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日志规范登记制度
门诊日志规范登记制度
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
真实可靠。
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
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加盖“疫情已报”章。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
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
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
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
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长潭河乡中心卫生院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2017-04-2212:22|#2楼
1.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登记日
志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符合,符合率要求达95%以上。
2.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职业、详细住址、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病名
(初步诊断)、处治、医师签名等11个基本项目。
3.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晰。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
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4.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
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转染病的
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5.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病原携带者、疑似转染病患
者,应立即填写转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并按规定时间向院办公室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6.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转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7.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转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
漏报、瞒报转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转染病
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3-03-11 14:38: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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