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
未婚证明顾名思义就是证明当事人尚未结婚的证明,但是这个未
婚证明并不是哪个部门都能够开的,必须要到民政局进行办理。因此
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及其相关方面
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
未婚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但各地民政部门不
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未婚证明就是俗称的单身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
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
2、按照民政部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
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
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
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
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
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4、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
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
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二、办理未婚证明具体流程
1、先去本地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只有一张纸),需要提供
两张大一寸红底免冠彩照,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
口本的主页和本人页)。
2、然后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一张未婚证
明的复印件,户口本。
3、再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未婚证,需提供一张一寸免
冠彩照,户口本及之前在居委会办理的申请表。
注:办证不需缴费,另外,提供的未婚证明(婚姻登记处办理)
时间要在当月才有效。
三、未婚证明的相关规定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现就进
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
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
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
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
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
他事项无效。”
2、各地要高度重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民
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民函【2013】183号)
确定的各项任务。省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人类投入,不断完
善本省(区、市)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快纸
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进度,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
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3、做好政策落实和宣传工作。各地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
众办事创业和坚持依法行政的角度,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
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
使此项简政放权的中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
在办事窗口(大厅)公告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性格规定,
并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营造
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涉外领域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国家清单
民政部
2015年8月27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未婚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开具,但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
录证明。以上便是我为您带来关于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的相关
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本文发布于:2023-03-13 00:13: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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