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经济背景下回族婚俗变迁
----以宁夏西海固农村地区为例
西海固是宁夏回族比较聚居的地形式,是构成家庭、产生宗族的基础。回民的婚姻在发
展过程中,形成了本民族的习俗,也是我国回族风格最为浓郁的地区,饮食文化、服饰文化、
村落文化、音乐舞蹈艺术、剪纸、刺绣、雕刻等民间工艺和宗教建筑构成了这里丰富多彩的
民俗文化长廊。
一、回族的婚姻观回族认为,婚姻是构成家族、产生亲族的基础。成年男女因需要而
结婚是“瓦直卜”(意为当然),为繁衍子孙而结婚是“逊奈”(即圣行)。因此,主张回族穆斯林
男女都要结婚,反对终身不娶、不嫁的独身主义。回族对婚姻的这一态度,主要是受到了伊
斯兰教的影响。回族从形成至现在,始终反对禁欲,反对绝欲,反对终生独身。无论是
阿訇,还是一般穆斯林,一般都结婚成家。但也不是绝对的,也有不求婚配的现象。回
族对婚姻条件看得很重,要求男女双方必须都是穆斯林。尤其是在回民聚居区,这种择偶的
基本条件至今仍在坚持,一般不与非穆斯林婚配。即使在穆斯林内部婚配,也有许多传统的
条件,一是看教门,即是否真正的信奉伊斯兰教,是否言行一致;二是看根基,主要看所选
择配偶的家庭的家风,是否是正派人家;三是看贫富是否过于悬殊。对于个别或极少数与
非穆斯林婚配的,一般都要先商议条件,要求汉族或其他非穆斯林一方“进教”,即皈依伊斯
兰教,或愿意接受并遵守回族的风俗习惯,才能正式确定婚姻关系,在结婚时,还要由阿訇
主持举行“进教”仪式。回族还严禁血亲、近亲之间结婚。特别是严格禁止同母、女、伯
母、婶母、姨母、乳母、岳母等长辈结婚,也不许同亲妹妹、乳妹、侄女、甥女、儿媳以及
有夫之妇结婚。回族这种文明进步的婚姻习俗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
的影响,注意社会道德风尚,注意人类进步,现在基本上没有伊斯兰教提出的那些血亲和近
亲的婚姻关系。但在偏僻落后的山区,由于贫困原因所致,仍有个别兄亡弟纳其嫂的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回族与其他民族一样,按照宪法规定,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回族还注意婚姻
道德,认为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最不道德、最卑污的行为。回民对离婚比较慎重,一般不随
意离婚。有的夫妇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欲离婚时,回族当中的阿訇或有威望的老人尽量劝说,
劝说后确实无效者允许离婚。离了婚的妇女或丈夫死后改嫁的,都要等待一段时间,这主要
是看女方是否怀孕。有些夫妇离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想复婚时,须经德高望重
的回族老人说和,在政府登记后,由阿訇念“尼卡哈”复婚。回民认为这是合情合理、合法合
教的。然而男女在进入婚姻后,是否及时婚配,受到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制约。以前,该地区
的人口婚配呈畸形发展,一方面普遍早婚,男子纳妾现象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不少穷人
家的子弟,因贫穷成不了家,有的甚至光棍一生。这种不平等的婚姻状况随着社会制度的变
迁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已不存在。“一夫一妻”制婚姻政策得到遵守,早婚习俗也随
着“晚婚”的提倡而得到根本转变。因贫困一辈子打光棍的现象不复存在,社会的平等在婚姻
领域中得到体现。
二、婚姻的确定方式与择偶途径1.婚姻的确定方式以前,该村的婚姻确定方式多为父
母包办、指腹为婚,定娃娃亲和收养童养媳的现象也不鲜见。解放后,贯彻婚姻法,反对父
母包办子女的婚姻,提倡婚姻自主。但在七八是年代,由于当地社会封闭落后,许多人的婚
姻仍不能完全自主,父母的意见在子女的婚姻中依然起着重要、乃至决定性的作用。男女在
偶大多是媒人撮合;婚姻当事人一般在结婚前彼此互不相识,更谈不上了解。建国后,提倡
男女自由恋爱,但在80年代前,农村男女交往的机会仍不多,且交往的范围很小,加上传
统观念的影响,能够自由恋爱而达到相互了解的婚姻仍不普遍,婚姻当事人联姻一般需通过
介绍人介绍,介绍婚姻占主导地位。但是现在随着观念的改变,男女青年通过自由恋爱,不
经介绍私自定终身的婚姻在本村回族中已不罕见。在调查时,我们本村一位开店的年轻夫妇,
问道他们是怎么结合到一起的,他们回答说是他们打工时认识的现在丈夫的。
三、婚姻与生育观念1、婚姻观念本村人的婚姻观念在解放后有过两次深刻的变化。
一次是在50年代初中期,另一次是在改革开放以来。50年代初,新婚姻法的颁布,提倡自
主平等的婚姻,反对包办婚姻和婚姻中的男女不平等。借助于法律的力量,使恋爱自由,结
婚自主,离婚自由,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等一些本村人前所未闻的现代观念逐渐为人们所了
解。然而这一观念变革的实际进程在以后一段时间里发展比较缓慢。因为树立起这些观念必
