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充分发挥印章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规范公司印章的使
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印章依照有关约定,由公司股东指派专人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印章制作、启用与废止
第三条印章的制作、启用与废止,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向执行董事提出书面申请,经审
查批准后,由司印人员承办;
见附件一: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第四条公司启用印章时,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登记并拓具印模;登记内容应包括:印章名称、使用公司或部门、交接时间、接收人等,登记薄
作为公司档案留存;见附件二:公司印章登记卡
第五条公司因更名、注销、并购等,其印章应收回废止,收回印章时,应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的规
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印章废止时,应与原印模核对无误后,办理登记交接手续,交公司司印人封存,或由公司
司印人报经公司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销毁;
第三章用印审批权限
第七条公司公章的用印审批权限:
一公司重大事项,如:大额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与公司股权相关联的文件;具备法律效力的各种
经济合同、协议;重要法律事务;对外或向监管部门上报的重要文件;人事任免、调动;经营计划等,
须经公司执行董事审批后方可用印;
凡属对外投资、金融机构借款、对外担保、大宗资产购买或处置含房屋预销和销售等重大事项,
须经公司执行董事审批后报公司股东审批,方可用印;
二公司办公会已原则讨论通过或者决定的事务,或者已审批通过的公司预算内事务,及公司日常
事务和有关手续,如:报税、年检、社保、统计报表、验车等的用印,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用印;
第四章用印程序
第八条公司公章的用印,应以“签报”的形式,说明用印理由,经公司有关部门会签、部门负责
人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执行董事审批后用印;见附件三:用印审批单
第九条关于资金调配、使用等事项的用印:
涉及公司对外负债、担保、处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销售、减少债权及变更资本等重大事项
相关的资金调配、使用等文件的,均应按以下流程审批用印: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执行
董事;
第十条经济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等重要文件,用印时须盖骑缝章;
第十一条公司各种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财务报表等资料的复印件,对外提供时需加盖公
司公章的,由公司承办部门办理用印登记手续,经公司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签字后用印;出具此类文件时,
须在复印件明显处加注“仅限于事项项目使用”等字样,防止挪用;
第十二条任何用印事项,均应由公司员工办理用印登记手续;登记内容应包括:用印部门、时
间、份数、文件名称、经办人、批准人、核准人、原件的去向等;经办人要按登记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字迹要清晰可辨;登记内容可以涂改,但不得涂抹至被修改的内容无法辨认;用印登记薄应作为公司档案
长期保存;见附件四:公司用印登记表
第十三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及登记手续的,不得用印;
第五章用印文件留存
第十四条司印人是公司档案的管理人员,公司重要文件如合同等,由司印人留存二份原件,其它
用印文件是否留存一份复印件由司印人确定;
第六章印章管理
第十五条司印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司印;凡不符合用印程序和范围的,司印人应当拒绝用印;
第十六条每日终了,司印人应将所保管的印章存入保险柜,确保印章安全;
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带时,须经公司执行董事批准,由司印人随章前往;
第十七条所有需要用印的文件资料,用印前须经司印人核准,并由经办人在用印登记本上签字
后,由司印人用印;
第十八条印章外带时,应尽量乘坐专用或安全系数较高的交通工具;入住的旅店必须是带有密
码的专用保险柜房间;不能和非公司或者非公司股东单位人员同住一个房套间;
第十九条因印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对印章管理人员或者司印人员给与
相应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股东负责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包含四个用印管理方面的附件,为保证公
司用印管理的统一、规范,公司所有的用印活动,均需按照本制度填写相应附件;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有管理制度附件
附件名称:
一、公司刻制印章申请表
二、公司印章登记卡
三、用印审批单
四、用印登记表
附件一:刻制印章申请表
日期部门经办人申请印章种
类
名称材质形式
年月日
申请理由:使用范围:
管理权限:管理人:
部门领导:
年月日
法律部门:
年月日
公司主管领导:
年月日
备注:
附件二:印章登记卡
登记日期
年月日
登记号码名称
印模
管理人
责任人
种类形状
用途
制成日期:印章材质制印人
年月日
废止日期:年月
日
废止理由:
备注:
附件三:用印审批单
部门申请人份数
内容
部门
领导
年月日法律部门:年月日主管
领导
年月日
备注
附件四:公司用印登记表
序
号
日
期
申请
人
部门内容份
数
确认
领导
审批
领导
经办
人
签名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填表说明:1、本表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持“用印审批单”到行政部填
写后方可用印;2、填写必须认真、清楚、详细;3、本表“内容”栏的
填写须依申请用印材料内容明细填写,不能笼统归纳;
本文发布于:2023-03-12 02:09: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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