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实施设备调运前的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调运前应提供出厂证书(在有
效期内)或设备的检验及检验证书。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
动员的设备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动员机械设备的验收记录》,对不符合
使用要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坚决清除。
2.实施设备登记制度:对进入现场的每台设备进行登记,做好台账。
设备调配及折旧记录,设备租赁及租金支付记录。
3.实现运营商的pre发布培训体系:火车运营商的安全施工设备时,设
备进入网站,主要包括安全操作、机械维修、故障识别,相互协调,统一指
挥的建筑工地,机械操作在高压线等,培训后的培训资格证书和问题,和不
合格的经营者应当坚决删除。
4.特种设备管理系统:如起重设备、锅炉等,只有通过常州和无锡特
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安全检测后才能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在明显
位置应有操作规程。挖掘机、叉车等可悬挂在驾驶室内,方便司机学习和
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对不熟悉操作程序的操作人员进行培
训。
6.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大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必
须由国家主管部门在有效期内签发,上岗证书上的机械与实际机械相一致。
7.实现维护系统:每个设备的操作员应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和司机详细
记录转移到指定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加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造成
安全事故相互促进。
8.实现施工前的安全检查系统的机械设备:根据异常磨损,裂纹,变形,
断裂和其他情况下暗示或显示的机械设备、接触机械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
理来确定设备的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给予正确的和有效的治疗,使其更
加合理、有效和安全的建设。
9.现有建筑设备应采取加固措施。¢16钢丝绳用作电缆风绳。钢丝
绳的一端固定在设备顶部与地面之间距离的2/3处,另一端固定在放置在
地面上的地锚上。地锚埋于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砌块或方木应按标
准尺寸进行处理,以保证地锚的可靠性。
10.现有建筑设备的实现位移模式:当设备移动,松开电缆风绳固定在
地面锚,放松1米的电缆风绳,然后修理它,设备可以移动1米,等等(这个
项目取决于现场实际情况,但它不允许移动设备没有电缆风绳固定)。设备
移至指定位置后,应重新加固钢丝绳。设备的更换应在工作区域内副职以
上领导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并做好记录。
轮班制
1.轮班制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细致。
2.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
检查设备,认真检查操作日志,了解当班人员的设备操作情况。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范围: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以下几部分:
1、大中型带人机械:主要是指施工现场的一些大型专人持证操作的机
具,包括搅拌机和大型卷扬机、塔吊、施工升降机等。
2、特种作业设备:主要是指一些涉及到特殊工种的机械,包含电焊机、
气焊设备、电气操作设备等。
特种设备的操作:
1、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福建省城乡建设厅发的特殊工
种作业正式证书或临时操作证书,或者是持有其他省、直辖市以上资质单
位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上岗之前必须经过施工单位
组织的三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单独教育。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本设备的性能和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懂得应急处理措施。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持有健康凭证。
5、从事与明火相关操作的人员必须向项目申请动火证,动火证一天
一办,动火地点变更必须重新申请动火证。
6、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作好交接班记录,详细记录当天发生的情
况和机器有无问题,与下一班人员作好交接工作。
7、施工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操作时,必须随时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
和管理,并接受其它施工人员的正确建议,不违章操作。
8、现场施工人员不随意接触与本工种无关的特种设备,不随意进出
特种作业场合。
9、施工人员在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不得私自进行
处理。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
1、所有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安全问题后方
可进行相关施工操作。
2、使用中正确操作机器,不生硬破坏机器,保持机器完好和完整性。
3、在操作完毕后对机器和设备进行相应的保养和维护,并进行作业
环境的清理。
4、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的正常使用。
5、特种设备在暂时或长时间的不使用时,必须按照相应方法进行封
存或保管
其它:
1、大、中、小型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是规范和要求允许使用范围之
内的,严禁使用建委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等明令禁
止使用的设备。2、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之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检测合格证
书和许可使用的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
3、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经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同时
管理人员必须在生产中做好检查和使用记录。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
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
计划,经--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
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
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向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
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
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
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
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
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
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
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
述地点、场所。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
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
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
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
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
安全负责人报告。
--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
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
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
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
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
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
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
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
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
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
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
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
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
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
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
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
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
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
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
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
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
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
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
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
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
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
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
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某部门向--区特种设备
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
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
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
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
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人--(或--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
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
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
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
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
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
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
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
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
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
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
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
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
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
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
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
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
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
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
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
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
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
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
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
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
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
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
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
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
整改和停工。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
追究责任。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
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级管理
人员和岗位操作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充分体
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医院负责人的职责:
医院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医院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
责任者,应当对医院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人员的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
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医院负责人制定特
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
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①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
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②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
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③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
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⑥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部室特种设备
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
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
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
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部室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
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制度。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
购置计划,经安全技术部审核并逐级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负
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
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必须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
工作,开工前应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
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部门(或者
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日内,由使用部门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
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在有
效期内安全使用。
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特种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及安
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①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
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进出人员的管理。
凡进入危险场所的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检测人员),
应由公司或部室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
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③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
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
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
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
负责人报告。
④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
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
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
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
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
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
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温度、
压力、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严禁不
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
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
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
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
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
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
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原
因不清的情况下强行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
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
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
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
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
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安
全技术部门备案。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
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
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
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设备使
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
效期满前30天,向医院、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
求。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
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
验结论,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
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
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各责任部室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
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做
出记录。医院安全技术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
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
馈给使用部门。
8、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种
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
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部室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
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9、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按医院内部流程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
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
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
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3-03-11 22:51: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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