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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规范xx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xx工程资料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资料管理的规
范化和标准化,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细
则。
2.本细则适用于xx国内所有工程项目,海外工程项目可根据当地政府及业主的
相关要求,参照本细则执行。
3.工程资料是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记录的统称,通常可分
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
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等。包括和工程有关的
正式文件、施工资料、声像资料、竣工图等。
4.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立卷等工作,依据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
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执行。
二、管理职责
1.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按照公司、xx和项目经理部三级管理模式,逐级建立、
健全和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管理职责
2.1xx技术质量科职责:
(1)负责制定xx工程资料管理办法,并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工程资料的日常
管理。
(2)负责对所属项目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与
考核。
(3)负责对所属项目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按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轨道交通
分局所属项目的工程竣工资料。
2.2xx各科室管理职责:
(1)各科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工程资料日常管理工作。
(2)对所属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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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xx各系统按照资料管理要求给xx技术质量科提交工程资料。技术质量科
负责复核各科室及各单位所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完整性和规范性。
3.项目经理部职责
3.1设置专人专职或兼职从事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负责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收
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资料的安全。明确工程
资料管理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公司、xx工程资料管理要求。
3.2项目部总工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公司、xx的有关资料管理的规
定。
(2)负责确定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总体要求,审批本项目资料编制规划,并监督执行。
(3)负责本项目资料总体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与分包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与
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4)负责审核工程竣工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并按规定程
序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5)负责解决资料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3技术员职责
(1)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质量目标、合同要求及施工方案等对资料员进行交底,解
决资料中的技术问题。
(2)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所负责工作的技术资料。
(3)负责项目部的工程竣工资料的组卷、移交工作。
(4)对资料填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4资料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资料管理的有关
规定。
(2)负责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案卷,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
工程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和便于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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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4)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就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等进行指导。负责
复核各部门及各单位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及完整性和规范性。
(5)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
资料,并按规定归档。
(6)负责竣工资料和档案的整理、装订,对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负责。
(7)资料报送如有滞后,资料员应及时报告并催交。
3.5项目其他人员职责
(1)负责管理本岗位工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规定及专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2)负责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提供给资料员。
(3)资料填写人员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基本形式要求
1.资料盒
(1)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采用便于重复利用的资料盒,盒封面与侧签分别注明资料
名称及盒号。
(2)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盒应采用标准档案盒。盒侧签及封面按规定填写完整、清
晰(资料盒编号应连续)。
2.资料封面、目录和备考表
2.1资料封面
(1)施工过程中,每册资料前应有表述本册基本内容的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
(2)竣工档案封面按档案馆要求进行编制。
2.2资料目录
为了便于查找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应建立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宜按卷内
总目录、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分级编制。
(1)卷内总目录
a.在工程竣工后、阶段验收、工程验收前均应编制卷内总目录,规格为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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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必须打印。
b.当一册资料中汇集了多种资料时,应编制卷内总目录。卷内总目录应为本册
各类资料目录的汇总。
(2)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
a.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分别按其类别和属性建立资料管理专项
目录。
b.资料管理专项目录附于对应资料之前,应及时整理填写。工程竣工后,资料管
理专项目录作为资料的组成部分进行组卷归档。目录规格为A4纸,在阶段验收、竣
工验收、阶段检查或分阶段需要检查或核查技术资料时,目录必须打印。
(3)备考表
每册资料后都应附备考表,规格为A4纸,在资料移交前,按本册资料实际情况填写
好备考表,各有关人员签字齐全。
3.资料的装订
3.1施工过程中资料必须分类夹牢(可用黑色小铁夹),每册不宜超过200页,超
过200页时要进行分册管理。
3.2每册资料的装订顺序为:封面-卷内总目录-分目录及对应的资料内容-备考
表。
3.3资料盒内资料不能装得太满,以档案盒装填量的90%为宜。
3.4竣工移交的资料,应为三孔棉线装订,封面、卷内目录、备考、内容填写
