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文

工程补充协议

更新时间:2023-03-13 00:55:44 阅读: 评论:0

在校证明电子版-五斤肉有多大一块

工程补充协议
2023年3月13日发(作者:家用投影幕布)

1/50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6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书

下面是我分享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6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书,欢迎参阅。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

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

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

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

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元(其

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

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

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

试用期工资为元,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保密义务: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

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

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

2/50

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引进、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

甲、乙双方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

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4.2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办理录

用和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的,甲方可视作不符合录用

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其应享有的保险福利待遇。

4.3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

虚假资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

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

同遵照执行。

一、由于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合同外项目。

二、承包内容:

3/50

1、改移水管

2、水沟

3、硬路肩

4、临时网片的拆除

三、承包数量:见附件1。

四、承包总价:231235元。

五、支付方式:执行原合同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

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

同遵照执行。

一、由于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合同外项目。

二、承包内容:

1、改移水管

4/50

2、水沟

3、硬路肩

4、临时网片的拆除

三、承包数量:见附件1。

四、承包总价:231235元。

五、支付方式:执行原合同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

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4发包人:成都

承包人:四川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建筑施

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

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工程地址:

5/50

3.建筑面积:51118.13m2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11+1层、独立地下室1层

5.设计单位:四川

6.监理单位:四川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

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合同工期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20xx年10月2日;竣工日期:20xx年11

月26日;总工期:420天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施工进度

2.1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

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

2.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

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

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

同意。

2.3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xx年12月5日;二号

楼:20xx年12月15日;四号楼:20xx年1月20日.

6/50

2.4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xx年1月31日;地下室

完成时间:在20xx年7月31日.

3.工期违约责任

3.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对

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给予乙方奖

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

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

超过10万元。

4.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工期不顺延情况:

5.1各种自然因素;

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

影响;

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

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

期延误。

四.质量与检验标准

7/50

1.1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

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

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

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结算工程

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措施费由乙方在工程全过

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项目:

1.1.1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

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措施费: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措施费: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

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

保护。

1.1.4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8/50

2.合同价款的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

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

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

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

依据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

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

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

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

2.4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

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奖励

2.5.1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

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

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

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

9/50

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

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

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

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

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暂

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

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

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

款。

3.5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

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

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

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

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

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

第26.3及26.4条执行。

3.7工程结算

3.7.1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

款的95%;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

10/50

15日内结清。

3.7.2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

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

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

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

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结算审计:

3.8.1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

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

程的结算审计。

3.8.2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

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

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材料价格调整

1.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

整。

1.2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

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

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11/50

2.材料采购

2.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

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

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

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

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工程变更及签证

1.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

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

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

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

保留原件。

3.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

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

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

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

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

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12/50

6.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

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

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

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

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

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

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

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

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限如下:

2.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

年限;

13/50

2.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为

5年;

2.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

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

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

修复。

3.3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

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

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

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

得业主和甲方的验收签字。

3.5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

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14/50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及职责

1.1本工程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

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

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

通知为准。

1.2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

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

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乙方项目经理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其它管理人员

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均须专职

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

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

同意。

2.3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

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

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

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15/50

2.5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被吊销资格证。

2.5.5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

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

证书等证件。

2.8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

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

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

员;

2.8.2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

员;

2.8.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无证上岗者;

2.8.6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16/50

3.甲方的工作

3.1施工前准备

3.1.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

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

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

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施工期间

3.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

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

令。

3.2.3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乙方的工作

4.1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

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

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

完成本工程。

4.2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

17/50

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

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

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

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

4.5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

工总进度计划、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

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

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并提供时间表,列明

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

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

向甲方进行提示。

4.8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

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

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

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

18/50

4.10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

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

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

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

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

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

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

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

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

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

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

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

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

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通知单和国家现

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19/50

4.16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

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

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

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

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

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

甲方承担。

4.18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

权进行检查。

4.19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

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

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

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

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

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

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

房的施工。

4.22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

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

20/50

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

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

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

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

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

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

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及

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

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

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

程款项中扣回。

4.25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

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

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现场管理

5.1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

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

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

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

21/50

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

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

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

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

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

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

条款。

5.4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

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

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

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

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

下抛物。

5.8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

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

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22/50

5.9.1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安装完成后双方

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

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

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其他

1.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

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

条件。

1.4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

行检查接收。

1.5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

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

23/50

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

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

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乙方分包管理

2.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

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乙方分包要求

2.2.1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

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

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

约。

2.2.3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

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

执行。

4.销售配合

3.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

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

措施。

3.2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

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24/50

3.2.1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

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

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

置的安全网。

3.2.6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

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

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

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协议解除

1.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

可以解除本协议。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

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

协议。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

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25/50

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

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

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

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

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

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

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

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

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

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

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

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

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

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

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26/50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

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

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

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

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

贰份。

4.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

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5发包人:成都

承包人:四川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建筑施

27/50

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

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51118.13m2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11+1层、独立地下室1层

5.设计单位:四川

6.监理单位:四川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

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合同工期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20__年10月2日;竣工日期:20__年11

月26日;总工期:420天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施工进度

2.1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

28/50

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

2.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

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

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

同意。

2.3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__年12月5日;二号楼:

20__年12月15日;四号楼:20__年1月20日.

