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化创意设计⼤赛来了!⼀等奖奖励5万元!
近⽇,东⼭县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福”⽂化专题⼯作会。对“三节”期间氛围布置⼯作中突显“福”⽂化、“福”元素以及⽂化活
动中融⼊“福”⽂化等相关⼯作进⾏总结,并就开展“福”⽂化系列活动、开设“福”⽂化系列报道、“福”⽂化创意设计⼤赛等
下⼀步⼯作进⾏部署,全⼒推动福建“福”⽂化深⼊⼈⼼,加强“福”⽂化宣传氛围营造。
福建“福”⽂化创意设计⼤赛作品
征集活动公告
为推动福建“福”⽂化产品设计与开发,讲好福建故事,丰富福建⽂化旅游产品市场,促进⽂化旅游消费,掀起“福”⽂化宣
传推⼴热潮,推动福建“福”⽂化⾛出去,打响福建“福”⽂化品牌,以“福往福来福建来见”主题,开展“福建‘福’⽂化创意设
计⼤赛”活动,⾯向社会征集“福”⽂化创意作品与产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活动流程
(⼀)参赛作品提交时间:即⽇起⾄2022年3⽉15⽇。
(⼆)作品评选
2022年3⽉中旬,完成作品初评
2022年3⽉下旬,开展专家评选、公⽰
(三)作品颁奖:2022年4⽉
(四)成果展⽰、孵化、推⼴:2022年5⽉⾄6⽉。
活动流程中各阶段的具体时限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作品征集类别
(⼀)福潮·装饰类福礼
依托“福”⽂化素材,借助现代设计⼯具与创意设计形式,研发“福”⽂化IP与⽇常⽣活相融合的⽂创伴⼿礼。
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装饰、家居摆件、办公⽤品、收纳、玩具、潮玩⼿办等。
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装饰、家居摆件、办公⽤品、收纳、玩具、潮玩⼿办等。
参赛对象:具备将参赛作品进⾏量产能⼒的⽂旅伴⼿礼创意设计、研发、⽣产企业、机构或个⼈。
(⼆)福艺·⼯艺类福礼
将传统⼿⼯技艺、⾮遗技艺与“福”⽂化元素结合,打造能为⼯匠技艺增添现代化⽓息的⽂创伴⼿礼。
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雕、⽊雕、漆艺、陶瓷、软⽊画、剪纸、刺绣、扎染、⽵编等。
参赛对象:具备将参赛作品进⾏量产能⼒的⽂旅伴⼿礼创意设计、研发、⽣产企业、机构或个⼈。
(三)福景·景观美学设计
通过⽂化与美学的碰撞融合,应⽤碑刻上的“福”字进⾏艺术加⼯创作,设计能够承载和分享“福”⽂化的户外空间⼈⽂景
观。
作品设计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公园、市民⼴场、商业街区、滨⽔绿地、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等。
作品设计元素可包括绿化、造景、牌楼、喷泉、雕塑、廊道、壁画、幕墙设计及灯光亮化设计等。
参赛对象:所有从事⽂化景观设计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独⽴设计师、艺术设计团队、相关院校设计类专业师⽣等
单位或个⼈。
三、参赛作品要求
(⼀)内容要求
1.“福潮”“福艺”类参赛作品设计应当以碑刻(碑帖)上的“福”字为基本⽂化元素进⾏创意设计,具有鲜明的“福”字元素,
并说明“福”字出处;“福景”类参赛作品以碑刻(碑帖)上的“福”为元素进⾏延展艺术创作,突出“福”⽂化主题。
2.参赛作品要发挥创新思维与想象⼒,将福建优秀传统⽂化、⾮遗技艺、景观美学与现代创意设计、时代精神相融合,
既能展现福建“福”⽂化的深厚底蕴,⼜能展⽰中国共产党⼈为中国⼈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和使命;展⽰
⼈民群众对美好⽣活的新期待,福建海纳百川的开放形象。⿎励系列化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形式、材质、外观造型不限,应⾊彩舒适、美观协调,具备较⾼的艺术性、观赏性,符合市场审美,⿎励在
科技、低碳、环保及新材料的设计运⽤上有所突破。
4.参赛作品要找准“福”⽂化与市场需求的契合点,并与⼤众⽇常⽣活密切关联与融合。“福潮”“福艺”类作品要具有较⾼的
美学或实⽤价值,体积不宜过⼤,便于携带运输;“福景”类作品规划占地⾯积控制在20—40平⽅⽶。
5.“福潮”“福艺”类参赛作品要求带有完整包装(包含但不限于礼盒、包装袋、⼿提袋等),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需
⼯艺成熟,符合商业化投产售卖的条件,能够量产,明确标注市场零售终端建议售价,且建议售价不超过⼈民币2000
元/件(套),重点征集⼈民币600元以下/件(套)的作品。
6.“福景”类参赛作品需标注达到设计效果建议主要选材与⽤料、施⼯细节要求等。
6.“福景”类参赛作品需标注达到设计效果建议主要选材与⽤料、施⼯细节要求等。
(⼆)参赛要求
1.初评
(1)初评以电⼦版为主,不要求提交实物作品。
(2)“福潮”“福艺”类作品要求:提交效果图或照⽚时,⽂件统⼀为JPG/PNG/GIF格式,单张图⽚⼤⼩不低于1MB且不超
过5MB。“福景”类作品要求:不少于3张设计效果图,设计图应能全⾯展⽰所设计作品的三视效果,单张规格为A3尺⼨
(42cm×29.7cm),格式为JPG⽂件,分辨率为300dpi,每张图⽚⼤⼩不超过5MB,不限直式横式,主要为突显设计
特⾊,版⾯或照⽚⼒求清洁完整。
(3)所有类别单件作品提交图⽚不超过5张,系列作品提交图⽚数量不超过10张,图⽚需多⾓度展⽰作品,尽可能体现
作品全貌(“福景”类作品还需提供空间动图),作为线上初评及宣传推介使⽤。
(4)每件设计作品需在稿件上标注详细的设计说明以及产品介绍,以便审核参赛作品是否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
下信息:作品名称、设计思路、亮点特⾊、尺⼨详情、适⽤场景、⼯艺材质、受众定位、市场售价(“福潮”“福艺”类)
