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1
1、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
制度》及国家制订的其他财经法规。
2、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
在主管财务院长领导下,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医院财务工作接受财政、审计、主
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财务工作岗位本着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原则设置为:财务主管、出
纳、收入费用核算、资产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住院结算、门诊收费、成本核算、
稽核。根据业务量繁简情况,设为一岗一人,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出纳人员不得
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4、医院分院、成本核算、住院结算、门诊收费的财务人员,纳入相应科
室的人员编制、行政上归各部门,业务上受财务科的指导。
5、财务人员的任免按《会计法》规定办理。
6、财务人员在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在办理交
接手续时,应由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主管
财务院长监交,必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7、积极合理组织收人并保证及时入账,严格控制支出。医院支出严格按
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执行,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无
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凡是本院对外的
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
为正式凭据。
8、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
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9、认真做好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资产进行盘点,保
证财产物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0、固定资产管理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医院
制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1、物资管理贯彻“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严格按国家有关制度和医院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12、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
13、医院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制订的各
项结算制度,接受银行部门的监督。
14、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对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查明原因,报经上级主
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
15、因工作需要,需领备用金的科室,须提交申请报告,经院长批准、财
务科长同意后方可领用,年度终了必须归还备用金。
16、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严格按国家制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医院
的相关规定执行。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医院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医
院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具体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
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日期、
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
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不能涂改,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
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
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
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各部门按规定领取的加班费、补贴、临时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统
一付款凭证,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数量、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员签字。加班
费、补贴、绩效工资、酬金等统一由财务科审核,报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须
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
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方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
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
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乘坐飞机者需批准),可比
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
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
称、收款银行和银行帐号。
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者,必须提前1-3天告知财务
科,由本人到银行凭财务出具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
(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
1、工作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购物,应有批准的预算计划,如属固定资产
的按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办理各项手续,所持结算凭证为合法凭证方可报销。属
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须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方可购买。
2、用款部门经办人凭办理好报销手续的发票或暂付款,经审核制单后可
直接开具支票、汇票、汇兑。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出差人员因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
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
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分管领导签字,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2、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于购物后三天内到财务科结帐。
3、采用转帐支票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最长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帐款
手续。
4、实行备用金的部门,月末应及时到财务科对帐。
5、个人借资管理:职工办理公务或批准外出学习须预借公款,金额在
3000元以上的经分管业务的领导审核,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财务科预以借
支,借款在事项办理后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原则上旧账不清新款不借,3000元
以下由个人先垫资再按程序报账。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1、实行"主要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审核"制度,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
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2、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主要领导审批签
字,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
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二)财务报销时间
1、原则上每星期二、五上午是规定报账时间。
2、除规定报账时间外,有紧急事需报账的,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报帐必须是经办人本人携带报销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
有关发票、收据、证明文件等;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属政府采
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财务科审核人签字,负责人
审批。
3、报销各种发票、事业收据时,填写"报销封面";报销差旅费,填制"差
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
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
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
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
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
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各类人员工资的调整与变动(包括人员变动)均由办公室按国家规定核
定,并办理好相关调整审批手续,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并由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科
执行。
2、各类补助、津贴按考核分配方案执行,具体由办公室负责造册,并报
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财务科方可发放。
3、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动时需由办公室
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
实施。
4、丧葬抚恤费、遗嘱补助费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财务科监
督执行。
5、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部门预算的安排执行(特例特办),一律办理
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手续,凭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申请表先办理暂付
手续,待固定资产交付时,随同政府采购单(或政府采购特例)和购货发票,经分管
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结算手续。
6、差旅费的报销
(1)工作人员出差一律由院领导安排批准或办公室凭会议通知安排,一般
情况费用由本人先垫付回来后按规定报销,如须大额资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借款手
续,回来后立即结算。
(2)出差人员回来后需尽快办理报销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费报
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
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票和住宿费发票按
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或有关会议通知。
(3)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按有关文件执
行。
(4)出差一般住宿费标准按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5)市外省内凭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签批的上级通知报账;省外凭主要领
导签批的通知或文件报账。
7、根据汽车驾驶员出车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出差期间补助按其他职工
补助标准执行。
8、零星维修由总务科统一负责安排,结算时,必须到地税局或建安处开
具正式建安发票和工程决算单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9、车辆费用的管理
实行定点维修和审批制度。制定一家维修企业和车辆对应的4S店为定点
单位;1000元以内的维修,由司机填写《维修申请表》,经办公室审签后,报分管
财务的领导审批送修,1000元以上的维修报院长审批后送修。报账凭定点修理厂
的正式发票按程序签批后转账。
10、建设工程支出:未达到公开招标额度的零星工程,经院长办公会通
过,均由院招标采购小组审定工程量。
工程结束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预算的80%,工程项目完工后3万元以下由
医院招标小组审定后决算价格,3万元(含)以上须报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方能办理支
付手续,有保证金的待审计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本文发布于:2023-03-12 08:01: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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