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文

出资证明书

更新时间:2023-03-14 13:51:28 阅读: 评论:0

省电软件-虚空行者卡萨丁

出资证明书
2023年3月14日发(作者:炒面怎么炒好吃)

合伙公司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范本: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

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

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

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

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

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

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

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

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

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

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

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

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

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

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

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

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

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

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

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

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

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

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

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

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

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

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本文发布于:2023-03-14 13:51: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167877308824801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出资证明书.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出资证明书.pdf

下一篇:返回列表
标签:出资证明书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