等。
2.终评
“福潮”“福艺”类作品终评原则上需提供实物作品,“福景”类作品需提供作品平⾯图、⽴⾯图、剖⾯图和效果图等所有图纸
的实物打印稿,单张规格为A3尺⼨(42cm×29.7cm),不限直式横式,作为终评专家实物审核。参赛者在收到⼊围终
评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实物作品寄送⾄组委会指定地点,以便专家组进⾏终评。
“福”⽂化氛围营造
四、作品报送要求
本次⼤赛采⽤线上报名。
⽅式⼀:参赛对象下载“⼀部⼿机全福游”App,从App的⼤赛轮播图菜单栏中的“福⽂化创意设计⼤赛”进⼊⼤赛专题页。
在⼤赛专题页中,可查看⼤赛活动规则,注册/登录后,可进⾏在线报名、提交作品。
⽅式⼆:参赛对象关注“⼀部⼿机全福游”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H5端平台⾸页,进⼊⼤赛专题页⾯,注册/登录后,在线
报名、提交作品。
推荐单位请注明:东⼭县委宣传部+XXX单位(个⼈)。
五、奖励办法
⼤赛坚持精神⿎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每个参赛类别中评选⼀、⼆、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奖⾦、奖杯及获
奖证书,获奖证书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三个类别获奖作品共计48件,其中每个类别:
⼀等奖1名,颁发奖⾦50000元、奖杯及获奖证书;
⼆等奖2名,各颁发奖⾦20000元、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各颁发奖⾦10000元、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各颁发奖⾦5000元、获奖证书。
(评奖数量可能少于计划数量,以实际评选数量为准;以上奖⾦均为⼈民币税前⾦额)
“福”⽂化系列活动
六、注意事项
1.参赛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争议的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的知识产
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侵犯任何⼀⽅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参赛者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为所引起的法
律责任由参赛者⾃负,且⼤赛主办⽅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出现任何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与⼤赛主办⽅(包括
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下同)⽆关;若因此给权利⼈、⼤赛主办⽅造成损害的,侵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
赔偿损失等责任。
2.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单位或个⼈信息,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式导致⽆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3.以个⼈名义参赛的,参赛个⼈须有良好信⽤记录,未被列为失信⾏为⼈;以企业名义参赛的,参赛企业近2年内未因
违反纳税规定被⾏政处罚,企业法定代表⼈和主要⾃然⼈股东未被列为失信⾏为⼈。参赛企业和个⼈,需明确承诺不存
在可能对本次⼤赛产⽣不利影响的未结诉讼。
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参赛者,但⼤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公开展⽰、结集出版和其他形式的推⼴、宣传、展
览及其必要的复制等权利。承办⽅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得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受让的权利。“福景”类获奖作品,主办
⽅可向全省各地推荐,作为建设公益性⽂化设施选⽤(或经适当修改后使⽤),项⽬建设业主单位除按前述“⾏业对
接”项要求标准⽀付景观美学设计作品知识产权使⽤费外,参赛者需保证其及届时的知识产权拥有者不再提出其他要求
(项⽬建设业主单位如需请参赛者及知识产权拥有者提供其他细化、施⼯设计服务等除外)。
5.优秀作品后期开发⽅案、合作模式,有意向的参赛单位或个⼈可与⼤赛承办⽅具体协商,包括产品销售收益分成、知
识产权交易等形式。
6.参赛企业和个⼈应⾃觉维护赛事良好形象,对赛事活动组织、作品评选⼯作如有疑义,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
赛组委会实名反映,但不得擅⾃通过⽹络平台和⾃媒体发布。否则不论处于赛事活动哪个阶段,⼀律取消参赛资格,并
不再受理其以后参加相关主办⽅举办的赛事活动。
7.参赛者应全⾯了解本次⼤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了解并接受⼤赛规则,⾃愿受其约束。
8.本届⼤赛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归⼤赛主办⽅。
编辑:佘珊珊
校对:汤菁菁
审核:朱添才陈东颖
监制:林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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