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产、经营的纳税⼈什么时候办理税务登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除了要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办理税
务登记,那么从事⽣产、经营的纳税⼈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
者有所帮助。
从事⽣产、经营的纳税⼈什么时候办理税务登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产、经营的纳税⼈应当⾃领取营业执照之⽇起30⽇内,向⽣产、经营地或者纳
税义务发⽣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条从事⽣产、经营的纳税⼈应当⾃领取营业执照之⽇起30⽇内,向⽣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地的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除国家机关和个⼈外,应当⾃纳税义务发⽣之⽇起30⽇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所得税的纳税⼈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规定。
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企业年⾦和职业年⾦缴费的个⼈所得税处理
1.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缴付的企业年⾦或
职业年⾦(以下统称年⾦)单位缴费部分,在计⼊个⼈账户时,个⼈暂不缴纳个⼈所得税。
2.个⼈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个⼈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缴费⼯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
从个⼈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标准缴付的年⾦单位缴费和个⼈缴费部分,应并⼊个⼈当期的⼯资、薪⾦所得,依法计征个⼈所得税。税
款由建⽴年⾦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个⼈缴费⼯资计税基数为本⼈上⼀年度⽉平均⼯资。⽉平均⼯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资总额统计
的项⽬计算。⽉平均⼯资超过职⼯⼯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年度职⼯⽉平均⼯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个⼈缴费
⼯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个⼈缴费⼯资计税基数为职⼯岗位⼯资和薪级⼯资之和。职⼯岗位⼯资和薪级⼯资之和超过职⼯⼯作地
所在设区城市上⼀年度职⼯⽉平均⼯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个⼈缴费⼯资计税基数。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产、经营的纳税⼈应当⾃领取
营业执照之⽇起30⽇内,向⽣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需要法律⽅⾯
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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