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文

二雅

更新时间:2023-03-13 09:13:08 阅读: 评论:0

现代极简-繁星春水的读后感

二雅
2023年3月13日发(作者:高清摄像机)

诗经“纯取周诗”、“上采殷”与“下取鲁”探究-

古代文学论文-文学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班固《汉书艺文志》在《六略艺诗》的小序中写到:故哀乐之

心感,而歌咏之声发。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纯取周诗,上采

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

历来注家多注意孔子删诗,对凡三百五篇进行解释,然而《诗经》

里的诗歌并不全是周诗,而上采殷和纯取周诗相矛盾,且对下取鲁的原

因是什么注家未作太多解释。王应麟的《汉书艺文志考证》引《孔子

世家》曰: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三百

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可能他认为这句话是强

调雅颂的重要性,《诗经》中并非没有周以前的诗歌。陈寿祺《齐诗

遗说考》曰:班固言孔子纯取周诗,则不以国风、二雅兼有周以前作也。

可知陈氏对班固此言直接进行。姚明辉《汉书艺文志注解》曰:纯,

专也。

《国风》《二雅》《周颂》皆周诗;《商颂》殷诗;《鲁颂》鲁诗

也。姚明辉认为这三段应分开理解,周诗为主,殷鲁次之,所以并不矛盾。

如果这样解释,则无法说通上采和下取的关系,而且《国风》中也不仅

仅是周诗。

笔者以为,要释通此句需对《汉书艺文志》的源流进行梳理,

即探究《别录》和《七略》。班固《艺文志》毕竟是承袭二目而来,他

也在总序中写到: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今删其要,以备篇籍。

因此,极有可能此句并非班固所写,而是引用刘向或者刘歆的原文,这

也正是本文要求证的。为区分刘向、刘歆的内容,笔者对二刘的和学

术观念进行梳理,最后回归此句解释,并得出结论,推而广之,区分出班

固文中二刘的内容归属。

刘向、刘歆为刘氏宗室,楚元王之后。二人的传记附于《汉书

楚元王传》之后,记载较为详实,近代钱穆的《刘向歆父子年谱》考证

也颇为严谨,后人另有零星的记载。从这些史料中能看出刘向、刘歆

父子思想的分歧。刘向的学术思想在《别录》中有所体现,刘歆的学

术思想在《七略》中有所体现,可惜二目已残缺,《汉书艺文志》中保

存的内容又纠葛不清。

《七略别录》有马国翰的《玉函山房辑佚书》辑佚一卷,严可

均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也有辑佚,姚振宗的《七略别录

佚文》和《七略佚文》考证也颇详实。从现存资料分析,依据上文可

知父子间有分歧,而学术分歧更为明显。

一、刘向之法先王

《汉书楚元王传》曰:刘向字子政,本名更生。年十二,以父德

任为辇郎。既冠,以行修饬擢为谏议大夫通达能属文辞,与王褒、张子

侨等并进对,献赋颂凡数十篇。

其出身刘氏,凭借祖荫有了官职,除献赋、颂外还曾因宣帝好,

献《枕中鸿宝苑秘书》,甚至因此而下狱,其兄阳城侯安民才重新重用。

上亦奇其材,得逾冬减死论。会初立《穀梁春秋》,征更生受《穀梁》,

讲论《五经》于石渠。

《穀梁》、《公羊》都是今文经立为学官,为学术主流,石渠阁又

是论古今文经的地方。刘向受《穀梁》的和时代影响已十分明显,加

之此前他献赋、颂和奇书的行为,都可看出刘向是一个随当时主流而

动的人。他的身份地位及年轻时在死罪下活过来的经历,都让他不敢

乱发议论,不敢逆众人观点另作他论,但其真实想法果真如此吗?

