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知识宣传
2020年“普及⾦融知识万⾥⾏”活动宣教内容
理财知识
⼀、理财的概念
理财就是学会合理地处理和运⽤钱财,有效地安排个⼈或家庭⽀出,在满⾜正常⽣活所需的前提下,进⾏正确的⾦融投资,购
买适合⾃⼰的各种⾦融产品,最⼤限度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常见银⾏个⼈理财⼯具
(⼀)银⾏储蓄
银⾏储蓄包括活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款。
(⼆)商业银⾏理财产品
商业银⾏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将本⾏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消费者和机构消费者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
为。商业银⾏个⼈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两⼤类。每种理财计划根据收益和风险的不同⼜可以
分为固定收益理财计划、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三)国债
国债俗称“⾦边债券”,由国家财政信誉担保,信誉度⾮常⾼,其安全性(信⽤风险)等级是所有理财⼯具中最⾼
的,⽽收益性因其安全性⾼⽽有所降低。
(四)基⾦
基⾦有⼴义和狭义之分,从⼴义上说,基⾦是指为了某种⽬的⽽设⽴的具有⼀定数量的资⾦。例如,信托投资基⾦、公积⾦、
保险基⾦、退休基⾦、各种基⾦会的基⾦。狭义的基⾦⼀般是指证券投资基⾦,即通过发⾏基⾦份额,集中消费者的资⾦,由
基⾦托管⼈托管,由基⾦管理⼈管理和运⽤资⾦,是⼀种利益共存、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式。
证券投资基⾦按基⾦单位是否可增加、赎回,分为开放式基⾦和封闭式基⾦;根据组织⽅式不同,分为契约型基⾦和公司型基
⾦;根据投资⽬标不同,分为成长型基⾦、收⼊型基⾦、平衡型基⾦;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分为股票型基⾦、债券型基⾦、
货币型基⾦、指数型基⾦、黄⾦基⾦、衍⽣证券基⾦。
开放式基⾦和封闭式基⾦共同构成了基⾦的两种基本运作⽅式。开放式基⾦是指基⾦规模不固定,基⾦发起⼈可根据市场供求
情况发⾏新份额,基⾦持有⼈也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决策增加认购份额或赎回基⾦份额的投资基⾦。封闭式基⾦是指基
⾦规模在发⾏前已确定,在发⾏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
开放式基⾦是我国⽐较流⾏的由专家帮助理财的⼀种集合投资理财产品。开放式基⾦也是世界各国基⾦运作的基
本形式之⼀,已成为国际基⾦市场的主流品种。
三、家庭理财规划
(⼀)如何进⾏家庭理财
家庭理财是关于如何计划家庭收⽀、如何管理家庭财富的学问。正确的理财,可以避免⽆谓的浪费,增加家庭财富,储备家庭
财⼒,过上更加富裕的⽣活。
家庭理财包括开源和节流两个⽅⾯。开源指增加收⼊和让家庭现有资产增值,节流指节省⽀出与合理调节家庭消费结构,通过
长期合理的家庭财政安排,实现家庭成员所希望达到的理想经济⽬标。
(⼆)制订家庭理财规划
理财做得好,⾸先要有全盘规划。家庭理财规划是指在全⾯考察收⽀状况、家庭资产财务情况后,根据家庭理财⽬标和个⼈的
实际情况,灵活制订合理的家庭投资理财⽅案。
每个家庭或个⼈都应有⾃⾝的资产负债表并定期跟踪(可参考下表),对影响家庭资产负债表扩张(收缩)或内部结构变化的
重⼤事项(如购房、买车)要予以⾜够的重视。通过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的三个主要指标即流动性⽐率、负债收⼊⽐和资产负债
率可以监测⾃⾝的财务健康状况。
(三)养⽼理财规划
在我国现⾏养⽼保障体系下,我国退休⼈员的养⽼待遇主要依赖“第⼀⽀柱”基本养⽼保险,由企业⾃主建⽴的“第
⼆⽀柱”企业年⾦和职业年⾦,对参保职⼯的养⽼保障作⽤相对有限;但值得期待的是,“第三⽀柱”个⼈养⽼⾦1政策全⾯推出
后,个⼈客户可享受政府税收优惠,⾃主选择银⾏、保险、基⾦等各类专属养⽼产品和服务,满⾜养⽼保障需求,做好适合⽣
命周期的养⽼⾦融储备,改善家庭资产配置。
现阶段,基本养⽼⾦替代率处于较低⽔平,为保障退休⽣活质量,越来越多⼈选择银⾏理财产品作为稳健、可靠的养⽼投资渠
道。
银⾏发⾏的养⽼理财产品主要有以下⼏个特征:⼀是投资期限较长,没有流动性设计;⼆是投资⾦额总量较⼤,部分产品为累
积型,⿎励客户长期持有;三是追逐长期收益,根据客户的年龄结构设计差异化的风险投资策略;四是针对⽼年⼈需求,部分
银⾏推出综合性养⽼理财业务,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
四、给消费者的知情提⽰
(⼀)给商业银⾏理财产品消费者的知情提⽰
消费者应当认真评估⾃⾝风险承受能⼒,理性购买适合⾃⼰的产品。消费者要认真阅读理财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费⽤等信
息,认真判断后再确定购买与否,并签名确认。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不等同于⼀般存款产品,其涉及的主要风险有:
12018年,财政部、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税收递延型商业养⽼保险试点的通知》(财
税〔2018〕22号),“第三⽀柱”个⼈养⽼⾦启动保险业试点。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风险。
2、政策风险: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导致理
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导致本⾦损失。
