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役时津贴待遇政策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
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那么,义务兵退伍时的津贴待遇政策
是什么呢?下面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义务兵退役时的津贴待遇
政策,欢迎阅读!
义务兵退役时津贴待遇政策
1、与退伍义务兵相关的生活待遇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与退伍义务兵相关的待遇主要有退伍补助费、退伍医
疗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离队当月剩余天数伙食费和离队下
月伙食费、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养
老保险补助等。义务兵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与
之相关的还有残疾抚恤金、伤病残退役安置补助费、残疾
保险金、残疾附加保险金、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护
理费、退役伤病残人员医疗生活补助费等待遇。
2、退伍补助费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义务兵退伍补助费的标准为每人2000元,服役时间
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
3、哪些义务兵能领取退伍医疗补助费?
答:义务兵在退出现役时,因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病,退伍
后仍需进行一般治疗的,可根据病情发给医疗补助费,一等
150-200元,二等100-150元,三等50-100元。对患矽肺病
的,可酌情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1倍。
对在服役期间虽患过某种慢性病,但病已治愈或评了六级
以上残疾等级以及直接分配到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工作的,在退
伍时均不应发给医疗补助费。
4、离队下月津贴的发放规定是如何明确的?
义务兵在规定的退伍期间离队,发给离队下月的津贴费
(不含职务津贴和其他岗位津贴),目前,上等兵第二年的津贴
标准为每月750元。不在规定退伍期间离队的,只发离队当月
的津贴费。
5、离队当月剩余天数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的发放规
定是如何明确的?
答:义务兵在规定的退伍期间离队,发给离队当月剩余天
数伙食费和下月伙食费(按当地一类灶标准计发),目前,每人
每天一类区一类灶18元、二类区一类灶19元、三类区一类灶
21元。不在规定退伍期间离队的,只发离队当月剩余伙食费。
义务兵退伍在发放离队下月伙食费时,虽然逢有节日,但是伙
食单位不能将过节费发给个人,也不能领报已退伍义务兵的过
节费。
6、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如何领取?
答: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
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
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
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等功10%、三
等功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
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退役金。退伍义务兵自批准
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到安置地的退役金专用
卡发卡银行网点办理退役金支取。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
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什么情况下退役医疗保险金支付给本人?
答:义务兵退出现役时,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标准为420
元/年。其服役年限计算后有零月的部分,超过6个月(含)不
满1年的,按年标准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年标准的1、
2计算(义务兵被除名或者开除军籍的,不享受退役医疗
保险待遇)。城镇入伍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
明确其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义务兵退
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
保险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入伍前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将个人账户封存。退伍回到原入伍地区就业后,由当地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异地安置的,由接收安置地区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
人账户转移手续。
义务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义务兵退役医疗
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
8、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是不是每个退伍义务兵都享受?
答:义务兵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单位不需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的、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以及一至四级残疾,不给予
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
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
起点标准(军衔级别工资按1档计算、军龄按3年计算)的20%
乘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
费。服现役期满退役的义务兵按24个月计算约为16200元,
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以实际服现役月数计算。
9、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能不能直接支付给本人?
答: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由所在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
务部门通过银行汇至本人退役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按规定办理转
移接续手续。
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中相应的单位缴费部分记入统筹基金,
个人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退出现役后参加新型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10、义务兵退伍后如何领取残疾抚恤金?
答:退出现役的残疾,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
每年1月一次性全额发放。义务兵退伍当年的残疾抚恤金由部
队发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从第2年1月起发给。新评定
残疾等级的当年,残疾抚恤金发放数额为年标准的1、12乘以
当年剩余月数(含评定残疾等级当月)。目前的标准,从2014
年10月1日起执行。
11、哪些伤病残退役能领取安置补助费?
答: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
部颁发的《伤病残退役安置规定》(政联〔2009〕4号)有
关规定,从2009年7月3日起,给伤病残退役发放一次
性安置补助费。目前,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每人
一次性补助30000元;被评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等级和因病经
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0元。
12、义务兵的残疾保险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
级,享受残疾保险待遇,并领取一次性残疾保险金,保险
金以义务兵发生伤残当月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收入为计算单位
(按照职务工资1档、军衔工资1档、军龄6年、职业津
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奖励工资计算,目前,每月约
5100元)。
被认定为因战致残的,一级为29个月,二级为27个月,
三级为25个月,四级为23个月,五级为20个月,六级为18
个月,七级为15个月,八级为13个月,九级为11个月,十
级为9个月。
被认定为因公致残的,一级为27个月,二级为25个月,
三级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
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
为7个月。
被认定为因病致残的,一级为25个月,二级为23个月,
三级为21个月,四级为19个月,五级为16个月,六级为14
个月。
13、残疾附加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所在工作岗位风险情况,军队通过购买商业
保险的办法,对非战争时期被认定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
义务兵发放残疾附加保险金,给予经济补偿。
被认定为因战致残的,按照确定数额(目前,一般岗位标
准为30万元)的一定比例给予残疾附加保险金,一级为95%,
二级为90%,三级为85%,四级为80%,五级为50%,六级为
45%,七级为25%,八级为20%,九级为15%,十级为10%。
被认定为因公致残的,按照确定数额(目前,一般岗位的
标准为30万元)的一定比例给予残疾附加保险金,一级为90%,
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疾为75%,五级为45%,六级为
40%,七级为20%,八级为15%,九级为10%,十级为5%。
被认定为因病致残的,按照确定数额(目前,标准为10万
元)的一定比例给予残疾附加保险金,一级为90%,二级为85%,
三级为80%,四级为75%,五级为45%,六级为40%。
14、哪些退役的残疾能领取护理费?
答: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由国家供养终身;
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
四级残疾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因战、因公一级
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因战、因公三
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因病一级至
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
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
出现役的残疾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
在部队发给。
15、退役士兵领取退役金后,地方政府还有补助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9条规定,地方政府可以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16、退役金如何发放?
答: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家财政部、总参谋部、
总后勤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
行)》有关规定,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军队委托国有
商业银行,直接拨付到退役士兵的退役金专用卡,退役士兵到
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后方
可领取。
17、退役金专用卡如何办理?
答:首先由团(旅)级单位军务部门核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服役时间、立功受奖等情况,然后
提供给本级财务部门统一到驻地农业银行办理,并在退役士兵
离队前发放给本人签收。
18、退役金专用卡何时才能使用?
答:退役金专用卡只有激活后才能使用,此前只能查询卡
内退役金数额。激活该卡的主要程序是:退役士兵先到地方安
置部门报到,然后持地方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
役后重新落户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退役金专用卡,再到安
置地的农业银行网点办理退役金支取。
19、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功能?
答:退役金专用卡为银联标准借记卡,专项用于退役金的
发放。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取现、转账支出、消费、挂失、销户
功能,不开通存现、个人账户转账存入、换卡、短信动账通知、
投资理财等功能,关闭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
渠道签约功能。
20、对因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
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的士兵,如何办理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
办法(试行)》在退役时单独办理。
21、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
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
以委托代理人支取退役金。
22、退役金专用卡遗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退役金相关资料,到安置地农业
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
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本文发布于:2023-03-12 04:30: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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