《汉书》中记录了好几封他上书的疏谏,因这些都是刘向亲

自写的,所以可以代表他的思想。

宣帝时,朝政有宦官弘恭、石显和外戚史高、许嘉勾结,形成了

一股势力对抗萧望之、周堪和刘向等人。

汉宣帝在两者间摇摆不定,萧望之被逼自杀后,又重用周堪、张

猛。刘向作为皇亲,自然要打击外戚,维护刘氏正统,故上书宣帝:武王、

周公继政,朝臣和于内,万国欢于外,故尽得其欢心,以事其先祖。

可见在刘向心中,法先王,即尊重祖宗之法,以和为贵,才是朝政

得以安定关键;反之国家动荡。笔者以为,刘向在这里说的和是指一种

宗族礼法关系,是孔子的君臣父子各安其职,而这种关系是尧舜以来一

脉相承,变动则会生出异象。刘向还举反面例子来说明法先王,不变法

的重要性。季孙、孟孙和李斯成了刘向的对象,定公、始皇贤季、孟、

李斯而消孔子、叔孙,故以大乱,污辱至今。

季孙、孟孙暂且不论,但李斯在秦国实行法家,帮助秦国统一六

国,是有积极意义的。法家相对于儒家君臣传统来说,是一种变革;而刘

向认为李斯的变革是大乱而污辱至今。

在他心中,孔子和叔孙通才是儒家正统,这种坚固不移的信任

是建立在孔子和叔孙通这类法先王的思想上。纵观刘向一生,正统观

念极强,他和宣帝、成帝两代的外戚。《汉书》中记录他在成帝时的

一封上书写到:汉兴,诸吕无道,擅相尊王,吕产、吕禄席太后之宠,据将

相之位,兼南北军之众,拥梁、赵王之尊,骄盈无厌,危刘氏。

这种对外戚的警戒是刘向作为宗亲与生俱来的,他时刻以史

为鉴,提醒注意外戚的权力不要过大。

这种态度反映在刘向学术上的思想则是尊古好古。《汉书》

中记载:上方更进于《诗》、《书》,观古文,诏向领校中五经秘书向辄条

其篇目,撮其旨意,录而奏之。

刘向的《别录》就是一篇篇给汉成帝的奏章,最后编纂为书。

辑佚的大小序中有些记载颇似尊古的刘向所言:臣向校秘书,得《古乐

记》二十三篇,于献王《记》不同。

《论语》齐、鲁之说,又有古文。(按:后有对齐、鲁和古文论

语的介绍,不一一引出。)凡经皆古文。凡书有六本,谓象形、象事、象

意、象声、转注、假借也。

按:以上逐条分析,其一为刘向校书得《古乐记》一书,不知何

书,但冠以古字而记录之。其二为在何晏的《论语集解序》中有汉中

垒校尉刘向言,知此段为刘向《别录》文,他将古文《论语》坏孔宅壁

的由来做了说明,并说明篇次不与齐、鲁《论》同。其三说明刘向《别

录》记录了汉字六体,很可能早于王莽新政,而凡经皆古文四字指汉儒

之前的经书,刘向说明今文经是后起的,之前皆为古文。辑佚的《六艺

略》和《诸子略》中也有尊古佚文:臣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

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

臣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诏》脱简一,

《召诏》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

二十二字。文中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

《战国策》序文:远方慕义,莫不宾服,《雅》、《颂》歌咏,以思

其德周之流化,岂不大哉!《孙卿书》序文:诸子之事,皆以为非先王之法

也。

孙卿善为《诗》、《礼》、《易》、《春秋》昭王方喜战伐,而孙卿

以三王之法说之孙膑为诈变之兵,孙卿以王兵难之,不能对也。

首先,以上诸段皆可确定为刘向所言;其次,逐条分析发现,其一

他以中古文校《易经》,其二他以中古文校《尚书》尤为详细,其三他

给《战国策》写序中流露出的尊古思想,其四他给《孙卿书》写序中

对法先王的孙卿给予了高度评价。

由上可知,刘向在和学术上都是法先王的,他学今文《榖梁》

有不想为而为之的一面,从他的言行和所写文章看,他的思想其实更属

于重古文的汉儒一类。

二、刘歆之法后王

刘歆的活动与乃父截然不同,他并不热衷于维护刘氏正统。

相比刘向,刘歆更热衷于在学术中实现自己的抱负,关注治经本身,用

何种方法治经更为实用。在上,刘氏正统思想较弱,笔者以为他更接近

一个纯粹的文人。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时

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

从这段记载看,刘歆应是好古文的,然好古文就必然是法先王

吗?上文论述刘向治今文《榖梁》,但他的三封疏谏中都流露出法先王

思想,可见法先王和法后王并不能仅以治古今文经断定。

笔者推测刘歆可能更偏重于法后王。

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

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

治古文经者大多重训诂,重字义解释,这是汉学传统。刘歆却以

《左传》为本,释经重章句义理,那么就不免杂入自己的见解。后世郑

玄、王肃之争,可为例证。再之后的汉、宋之争,朱、王之争,门户之见

纷纷多少年,都由此发轫。

刘歆想将《左传》、《毛诗》和《古文尚书》列于学官。从后

人眼光看,古文经是复古的,而在当时以今文经为主流的社会,刘歆的

行为却是一种革新。所以哀帝令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

或不肯置对,博士对其态度可见一斑。从刘歆对这些博士的反驳中或

可看出他法后王的态度:是故孔子忧道之不行,历国应聘。自卫反鲁,然

后乐正,《雅》《颂》乃得其所;修《易》,序《书》,制作《春秋》,以

纪帝王之道。

在刘歆看来孔子不是一个守旧而是一个重新阐述道的人,而

且他认为并不是依据原文训诂古文就行了。当然,他的反驳多涉及学

术问题,后文将明述。

刘歆在上最为人诟病的是他与王莽的关系,《王莽传》中关

于他的记载有:刘歆、陈崇等十二人皆以治明堂,宣教化,封为列侯。

九月,莽母功显君死,意不在哀,令太后诏议其服。少阿、羲和

刘歆与博士诸儒七十八人皆曰:居摄之义,所以统立天功,兴崇帝道,成

就法度,安辑海内也书言王莽为真天子,皇太后如天命。图书皆书莽大

臣八人,又取令名王兴、王盛,章(哀章)因自窜姓名,凡为十一人,皆署官

爵,为辅佐。(按:大臣八人中就有刘歆)刘歆在上是支持王莽的,并在宣

传上为其造势,谶纬图书之言很可能是刘歆等人授意,王莽也给了刘歆

地位。可见刘歆虽然是治古文经,但不像汉儒一样偏于训诂,而是将古

文经为我所用,反映在上,就是逢乱世而变通。这和他治经方法有关,

到底治何经书倒退居其次了。若被其好《左传》迷惑,便犯了误解刘

向思想的同样错误。王莽复古其实也不是彻底的,而是打复古旗号为

自己施行政令找借口。王莽新政与刘歆和学术上寻求变新的想法不