3、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如出现约定的停⽌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消费者需要资⾦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如消费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式发⽣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消费者其他原因导致⽆法及时联
系消费者,可能会影响消费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商业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理财产品是否起息。
7、再投资提前终⽌风险:商业银⾏可能于提前终⽌⽇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约定提前终⽌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风险:因⾃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等不可抗⼒因素,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清算
延误等。
(⼆)给基⾦消费者的知情提⽰
1、基⾦是⼀种长期投资⼯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不同于银⾏储蓄
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融⼯具,投资⼈购买基⾦,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投资所产⽣的收益,也有可能承
担基⾦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与合规风险等。巨额
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所特有的⼀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基⾦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总份额的百分之⼗时,投资⼈将可能⽆
法及时赎回其持有的全部基⾦份额。
3、消费者应当充分了解基⾦定期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存款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消费者进⾏长期投资、分摊投资成
本的⼀种简单易⾏的投资⽅式,但并不能规避基⾦投资所固有的风险,消费者既可获得收益,也可能遭受损失。购买基⾦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式。
4、代销银⾏和基⾦管理⼈承诺基⾦份额持有⼈利益优先,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基⾦资产,但不保证旗下
基⾦⼀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旗下基⾦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低并不预⽰其未来业绩表现。基⾦管理⼈应提醒消费者基
⾦投资的“买者⾃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运营状况与基⾦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消费者⾃⾏承担。
5、银⾏作为基⾦的代理销售机构,其受理交易委托的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银⾏不承担确保
交易成功的责任,对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担保或保证责任。
6、银⾏从业⼈员应对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进⾏调查和评价,并根据其风险承受能⼒推介相应的基⾦品种,但所做的推介仅
供消费者参考。消费者在投资基⾦前应认真阅读《基⾦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法律⽂件,根据⾃⾝风险承受能⼒选择
相适应的基⾦产品并⾃⾏承担投资基⾦的风险。
(三)给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提⽰
1、银⾏代理销售银保产品是⼀种基于代理关系的⾏为,银⾏不承担由此产⽣的保险⼈、投保⼈、被保险⼈和受益⼈等保险合
同相关⼈之间涉及的法律责任。
2、银保产品消费者在购买银保产品时要仔细了解产品属性,特别是投资类保险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内容主要包括:保险产品
的缴费期限、犹豫期规定、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保单现⾦价值、保单初始费、账户管理费等相关费⽤标准及收取⽅式、犹豫
期后退保可能遭受的保险⾦的损失,满期给付的注意事项等。
3、代理银保产品的从业⼈员应认真对购买某些银保产品的消费者进⾏风险承受能⼒调查和评价,并根据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
⼒推荐相应的保险品种,但所做的推荐仅供消费者参考。消费者应根据⾃⾝风险承受能⼒选择保险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投资
风险。
4、银保产品消费者购买⼀年期以上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会在犹豫期内对消费者进⾏投保回访,进⼀步了解消费者的购
买意愿,消费者应当利⽤这⼀时机再次确认产品相关属性是否符合⾃⾝要求,防⽌销售⼈员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如果在犹豫
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交保费