齐全,除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外,各页资料均需连续标注页码,页码位置为右下角。
4.资料的份数要求
各项目编制的工程资料不得少于三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移交公司档案
馆(公司重点工程项目)或分局(一般工程项目)一套,自行保存一套。如建设
单位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时,按合同要求执行。
四、资料的存储要求
1.资料的存储地点必须能够保证资料的安全,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雨条件
。
2.资料一般要求存放于铁皮柜中,不允许随意堆放,防止原始资料的丢失和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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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
五、工程资料组卷内容及要求
1.工程技术资料组卷内容
除对承包范围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组卷整理外,对部分基建文件和监理文件资
料也需认真收集、整理和组卷。
2.组卷基本原则
施工资料按单位工程组卷。根据工程大小和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按不同专业
和资料分类进行整理和分卷,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
3.施工资料编制要求
3.1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
3.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按有关要求完成会签与审批程序,并将审批表、会
签表附于封面之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还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3.3施工物资资料要求
(1)施工物资均应有出场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中应注明物资的产品名
称、规格、数量、出厂(进场)日期、性能指标等,合格证上的内容不得空缺或
涂改。
(2)产品标准中对产品的性能指标有检测方法的均应有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国家
规范标准中对物资进场有复试要求的均应有复试报告。
(3)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产品性能检测报告与进场复试报告可按以下方
式进行整理和汇总:
a.按“一试一证”整理,即一份复试单,附一份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b.按“证试分开”整理,即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为一册,复试单单独成册。按
此种方法整理时,复试单资料编号应与质量证明文件资料编号一致。
(4)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规定中需见证取样送试的物资均应有见证取样记录,
如复试单中没有“见证”标识,见证记录宜与相应施工物资的复试单对应存放。
(5)质量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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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多个单位工程或部位用同一批材料时,应分别注明主要使用部位,并保证资料
的可追溯性。
3.4验收记录应完成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归档。
六、施工阶段工程资料管理
1.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及公司《管理手册》的
规定;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核、审批还应符合公司《技术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2.项目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填写工程资料,并按规定及时移
交资料室。如有滞后,资料管理员应及时报告及催交。
3.所填报的工程资料内容应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签字手续齐全。资料填写
人员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对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施工合同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在分包项目施工前与
其签订资料管理协议,对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报审、移交等提出具体要求。
5.项目经理部总工应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并留下检查
记录。如有问题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组织技术人员对资料检查中存在的问
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
将把工程资料管理情况做为一项检查考核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的工
程资料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填写检查记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
结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资料管理
1.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完成工程资料的整理、组卷、自查工
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必要条件。
2.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部,负责汇总整理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工程资料,统一
管理。
3.工程完工后,没有通过档案验收的,由项目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尾工资
料整理情况的检查,并留下检查记录,确保工程资料及时收集和完善整理。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部应及时收集各项验收记录的原件,经整理、汇总
后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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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程资料的归档与移交
1.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工程在施工前期、
实施期、竣工验收期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资料、声
像资料等各种文件。各项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组卷后归档。
2.工程资料的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如无规定时,不宜少于
五年,且应同时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同时应满足《建设文件
归档整理规范》要求。
3.各项目编制的工程资料除满足向建设单位移交外,还需移交xx或公司档案
馆一套(重点工程资料移交公司档案馆,其它项目资料移交xx)。如建设单位对工
程资料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时,按合同要求执行。
4.需归档的工程资料,按照《建设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进行归档整理,由
项目部总工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商务人员、质检人员、测量人员、试验人员、
物资设备人员等自检,自检合格后,报xx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及
公司档案室进行移交。
5.项目部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经xx审查合格的竣工
资料,办理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由xx向公司档案室移
交重点工程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限一般不得迟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
九、附则
1.本细则由xx技术质量科负责解释。
本文发布于:2023-03-13 04:13: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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