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设备管理及发挥设备的效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领料管理制度:
1、车间必须严格管理好领料单,车间领料单由车间设备主管在生产
部设备员登记领用并使用保管,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即上交开完的领料单
方能领用新领料单,上交的领料单不能有缺页,每缺一页扣车间设备主管
50元。
2、为控制好物资的利用率,实行分级权限领用制度,即价值500元
以内的物资可以由车间设备主管在领料单上签字领用,价值500—1010
元的物资由所在车间设备主管报车间主任签字后领用,1010元以上物资
必须经生产部经理签字后领用,单体设备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的必须经
生产部设备主管、生产部经理、分管领导逐一签字后方可领用,凡没有分
管领导签字的,一律计入维修费用中,并且仓库不予发货。每页领料单必
须填写用途。
3、修复返回的设备车间领用时,必须经生产部设备主管、生产部经
理、分管副总经理逐一签字后方可领用,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对车间设备
主管罚款101元/次,公用车间主任50元/次。
4、生产车间需改造、大修时车间必须向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
应说明改造方案,并详细提出改造所需物资的名称、型
号和数量,然后报公用车间主任、生产部设备主管、生产部经理、分
管副总经理逐一批准后方可实施,报告中涉及的设备物资统一在生产部开
具领料单领用,否则记入车间维修费用(数量不论多少)。
5、凡固定资产添置、报损、调拨和废旧物资处置必须经生产部设备
主管、生产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逐一签字后方可实施。
6、车间领用工具必须由生产部设备管理员审批后方可领用。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2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
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
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
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一、物资发放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
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
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
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
称和材料用途,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
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
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3、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
错出门;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库存盈亏反映出
库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领料单”,经使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
再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
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5、产车间领用原料、工具等物资时,库管员凭生产技术部门的用料
定额和车间负责人签发的领料单发放,仓管员和领料人均须在令料单上签
名。领料单一式三份,一联退回车间作为其物资消耗的考核依据,一联交
财务部作成本核算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
6、各部门照明物品(灯泡、日光灯管、插头、插线板、电线等)均
以旧换新;新增领用时需提供说明“用途点”;
7、劳保用品:口罩、防尘罩、手套(除口罩外均以旧换新);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生产所需的各种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由车间领料人员根据生产
指令单填写领料单向仓库领取。
2、领料单由车间统计员填写,经车间管理员复核后执行。
3、领料数量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3.1、原辅料、内包材料的领取以生产指令单为依据,同时,考虑到
避免在仓库拆零,以整件包装领取为原则;
3.2、以生产产品所需原辅料、内包材料的数量为依据确定其领取的
整包装件数;
3.3、外包材料数量按照生产指令单规定的数量领取;
3.4、生产过程中标签、包装材料数量不够需要补领,则应由工序负
责人补填领料单,注明补领原因,并由质量检查员认可,车间管理员批准
执行。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3
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包括散装产
品),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
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
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仓库每种产品要有物料卡,对每类每批产品在物料卡上严格标明
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
卡、物相符,挂卡存放。
3、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
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
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4、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
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
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5、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
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
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6、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
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
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7.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
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
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8、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
的产品不准入库。
2、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
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3、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
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
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
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
人员负责处理。
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
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
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
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
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3、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对物品
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仓
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4、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随意拿取样品。业务人员需要样品时,仓管
人员应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样品需求单》,给予发放,并登记入帐。
四、退货管理: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
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
分区域放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
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
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
经理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
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
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五、监督管理: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入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
