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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

更新时间:2023-03-13 17:27:59 阅读: 评论:0

乖乖兔-竞选生活委员

特种设备管理
2023年3月13日发(作者:护士等级)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4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1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

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

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

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

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

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

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

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

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

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

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

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

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

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

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

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

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特种设备安装前,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

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区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

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

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

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

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

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

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

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

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

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

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

障和事故记录等。

5、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

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各

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

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

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

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

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

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

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

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

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

设备的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

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①、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

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

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②、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

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

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③、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

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

态下运行。

④、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

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

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⑤、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

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

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

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

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更换下来的合格证送交生产

部备案。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

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

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

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

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

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

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

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

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

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生产部门。

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

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生产部向无锡市特

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

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

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

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

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

防止引发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

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6、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

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本制度。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

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

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

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

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

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

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

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

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

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

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

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

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

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

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

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

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

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

备维修现场。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7、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

行处理。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和防止事故扩大。

8、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是特种设备从购入、安装、使用,直

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

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管理的

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

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每一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须包括如下内容:

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

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

料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

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

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9、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

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

备在下次检验日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特种设备检验前,由生产部和

其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

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特种设备检验

时,生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特种

设备检验后,由生产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对检验不合格

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

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

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因故

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

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

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

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档,由使用部门负责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

换。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3

1、承租单位如租用出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租

赁协议,承租单位一经使用,就确认完好。

2、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规定要求,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

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单位在入驻时,应将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如实向出

租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4、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

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

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做到按期复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4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

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

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

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

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

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

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

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

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

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

手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

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部或班

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

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

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

面检检、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陆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

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臂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

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公司设备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窖包括:特种设

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堆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设备的

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6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

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

“四懂、三会”,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

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

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

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

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

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

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

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

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

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

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

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

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7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

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

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

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

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

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

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

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8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一)设置管理机构

1、管理机构。以企业(法人)内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机构,并注明机构人员的职务及联系电话。

2、机构管理结构图。将管理机构的人员用组织结构图表示,注明

各管理人员之间的管理关系以及所管理的部门及设备。

(二)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1、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

产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是企业

的主要负责人)。若安全生产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有加盖公章

的企业任命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有加盖公章特种设备专职或兼职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任命书应注明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及任期,

任命的管理人员应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附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

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办

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包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和制度等。

2、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包括:

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等。

(二)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

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维护保养

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

改制度,特种设备报检制度,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制度等。

(三)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根据特种设备种类以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各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等。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

备相应的抢险装备和救援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援演练。

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定期检验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

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变更。特种设备停用、注销、过户、迁移、

重新启用应到质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

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操作。作业人员必须与企业办

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1、特种设备报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

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特种

设备的检验日期可从检验报告、合格标志查看)。

2、特种设备报检要求。起重机械报检时,必须提供保养合同、有

效的作业人员证件。

3、特种设备换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携带使用证、检验合格

标志、检验报告、保养合同、保养单位的保养资质到质监部门办理年

审换证手续。

四、安全培训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持

证上岗的基础上,必须在本单位内对特种设备作业进行业务培训和安

全、节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训计划,有培训记录、有培训考核。

五、特种设相关记录

(一)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运行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将设

备的使用状态记录在案。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保养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对设备

维护保养做好记录。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

维护保养后,维护保养人员和用户应在保养单上签名,保养单至少一

式二份,用户和维护保养单位各留一份存档。并且至少15日对电梯进

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印制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包括日检、

月检、年检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四)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印制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当特种设备出现运行故障和

事故时,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出现的原因、解决方法等。

(五)定期检验整改记录

将每次定期检验主要存在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六)锅炉房记录。锅炉房要设立六种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9

1、承租单位如租用出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租

赁协议,承租单位一经使用,就确认完好。

2、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规定要求,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

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单位在入驻时,应将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如实向出

租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4、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

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

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做到按期复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10

一、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由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的单位制造、安装和改造。设备使用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符合安

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

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学校应当建立特种设备资料档案。

二、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学校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必

须将有关情况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学校应当向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学

校不得擅自变更特种设备的用途。

四、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

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五、学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

一次自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应当停止使用,进行检查,在确

认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定期进行校验、检修。

六、需要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学校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的有效

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定期检验

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证的安装、改造、维修

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

滑、调整和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11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

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

治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医院对特种设备

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特种设备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

设备。我院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含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电热蒸

汽发生器、医用氧舱、液氧站设施设备、气瓶)、电梯。

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

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

章作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

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

并作出记录;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

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

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八、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每半年

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

九、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分级负责制。部门或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

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为总务

科和医学装备科,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等安

全工作。总务科负责对氧气瓶、液氧站设施设备、负压吸引中心设施

设备、电梯进行监管,医学装备科负责对消毒供应室压力容器、医用

氧舱进行监管。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督促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特种设

备运行情况。

十、医院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纳入院科两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

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

核。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执

行之日废止。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落

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以下简

称)、,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调整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

位,在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维保、x作、检验检测、报

废等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使用单位总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保