5、银保产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存款”、“储蓄”等,产品收益率具有不确定性。分红险的历史分红率不代表未来分红率,各年分红
率可能波动较⼤;万能险只能保证结算利率⾼于保底利率,具体结算利率会定期调整;投连险更是与基⾦类似,没有所谓的保
底收益率。
6、选择期缴产品的消费者,要注意⾃⾝收⼊情况是否与后续缴费时间与⾦额匹配,否则到时不能按时⾜额缴费,可能会出现
保单失效或者退保损失等情况。⼀般建议收⼊持续稳定的消费者购买期缴保险产品。
7、对涉及投保、缴费、保险单变更、保险单迁移、账户变更、退保、保险⾦额领取等情院,应由保险合同当事⼈亲⾃签字
的,银保产品销售⼈员不得代为签字。对按有关规定必须由保应⾯问当事⼈亲⾃抄录有关声明的,银保产品销售⼈员也不得代
为抄录。
8、对于涉及保险合同的有关纠纷,银保产品消费者最好直接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也可以请代理银⾏代为联系保险公司协商
处理。
五、树⽴理财风险防范意识
(⼀)了解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合同条款等信息,充分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要素,重点关注产品期
限、投资⽅向或挂钩标的、流动性、预期收益率、产品风险等。
(⼆)了解⾃⼰及家庭
消费者在选购理财产品前,应综合权衡⾃⼰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和预期收⼊、流动性需求等,不盲听、盲
信、盲从,不追逐“热门”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配合银⾏⼈员认真完成风险评估内容,并综合考虑评估结果,产品特性
和个⼈情况选择产品。
⼀是做⾦钱的主⼈。树⽴钱是为⼈服务的观念,积累财富的⽬的是为了让家庭拥有更加美好的⽣活。
⼆是改变“资⾦少就⽆法投资”的观念。不管家庭财⼒的情况如何,都应根据⾃⾝资产管理和养⽼储备需求,选择合适的⾦融产
品。
三是学会对⼤宗财富⽀出进⾏规划。对家庭的⼤额消费进⾏合理计划,可以优化家庭⽀出的结构。
四是学会投资,让钱⽣钱。财富是有时间价值的,如果我们不会进⾏有效的⾦融投资,现⾦资产就会被通货膨胀所侵蚀,所以
家庭⽣活需要理财,要学会让家庭财富保值增值,
发挥专业产品抵御通胀、产品久期、市场化投资保障能⼒。
五是善于控制投资风险,避免重⼤的家庭财产损失。
六是要有风险责任意识。投资必定有风险,特别是股票、期货等投资⼯具,⾼收益必定有⾼风险,消费者要有风险⾃担的意
识,对⾃⼰的⾏为负责,善于积累分析投资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
(三)确定选择
消费者可以从购买⾏为中获得利益,同时也要为⾃⼰的购买⾏为负责,承担相应的风险.消费者要在充分理解理财产品风险的
前提下,在风险揭⽰书上对风险评估结果签字确认并亲笔抄录:“本⼈已经阅读风险揭⽰,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在确定购买理
财产品后,需签署相关协议,⼀旦签字认可,消费者即须根据合同内容履⾏买者责任。
(四)跟踪变动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消费者应持续关注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与收益表现,通过致电咨询或向消费者经理了解等多种⽅式掌握
相关的产品信息,以便能够及时了解产品的收益、风险等状况。
(五)关注账户
理财产品到期后,消费者应及时关注投资本⾦和收益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理财账户,以便能够及时进⾏新的投资。
六、资管新规介绍
2018年4⽉27⽇,⼈民银⾏、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理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资管新规》);2018年9⽉28⽇,中国银保监会正式颁布《商业银⾏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办
法》);2018年12⽉2⽇,中国银保监会正式颁布《商业银⾏理财⼦公司管理办法》。这些政策对⽼百姓和企业购买银⾏理财
都产⽣了重要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融机构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截⾄2017年末,不考虑交叉持有因素,总规模已达百亿元。资管
业务在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增强⾦融机构盈利能⼒、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持实体经济等⽅⾯发挥了积极作⽤。但由于同
类资管业务的监管标准不⼀致,导致了⼀些隐性的风险和监管真空,⼀定程度上⼲扰了宏观调控,提⾼了社会融资成本,影响
了⾦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加剧了风险的跨⾏业、跨市场传递。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中国⼈民银⾏会同中国银⾏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从弥补监管短板、提⾼监管有效性⼊
⼿、在充分⽴⾜各⾏业⾦融机构资管业务开展情况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资管新规。并在后期陆续出台配套制度⽂件。
资管新政的整体思路是: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
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作出⼀致性的规定,实⾏公平的市场准⼊和监管,最⼤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为资管业务健
