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税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3-03-15 07:17:14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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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税怎么算
2023年3月15日发(作者:海游)

2014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

2014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

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

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

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

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

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

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

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

=(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

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

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

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

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

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

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

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

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

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

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

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

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

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

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

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

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

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

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

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

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145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

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

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

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

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3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

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3

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

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

可以适用一次。

例三:孙某2012年1-3月在石油企业工

作,2012年4-8月跳槽到电信企业,2012年

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

如果孙某2012年12月在房地产企业取

得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其它无收入,

虽然钱某只2012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4个

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例一赵某相同,

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年终

奖部分也是除12找税率,应缴纳个税2295

元。

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

会计处理同例一。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

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

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

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

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

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

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

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

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

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

金的优惠算法。

例四:李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取

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

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

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

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

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

扣除数为105.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

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6000元年终

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

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5000元,本企业

代扣代缴(5000-3500)*3%-=45元个人所得

税。

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

人所得税:(50006000-3500)*20%-555=945

元。

应补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945-180-45=720元。

李某所在本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

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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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员工无论在本单位工作多长时间,

都可以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先

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

数”。

如果取得年终奖的职员在本年度工作未

满12个月,也应除以“12”来确定适用税率,

因为一年一个人只能用一次。

例:周某是201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2012年7月入职,以前没有工作。2012年

12月工资3500元,年终奖24000元,

周某当月工资3500元不需要纳税。

周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

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

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

扣除数为105.

周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

理同例一。

六、补发年终奖需要在发放时按规定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5]9号文件

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

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

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

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

税”。

年终奖本月发放了一部分,按税法的有

关规定计算了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又补发

年终奖,不能与上月的年终奖合并计算个人

所得税,应合并到再发放当月工资中计算个

人所得税。

例六:吴某2013年1月工资5000,按

本企业考核要求,应得年终奖30000元,当

月发放了24000元,余下6000元,准备在

2013年7月再发放。2013年1月实际取得所

得为29000元,无其它收入。

2013年1月,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

所得税:(5000-3500)*3%=45元

吴某实际取得的年终奖(24000)部分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

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

扣除数为105.

吴某实际取得的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

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对于吴某预计在2013年7月取得的年终

奖(6000)的税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2013年7月实际取得时,

需要合并到取得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纳个人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如果1月计提了6000元应

付职工薪酬,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

会计利润计算预缴。

如果7月份发放了这6000元年终奖,年

终汇算清缴按工资薪金项目规定在税前扣

除。

如果计提的6000元年终奖在2013年度

汇算清缴前仍未发放,依据国税函[2009]3

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的

规定,企业工资薪金计提而未发放的数额

(6000),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

理同例一。

七、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

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要按国

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

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七:郑某2012年年薪12万元,每月

发放工资5000元,2012年12月终按照绩效

考核补发2012年度剩余年薪60000元。

郑某2012年每个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

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全年合

计45*12=540元。

郑某2012年12月补发的年薪600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年薪,除以12个

月,即:60000/12=5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20%,速算

扣除数为555.

郑某补发年薪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

税:

60000*20%-555=11445元。

八、关于雇主为雇员代付全年一次性奖

金全部或部分税款问题,年终奖的个人所得

税,无论是自行缴纳、代扣代缴,还是雇主

为雇员代付全部或部分税款,其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如有不同,一定出现

了错误。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8号公告《关于

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

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规定:

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

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

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

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

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八:王某2012年度每月工资收入5000

元,2012年12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

元。该单位全部负担王某的年终奖的个人所

得税。

王某2012年12月当月工资5000元,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

王某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由企业

代付个人所得税。

王某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

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4000」-当月工资

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0」-不含税

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105」×雇主负担比例

「100%」)÷(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

「10%」×雇主负担比例「100%」)

即:(24000-105)/(1-10%)=26550元

王某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6550*10%-105=2550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

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28号)第四条的规定,雇主为雇员

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

的一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进

行税务处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负担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计提年终奖时,按含税奖金额计提:

借:管理费用(等)26550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等)26550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等)26550

贷:银行存款24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550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550

贷:银行存款2550

九、多发1元年奖金,可能导致多交一

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关注年终奖个人所得

税无效问题。

由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年终

奖计算方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

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

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而计算公式的应纳税

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年终奖除12找税率,但只允许减

除一次“速算扣除数”,而不是十二次,由

此导致在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时会出现员

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不与年终奖额度

同比例增加。由此造成应得年终奖金额度高

的员工,可能要比年终资金额度低的员工实

际到手的会更少。

例九:2013年1月冯某取得年终奖18000

元,找税率:(18000/12=1500),因此其年终

奖适用税率为3%.冯某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

得税18000*3%=540元。税后收入为17460元。

陈某2013年1月取得年终奖18001元,

找税率:(18001/12=1500.1),因此其年终奖

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陈某取

得18001元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8001*10%-105=1695.1元。

陈某年终奖税后所得为16305.9元。陈

某因为多发一元,造成多缴个人所得税

1154.1元。类似情况在税收实践中多有发生。

这是由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税额

计算方法的原因,导致所得与税额的不匹配。

导致上述不合理的年终奖无效区间如

下:

「18000——19283」、

「54000-60187」、

「108000-114600」、

「42」、

「60000-706539」、

「96」。

如果发放的年终奖在上述无效区域内,

会造成单位多发奖金,而个人税后所得变少

的结果。

避免上述不合理现象,一是减少或增加

一定数额年终奖,使发放的年终奖在无效区

间外。二是在无效区间内的部分年终奖,转

化为其它奖励或补贴,与当月工资合并纳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不是十全十

美的,但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如此,

我们只有执行。华人文摘税收法律和政策文

件是用来遵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所能

做的,只能是在税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合理

发放年终奖,以争取相对合理的税负。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年终奖的纳税计算方法

1、月工资收入和年终奖收入应缴纳的个

人所得税,要分别计算。

2、找到年终奖对应的适用税率

(1)如果月收入≧3500,用年终奖除以

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

的速算扣除数

(2)如果月收入<3500,先用年终奖补足

月收入与3500的差额,剩余部分再除以12,

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

算扣除数

3、年终奖个税=(年终奖-补足3500的差

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上文的“月收入”指月应纳税所得

额,指应发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的金额。

二、【案例解析】

案例1:李小姐月收入5000元,当月发

放年终奖18000元,月工资5000元减3500

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3%计算,即:

(5000-3500)×3%=45元;年终奖18000元,

首先除以12个月为1500元,对应的适用税

率3%,则年终奖应缴个税18000×3%=540

元。总计李小姐应缴个税45+540=585元。

李小姐年终奖是54000元,除以12个月

为45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

计算,应纳税额为:54000×10%-105=5295

元。

张先生年终奖是54001元,除以12个月

约为4500.08元,由于4500元是临界点,超

过4500元至9000元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

扣除数555计算,应纳税额为:54001×

20%-555=10245.2元。

由此可见,张先生比李小姐的年终奖多

拿1元,但收入反而少:

10245.2-5295=4950.2元。

年终奖一元钱临界点效应:发18001元

比18000元多纳税1155.1元;54001元比

54000元多纳4950.2元;发108001元比

108000元多纳4950.25元;发420001元比

420000元多纳19250.3元;发660001元比

660000元多纳30250.35元;发960001元比

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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