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质监部门职责]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

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用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重点对使用

单位履行法定安全管理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

全管理主体责任。

第五条[争取x和部门支持]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应当积极向本级xx

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本地经济

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基层x目标责任考核,对重大隐患实行x挂牌督

办,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级质监部门应当充分发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针对事故

多发设备或者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逐步形成多元

共治格局。

第二章使用单位界定

第六条[使用单位定义]使用特种设备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

户,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个人或者家庭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

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范围。

第七条[出租设备使用单位界定]出租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承

租人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承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分别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双方均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出租

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共有产权设备使用单位界定]住宅小区中的共有产权特种设

备,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未向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前,由

该住宅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产权共有人未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管理的,共有人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有人应当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关法定安

全管理义务,但法律责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合同管理界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委托x技术服务机构对特

种设备的使用实施合同管理的,使用单位的界定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三章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

第十条[使用单位总体义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

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x标准的规定,履行下列义

务:

(一)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

委托x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三)采购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四)选择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

(五)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x的人员作业,并定期进行安全、

节能教育培训;

(六)按规定程序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七)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配备有效版本的相关特种设备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八)做好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期申报定

期检验;

(九)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

开展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十二)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规定]下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

运营使用单位;

(二)长输管道运营单位;

(三)使用20台以上特种设备的石化、电力、冶金企业;

(四)使用50台以上特种设备的其他企业。

前款之外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责任工程师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当任命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工

程师,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作为本单位管理者代表履行特种

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责任工程师可以从本单位具有安全管理工程师职称并具备特种设

备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中选聘,也可以从为本单位实施特种设备安全

管理的专门技术服务机构聘用。

责任工程师应当取得所在地质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类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x书,持x上岗。

第十三条[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设

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并确保制度切实可行;

(二)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调解决或者提

出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

(四)组织制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五)配合质检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

作业人员考核;

(六)向质监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等。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完全

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由使用单位追究其责任;构成行政违法的,由

质监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制度建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采购、安

装、使用登记、x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

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重点x设备安全管

理、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安全会议、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安全技术

档案管理等。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应当建立节能管理制度。

第四章特种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十五条[采购要求]采购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选型、技术参数、安全x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

关强制x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二)所采购特种设备由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

(三)所采购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

质量合格x、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x书等出厂文件。

第十六条[采购旧设备规定]采购旧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原使用单位的注销登记x;

(二)具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三)经定期检验合格。

第十七条[采购进口设备要求]采购进口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境外制造单位应当取得国家

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x;

(二)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的同类首台产品,应当由该产品的国内代理商报请特种设备型

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三)特种设备安全质量x能和能效指标符合x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

范、强制x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附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x、安

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检验x书等中文出厂文件。

第x条[使用单位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义务]安装、改造、维修特种

设备时,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

(二)督促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办理施工告知手续、申报监督检验;

(三)验收特种设备,并接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移交的有关技术

资料、出厂文件和监督检验x书,将其存入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五章作业人员配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第十九条[作业人员配备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

出厂文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使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数

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类别按照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人员管理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进行下列管理:

(一)确保作业人员持x上岗;

(二)督促、检查作业人员按照规程进行x作;

(三)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四)督促作业人员在x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发x部门提出复审申

请。

有关具体规定按照执行。

第二十一条[使用登记x办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

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下列质监部门申请办理使用

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x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登记标

志:

(一)跨省长输管道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

检总局)办理登记,其他长输管道由省级质监部门办理登记;

(二)100mw及以上电站锅炉、客运索道、a级大型游乐设施由省

级质监部门办理登记;

(三)流动式特种设备在产权单位所在地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四)其他特种设备由使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办理登

记。

根据需要,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可以将登记事项委托

下一级质监部门实施。

第二十二条[办理使用登记时的资料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使

用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x(个体工商户为业主x)原件及复印件;

(二)完整的出厂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等。

有关具体规定按照相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使用登x作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x或者使用登记标志

应当注明特种设备所有人和第一责任人。使用单位取得使用登记x或

者使用登记标志,仅表明该特种设备符合使用登记的条件,使用单位

在使用过程中还应当执行本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四条[使用登记x或标志的放置要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x或

者使用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各类设

备具体放置位置见附件1、

第二十五条[变更停用报废规定]特种设备移装、过户或者使用单位

更名的,使用单位应当在行为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变更手续。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在停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报停;

恢复启用前,应当向登记机关报告,并申请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报废,

应当在报废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符合安

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

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产品质量合格x、使

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

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13

有关特种设备的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使用过程

的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重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必须对特

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过程的管理

工作。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特种设备的选购,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

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标准,同

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安装,改

造、维修等工作。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

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

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

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维护部。设备维护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

的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

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市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

显著位置。

2、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

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

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

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设备维护部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

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

的,应当及时处理。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

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工段)应对其

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

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14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

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部或班

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

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

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

面检检、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陆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

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臂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

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公司设备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窖包括:特种设

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堆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设备的

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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