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资管新政的基本原则是:⼀是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是坚
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标;三是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四是坚
持有的放⽮的问题导向;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
《资管新规》和《理财办法》的适⽤范围:
《资管新规》主要适⽤于⾦融机构的资管业务,即银⾏、信托、证券、基⾦、期货、保险资管机构、⾦融资产投资公司等⾦融
机构接受消费者委托,对受托的消费者财产进⾏投资和管理的⾦融服务。私募投资基⾦产品也应参照执⾏。
《理财办法》适⽤业务和产品:《理财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致,定位于规范银⾏⾮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办法所称理
财业务是指商业银⾏接受消费者委托,按照与消费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式,对受托的消费者财产进
⾏投资和管理的⾦融服务;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消费者⽀付收益、不保证本⾦⽀付和收
益⽔平的⾮保本理财产品。
《理财办法》适⽤机构:《理财办法》适⽤于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设⽴的商业银⾏,包括中资商业银⾏、外商独
资银⾏、中外合资银⾏;其他银⾏业⾦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适⽤理财办法规定;外国银⾏分⾏开展理财业务,参照理财办法
执⾏。
根据资管新规要求,⾦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保本理财作为表内资产管理业务的⼀种形式,将在过渡期内逐步退
出市场。
追求保本的低风险偏好消费者可以选择存款产品。理财办法规定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规范管理。
同时,在附则中承接并进⼀步明确现⾏监管制度中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要求,包括:将结构性存款纳⼊隐含表内核算,按照
存款管理,相应纳⼊存款准备⾦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按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银⾏销售结构性存款应执⾏
《商业银⾏理财业务监管管理办法》及附件关于产品销售的相关规定,充分信息披露、揭⽰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
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需具备相应的衍⽣品交易业务资格等。
什么是净值型理财产品?
净值型理财产品是指以份额和每份净值形式展⽰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净值型理财产品不设预期收益率,消费者的实
际收益与产品实际投资运作的净值有关,并通过产品净值增长或产品份额增加的⽅式体现。
净值型理财具备信息透明、定价公允、收益风险匹配的
特点。
(⼀)信息透明:根据监管要求,净值型产品须定期公告及披露信息,消费者可以完整的了解到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募集信息、
资⾦投向、杠杆⽔平、估值情况、收益分配⽅式、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不同净值型产品披露的信
息有所不同,有利于消费者做出符合风险偏好的投资决策。
(⼆)定价公允:除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费⽤外,净值型产品的投资收益均通过净值增长的形式分配给消费者。
(三)收益风险匹配:通过净值化管理,将资产收益、风险、市值的波动传通过产品传导给消费者,真正做到“卖者尽责,买
者⾃负”。
七、购买银⾏理财产品的注意事项
(⼀)⾸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需到银⾏营业机构进⾏风险承受能⼒评估,了解⾃⾝的风险等级。根据⾃⾝的风险等级、投资⽬
的、流动性需求,阅读相关银⾏理财产品销售⽂件,了解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产品风险、产品投向等后选择适合的理财产
品。
(⼆)做好销售录⾳录像。在营业⽹点购买理财产品时,要对销售过程全程同步录⾳录像,要完整客观地记录销售⼈员对产品
的营销推介、风险承受能⼒调查、产品适合度评估、风险揭⽰、产品收费信息和关键信息提⽰,以及消费者的确
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特别是消费者对银⾏销售⼈员提⽰内容明确表⽰“清楚明⽩或同意”的确认过程。
为什么在银⾏营业场所购买银⾏理财产品要进⾏录⾳录像?
2017年8⽉23⽇,中国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银⾏业⾦融机构销售专区录⾳录像管理暂⾏规定》,要求商业银⾏在
营业场所销售⾃有理财产品的,要对销售过程进⾏同步录⾳录像。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消费
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
本文发布于:2023-03-11 22:06: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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