谋而合。在刘歆看来《五经》博士是寻章摘句,他的理想在平帝、哀

帝时期实现不了,却得到了王莽的认同。

《汉书》记载:(刘歆)复领校五书,卒父前业。歆乃集六艺群书,

种别为《七略》。

刘歆编纂《七略》,当是依据其父刘向的《别录》而来,但从上

文他的倾向看,应该不只是简单累加,必在内容上做了修改,提出了自

己的看法。刘歆在学术上是寻求变革出新的,他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

观点,认为时汉兴已七、八十年,离于全经,固已远矣。

颜师古注曰:言废绝以久,不可得其真也。既然真实的原意已不

可复原,那么何不将经书为本朝所用,重新修订阐释而符合时代,孔子

是如此做的,刘歆也认为应当如此。

刘歆认为,如果固守残缺,将使得经文混乱不解,遇到辟雍、封

禅、巡狩等礼仪时,往往没有根据。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

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未师而非往古,至于国

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仪,则幽冥而莫知其原。犹保残

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坏妒疾,不考情

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

口说指口传,传记指文字记录。他认为学者相信口传又背诵文

字记录没有一定准则。他批评学者不会随时代变通,定要抱残守缺。

这种态度当然遭到当时汉儒,认为他乱改旧章,非毁先帝所立。

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刘歆对经的阐发是不固守旧章,持变革态

度的。

综上所述,刘歆在上和学术上都是法后王的,他好古文《春秋》

有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一面,在以今文为学官的当时,从古文经入手,希

望打破陈规旧俗。

三、序文及其他部分语句的归属判别

前文论述从上看刘向是法先王,从学术上,是尊古好古;其子

刘歆则相反,在上是法后王,在学术上是托古改制。反过来分析本文开

头论题所引,笔者认为,孔子纯取周诗,在《论语》和《毛诗序》中有体

现;上采殷,下取鲁是推崇雅颂。雅和颂是法先王的体现,而风是因时变,

此句介绍《诗经》却不涉及风,笔者推测很可能此句是刘向所写。若

是刘歆所写,因其思想无论在还是学术上都主张要因时变,应该会将

国风也写入,而不会写出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这样的句子。推

而广之,班固《艺文志》中还有部分文字也可推测区分:

1.《书》者,古之号令。号令于众,其言不立具,则听受施行者弗

晓。古文读应尔雅,故解古今语可知也。

2.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

3.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

4.唯孔氏壁中古文为异。父母生之,续莫大焉,

故亲生之膝下,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

5.《仓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时,征能人正读者,张敞从

受之。

以上诸句,疑为刘向所写。前四句或法先王,或校对古文,第五

句言宣帝不言孝宣帝,也当为刘向所写。

1.至孔子篹焉。上断于尧,下迄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言其作

意。

2.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

3.及周之衰,诸侯将逾法度,恶其害己,皆灭去其籍。自孔子时而

不具,至秦大坏。

4.迄孝宣世,后仓最明。

5.周衰俱坏,乐尤微渺,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

6.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

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

7.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

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

以上诸句疑为刘歆所写。其三、五和七句皆言周朝衰落,经中

本义后世不存,这种论调在刘向那里较少出现,而与刘歆的移书太常博

士里的内容相符,这也是他为什么要法后王的大前提。第四句言孝宣

不言宣帝,当是后写。第一和第六句言孔子,左丘明为后世解经,这也算

刘歆主张的。第二句刘歆本传中言他推崇《毛诗》,希望将其列为学

官。姚振宗曰:平帝时立《毛诗》博士,以迄王莽之末。此云未得立,本

《七略》旧文,哀帝时言也。故当也为刘歆所写。

然而由于《七略别录》大多亡佚,笔者仅就此句和《六艺略》

中部分文字进行区分,许多结论都建立在推测之上,其它部分有待进一

步探讨。笔者以为,要更好研究这一问题,除依靠资料的还原,新文献的

出土外,刘向和刘歆个人思想,包括时代背景和个人偏好也值得关注,

而二刘个人思想意识的关系将有助于区分二人文字上的不同。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M].:中华书局,1985.

[2]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3]陈国庆.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M].:中华书局,2011.

本文发布于:2023-03-13 09:13: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167866998823566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二雅.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二雅.pdf

上一篇:婚姻存续期
下一篇:返回列表
标签:二雅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