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休假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四、程序内容
1、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
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
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
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
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
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
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
否则按旷工处理。
2、年假
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12天/年
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
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
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
计。
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3、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
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4、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5、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
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
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6、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时)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时)
7、倒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
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
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8、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节:三天
新年:一天
春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9、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10、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批准人
1-3天(包括3天)直属上级
3-12天(包括12天)部门经理
12天以上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
批准。
11、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企业员工休假管理制度2
第一条总则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门所有员工。
第三条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考勤条例
1.作息时间:全年划分春季、冬季两个作息时间段,上下班时间以行政办每
年的正式通知为准。
2.执行方法:全体人员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个人所
为,违者,每迟到、早退10分钟,扣发当日全部工资,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
标准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假期分类
公司假期分为法定假日、工伤假、产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条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
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
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
院批准,现将全体员工享受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
期日)上班。
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
(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
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
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
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照付。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
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日工资基数=正常月工资总额/30
2.工伤假
2.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停工留薪期内,基本工资100%发放。
3.病假
3.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请病假在3日内的享受带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数
则按实际超出数扣除年假天数,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间停发任何工资补
贴,超出2个月的按辞职处理。
3.2员工请病假的须于看病返厂当日内向行政办提供镇级以上医院相关证
明,否则按旷工计算。
4.产假
4.1所在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员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
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夜班劳动;
4.2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4.3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按月基本工资100%发放;
5.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月工
资100%发放。规定如下:
5.1员工不满1年,年休假5天;
5.2员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员工累计工作满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
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基数的100%补
贴年休假工资报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员工请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数按特殊事假计
算。
6.2员工特殊事假的工资扣减数额:月工资总额/30×特殊事假天数。
6.3如员工在年休假休满后,确有个人事宜需请假在0.5工作日内的,可享
有每月一次的带薪事假。
第七条请、休假程序
1.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部门员工请假在各部门主管处领取请
假条,并当面详细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2、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程序后由本人亲自至办公室将请假条换取出
入证,同时必须在将审批生效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办公室留档备查,手续不
完善者以旷工计;
3、员工请假外出必须将出入证上缴至门卫,并进行各项登记,回场后必须
至门卫室登记回厂时间,出入证有公司印章则有效。
4.年休假、产假的员工,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并通过申请,批准
后作好相应工作交接;
5.病假、工伤假及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
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及行政办公室同意,并在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
手续,未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到行政办公室销假报到,因个人原因造
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第八条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事前书面
批准。
第九条请、休假管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2.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
响工作安排时,各部门可视实际情况缩短、改期给假或不予给假;
4.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各部门负责人汇总本部门员工请假情况,并填制《请
假汇总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核实统计请假情况。
5.生产区相关人员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后必须在生活区隔离净化2日后方
可进入工作,隔离净化期也记入休假期。
6.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
旷工。
7.旷工按全额日工资的300%处罚。
第十条消假
1、员工休(请)假回场后亲自至办公室登记消假,办公室按销假时间计算请
假天数,如超出时间则视为旷工。并及时消毒、冲凉更衣;
2、员工休(请)假上午在12:00前回场,晚上在10:00前回场。
第十一条除上述休假外,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员工可以享受奖励休假,具
体休假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制度自1月发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有关内容发生冲突的,自动失效;
3.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本文发布于:2023-03-14 17:32: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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