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生平及其思想
(公元前179~前104)中国汉代
唯心主义哲学家和政治家。景帝时
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汉武
帝元光元年(前134),董仲舒在
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他
的哲学体系的基本要点,并建议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汉武
帝所采纳。其后,任江都易王刘非的
国相10年;元朔四年(前125),任
胶西王刘端的国相4年后辞职回家。此后,居家著书,朝廷每有大议,
令使者及廷尉就其家而问之,仍受武帝尊重。董仲舒著作很多,据《汉
书·董仲舒传》称:“凡百二十三篇”,外加说《春秋》的《玉杯》等
数十篇十余万言。现在尚存的有《春秋繁露》及严可均《全汉文》辑
录的文章两卷。
董仲舒以《公羊春秋》为依据,将周代以来的宗教天道观和阴阳、
五行学说结合起来,吸收法家、道家、阴阳家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
思想体系,成为汉代的官方统治哲学,对当时社会所提出的一系列哲
学、政治、社会、历史问题,给予了较为系统的回答。
“天”的学说在董仲舒哲学体系中,“天”是最高的哲学概念,
主要指神灵之天,即西周以来传统宗教神学所说的“百神之大君”,
是有意志、知觉,能主宰人世命运的人格神。董仲舒把道德属性赋予
苍苍的天,使其神秘化、伦理化。
董仲舒吸收阴阳五行思想,建立了一个以阴阳五行为基础的宇宙
图式。他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
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认为阴阳四时、五行都是由气分化产
生的,天的雷、电、风、霹、雨、露、霜、雪的变化,都是阴阳二气
相互作用的结果。他说:“天地之气,阴阳相半,和气周旋,朝夕不息”。
“运动抑扬,更相动薄,则薰蒿□蒸,而风、雨、云、雾、雷、电、雪、
雹生焉”(《董子文集·雨雹对》)。董仲舒又把天体运行说成是一种道
德意识和目的的体现。在《对策》中,他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
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
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认为天任阳不任阴,好德
不好刑。四季的变化体现了天以生育长养为事的仁德。董仲舒给天体
加上了道德的属性,自然现象成为神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甚至
日月星辰、雨露风霜也成了天的情感和意识的体现,说:“阳气暖而
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
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春秋繁露·王道通》)。
天人感应说董仲舒哲学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天人关系问题。在探
讨这一问题时,他颠倒自然和精神的关系构造了一个以天人感应为核
心的唯心主义体系。天人感应说有两个要点:①神学的灾异谴告说。
认为“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
异以警惕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对策》)。灾异谴告,被认为是
天对君主的爱护和关心。②
“天人同类”、“天人相副”说。认为“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
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之阴气亦
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召》)。上述两点往往交
错或一道出现。
天人感应说牵强附会,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有碍人们正确地认
识自然和社会。他宣扬这一学说,也包含着限制君权、维护封建地主
阶级长远利益的目的。
人性论在天人感应的基础上,董仲舒提出了他的人性理论。他
认为人是宇宙的缩影,是天的副本。他说:“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
莫贵于人。”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天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人,人的性情
禀受于天。他比附说:“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他还
指出,人与禽兽不同,具有先天的善质,但这种善质是潜在的,要经
过教育才能转化为人道之善,说:“循三纲五纪,通人端之理,忠信而博
爱,敦厚而好礼”。董仲舒将性划分为“三品”,认为“圣人之性”是
善性,“斗筲之性”是下愚者,都不可以名性。只有“中民之性”
才可以名性。他认为被统治者的大多数属于“中民之性”,需要统治
者加强道德教育。
伦理学说董仲舒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进行了理论概括和神学
改造,形成了一套以“三纲”“五常”为核心,以天人感应和阴阳五
行说为理论基础的系统化、理论化的伦理思想体系。他认为道德是“天
意”、“天志”的表现,他说“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君臣父子夫
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
阳,妻为阴”。从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出发,董仲舒把人性看成是人
“受命于天”的资质,并明确指出人性包括“性”与“情”两个方面。
他认为,性表现于外则为仁,可以产生善;“情”表现于外则为贪,
可以产生恶。因此,必须以“性”控制“情”,“损其欲以辍其情以应
天”。人性虽然体现了天,可以产生善的品质,但这只是就其可能性而
言,只有接受“圣人”的道德教育,然后才可以为善。所以必须以道
德教化的“堤防”,阻止“□邪并出”。董仲舒继承了先秦时期孔子、
孟子的义利观,提出“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的主
张,强调义重于利。在志与功的关系上,他强调志,主张“本其事而
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认为动机(志)不善就可以惩罚,不必等
到酿成事实。
董仲舒所建立的伦理思想体系,反映了加强君权、巩固封建中央
集权的客观需要,在历史上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但体现在他的伦理
思想中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却是束缚中国人民的四条极
大的精神绳索,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历史观和社会政治思想董仲舒认为,历史是按照赤黑白三统
不断循环的。每一新王受命,必须根据赤黑白三统,改正朔,易服色,
这叫新王必改制,但是“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
尽如故”,封建社会的根本原则,是不能改变的。“王者有改制之名,
无易道之实”。这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思想,以后成为封
建社会纲常名教万古不灭的僵死教条,起了阻碍社会发展的作用。
董仲舒生活的时代,土地兼并日趋严重,阶级矛盾日益剧烈。官
僚、贵族、侯王凭借封建特权,对土地进行大规模的掠夺,种种违法
逾制行为十分严重。针对这些情况,董仲舒提出“限民名田,以赡不
足,塞兼并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
徭役,以宽民力”(《汉书•食货志》)。他主张减轻对农民的剥削和压
迫,节约民力,保证农时,使土地和劳动力有比较稳定的结合,以缓
和阶级矛盾,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巩固大一统的封建国家,这些建
议和主张在当时有进步意义。
董仲舒把儒学神学化,为当时封建制度提供了主要的理论根据。
因而被尊为群儒首,成为汉代和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理论家。
董仲舒所处的时期,是地主阶级和封建制度上升的阶段。他的哲学思
想适应了这一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社会的发展有积极意义;但随着封
建地主阶级趋于保守,他的哲学-神学理论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阻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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