2.4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__年1月31日;地下室完

成时间:在20__年7月31日.

3.工期违约责任

3.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甲方按20__元/天对

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__元/天给予乙方奖

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

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

超过10万元。

4.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工期不顺延情况:

5.1各种自然因素;

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

影响;

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

29/50

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

期延误。

四.质量与检验标准

1.1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

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

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

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结算工程

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措施费由乙方在工程全过

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项目:

1.1.1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

30/50

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措施费: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措施费: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

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

保护。

1.1.4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

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

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

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

依据20__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

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

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

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

2.4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

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奖励

2.5.1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

31/50

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

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

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

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

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

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

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

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暂

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

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

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

款。

3.5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

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

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

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

32/50

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

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

第26.3及26.4条执行。

3.7工程结算

3.7.1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

款的95%;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

15日内结清。

3.7.2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

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

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

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

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结算审计:

3.8.1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

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

程的结算审计。

3.8.2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

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

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33/50

六.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材料价格调整

1.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

整。

1.2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

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

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材料采购

2.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

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

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

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

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工程变更及签证

1.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

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

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

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

保留原件。

3.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34/50

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

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

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

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

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

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

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

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

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

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

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5/50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

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

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

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限如下:

2.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

年限;

2.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为

5年;

2.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

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

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

修复。

3.3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

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

36/50

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

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

得业主和甲方的验收签字。

3.5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

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及职责

1.1本工程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

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

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

通知为准。

1.2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

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

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乙方项目经理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其它管理人员

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均须专职

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

37/50

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

同意。

2.3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

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

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

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被吊销资格证。

2.5.5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

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

证书等证件。

2.8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

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

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

员;

38/50

2.8.2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

员;

2.8.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无证上岗者;

2.8.6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施工前准备

3.1.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

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

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

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施工期间

3.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

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

令。

39/50

3.2.3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乙方的工作

4.1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

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

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

完成本工程。

4.2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

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

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

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

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

4.5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

工总进度计划、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

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

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并提供时间表,列明

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

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

40/50

向甲方进行提示。

4.8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

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

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

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

4.10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

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

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

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

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

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

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

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

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

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

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

甲方批准的除外。

41/50

4.13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

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

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通知单和国家现

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

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

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

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

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

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

甲方承担。

4.18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

权进行检查。

4.19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

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

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

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

42/50

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

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

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

房的施工。

4.22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

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

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

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

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

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

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

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及

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

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

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

程款项中扣回。

4.25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

43/50

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

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现场管理

5.1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

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

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

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

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

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

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

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

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

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

条款。

5.4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

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

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

44/50

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

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

下抛物。

5.8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

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

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安装完成后双方

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

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

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其他

1.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

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

45/50

条件。

1.4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

行检查接收。

1.5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

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

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

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

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乙方分包管理

2.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

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乙方分包要求

2.2.1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

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

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

约。

2.2.3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

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

46/50

执行。

4.销售配合

3.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

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

措施。

3.2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

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

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

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

置的安全网。

3.2.6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

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

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

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协议解除

1.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

47/50

可以解除本协议。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

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

协议。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

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

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

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

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

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

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

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

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

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

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

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48/50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

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

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

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

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

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

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

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

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

贰份。

4.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

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49/50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6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及其

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芦医庙商贸新村开发具体情况,为

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自建开发的50亩土地,现正在建设的房屋由甲方负

责建设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组织建设。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按

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对50亩自建内的剩余房屋分期进行施工,乙方每施

工完一期,按成本价给甲方,由甲方销售给本村村民,施工完成

一个月内把房款交予乙方。超过一个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0

元的价格计算总房款,并从房屋竣工起第二个月内计算利息(按

一分计息)。

4、房屋竣工时间及标准

5、乙方施工成本价暂按600元每平方米计。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区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谁对外销

50/50

售均由甲方出具相关的产权文书。

7、自建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完成。

8、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甲方还没有按合同给乙方价款

乙方有权对外销售价格由乙方定,产权文书由甲方出具。

9、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相辅相成,如有抵触,

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0、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3-03-13 00:55: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167864014423180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工程补充协议.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工程补充协议.pdf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