员处罚5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2.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
关责任人50元/次,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
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4、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
未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1元/次,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5、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
元/次。
6、将不良产品未经过《报废处理单》处理的,由仓库管理人员和管
理者全额赔偿。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4
一、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
库保存。
二、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
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
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
到先进先出。
五、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
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
料。
六、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等
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
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七、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
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5
一、厨房内要保持卫生干净,粗加工间保证操作台干净无积水。
二、食品原料的清洗分别设置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和蔬菜类分开
使用,并按照标识使用器具,不得乱用。
三、清洗蔬菜的功能区要设有蔬菜浸泡池,所有蔬菜要经过浸泡并充
分清洗干净后方可用于加工烹煮,各种蔬菜要摘洗干净,无虫、无杂物、
无泥沙,蔬菜要先洗后切,发芽的土豆要挖去芽眼,剥去发绿的皮肉。
四、发现感观异常或变质的食品原料,必须彻底清除处理。
五、垃圾废弃物要做到日产日清,并加盖密封。
六、不加工已变质、腐烂有臭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加工后
的半成品,如不及时使用,应存放在冷库内储存,但保存时间不宜太长。
七、加工用的刀、墩、案板、切割机绞肉机、洗菜池、盆、盘等用具
容器,用后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霉、
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无残渣,并要做到荤、素
分开加工,废弃物要及时处理,放在专用容器内,不积压、不暴露。
八、鸡、鸭、鱼、肉、头、蹄、下水等食品做到随进随加工。掏净、
剔净、洗净并及时冷藏。绞肉不带血块、不带毛、不带淋巴、不带皮。鲜
活水产品加工要立即烹调食用。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6
一、使用餐具必须按照一洗、二(清)冲、三消毒、四保洁的顺序进
行操作,禁止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
二、使用红外线消毒柜时,温度应控制在140℃以上,消毒时间40
分钟以上。
三、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浓度应严格按照消毒液的说明配置,消
毒时间不少于10分钟,器具应全部浸泡在液体中,然后用清水清洗干净,
存放在专用的保洁柜中整齐存放,不得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
四、保洁柜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不得有污渍、油渍和灰尘。
五、使用的器具消毒剂,必须注明可用于食品消毒字样,并注意有效
期,不得使用失效的消毒液。
六、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感观要保持光洁干净,不得粘有肉眼可见
物,要符合餐具、器具消毒的卫生标准。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7
一、分餐前要洗手、餐车要做到每餐消毒。
二、按照规定配置消毒液,消毒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三、厨房要每餐一清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存放与厨房无关的
杂物或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
四、“三防”设施齐全,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定期杀灭蚊蝇、蚂蚁、
蟑螂和老鼠。
五、每餐所供应的食品,每一品种必须抽取50克置于冰箱冷藏留样
48小时。
六、剩余食品必须专柜冷藏存放,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煮透,不得有
过夜食品,不得有变质食品。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8
一、新参加工作的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经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合
格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厨师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卫生知识培训,
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
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食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
不合格食品,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厨房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要做到“四
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上灶前、开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工作帽,操作间
不吸烟。
五、厨房工作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手饰、耳饰
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卫生干净。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9
一、厨房工作人员以及后勤、采购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妇幼保健院接
受一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有检查单位签发证明书,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
加工作。
二、厨房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
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
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
者及时调离率101%。
五、凡厨房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
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10
一、食品及原料采购要尽可能做到定点采购。
二、食品及原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相应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三、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标签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不采购无生产日期、无批号、超过保质期,发霉、变质、生虫等
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五、要有食品原料采购登记、验收的纪录。
车间仓库领料管理制度11
一、操作加工间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有密闭的垃圾容器,垃圾、
杂物随时清理。
二、排烟、排气设施齐全有效,经常开窗通风。
三、保持下水道通畅,地面、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四、注意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等设施正常。
五、所用工具、容器要生熟分开,按照标识使用器具,防止交叉污染,
并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六、不使用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或“三无”食品原料、
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七、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
不得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八、食品加工应保持其应有的色、香、味等及其应有的营养成分。
九、食品加工温度不宜过高,加工不宜烧烤,但烧煮时间必须充分,
保证烧熟煮透,大块肉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80度以上。
十、盛放熟食的器具应和其他用具分开,加工好的食品应按照标识,
盛在消过毒的熟食器具中。
本文发布于:2023-03-15 16:32: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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