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基础。而在五六十年大集体的生产体制限制了人们广
泛的社交活动。男女青年恋爱结婚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对本村所有回族户主婚姻状况的调
查表明,在这一时期成婚的人中。多还是包办的婚姻,婚姻自由仍然阻力重重,“爱情”更被
认为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字眼,人们往往是先结婚再恋爱或者就没有谈过恋爱。自主的婚姻观
在物质缺乏的社会条件下只能是一种奢望。上述观念一直到农村实行改革开放之后才有了
实现的基础。随着本村人民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社交范围的扩大,大多数人对婚姻家庭有
了新的认识和理解。以往人们通常把“传宗接代”当作婚姻择偶的根本目的,乃至唯一目的,
如今一些青年已经开始懂得把婚姻与个人的幸福联系起来。这样以来择偶的自主性大大增
强。年轻人的观念也影响到他们的父母长辈。调查中,不少父母在谈及儿女的婚事时说:“找
对象是年轻人自己的事情,做父母的顶多只能当个参谋。”在我村一户调查中,儿子自己做
主找了个汉族姑娘,父母起先不太同意,而当得知他们真心相爱时,也欣然同意。可见有些
父母支持儿子在外面领一个汉族媳妇回来,一方面可以为家省钱”,一面方面可以避免一些
因近亲结婚带来的各种问题。有些上年纪的人很羡慕今天的年轻人能够自由恋爱,自主决定
自己的婚姻,过去人们一般都羞言“爱情”,如今这已成为许多年轻人婚姻恋爱中的一个经常
话题。在调查中,有的年轻人坦言自己最喜欢的有关爱情故事的电视文艺节目和文艺书籍。
许多中老年人对电视节目中的爱情故事也由过去的看不惯,到如今的习以为常,有的中老年
人还坦言自己最喜欢的故事是爱情故事,我们还了解到在本村还出现一家三代人同看《还珠
格格》的情形。至于爱情流行曲,大多数年轻人一般都爱听爱唱,他们的手机铃声和音乐依
然以爱情为主题的居多,中老年人也不反对。至于离婚,以前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件没面
子的事情,即使感情破裂,也凑和着过,尤其是妇女很少提说“离婚”,认为离婚与“抛弃”、
“不道德”是同义的。然而现在有的青年人和中老年人认为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感情,“离婚”
是解决婚姻危机的最好方法,至于早婚,在本村老一辈人中较为普遍,它是与以生育为目
的的婚姻观联系在一起的习俗(早婚是为了早生贵子早得福)。然而在新一代中,已得到根
除。如今的年轻人为了追求较理想的婚姻和是婚后生活更加幸福,大多数主张先立业后成家。
晚婚观念得到自觉提倡,婚姻质量也随之得到提高。2.生育观念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
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生多生少是“命运前定”等旧的生育观念,过去在居民的观念中根深蒂
固,特别是在大集体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下(多一人可以多分的一份口粮)和“人多力量大”
的思想指导下,传统的生育观念进一步得到强化。致使少生优育、计划生育这一国策,并未
得到推广。据了解80年代仍然有许多群众在计划生育上思想不同,以至于不得不采取一些
强制性措施,干部与群众常常因此发生冲突。镇上的干部也曾感慨地说:“回族村计划生育
工作最难做。”然而当我在这里调查时村支书告诉我们说:如今育龄夫妇的生育观念有了明
显转变,“坚持计划生育就一定能够脱贫致富!”这样的理念已经逐渐为该村家庭特别是广大
育龄青年所接受。在调查中,在问及对“少生少育”的调查中,绝大多数人持赞成的态度。可
以看出绝大多数人的生育意愿符合政策的规定(即每对回族农村夫妇可生二胎)。尽管多生
多育的观念在极少数人当中还依然存在,但绝大数人已不愿意多生。且“只生一个”的观念在
青年和较高文化素质的人群中已占有一定比例,对生育中的重男轻女的现象也比以前相对若
化。不过,在生男生女的问题上,上面的回答与实际之间尚有一定的差距。据村干部介绍以
及我们的对一家农户的访问,几乎每个家庭都希望在计划生育的指标内,至少有一个男孩。
有了男孩后,第二胎才能做到“生男生女无所谓”。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则要想法设法确保第
二胎是男孩。如若两胎都是女孩,往往要超生受罚的风险,寄希望于第三胎是男孩。因为人
们的观念大多数还没有脱离这样一种传统意识:只有男性后嗣才能继承家产,才能保证家庭
“香火”的延续;养儿才能防老,才不至于失去面子。可见,改变这种重男轻女淡淡的的生育
观比改变“多生多育”的观念更难,更需时日,有赖于农村整体的现代化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
善。
四、联姻范围和择偶标准1.联姻范围(1)地域范围由于回族传统文化心理作用,该村
男女青年找对象首先注重对方的民族属性,因而历来联姻的范围多局限于周围的回族村落。
近在附近的一些回族村落,远在则到固原其他各县区。这些地方的条件与该村差不多,形成
一个传统的联姻带,该村的姑娘嫁过去,那边的姑娘再经过亲戚的穿针引线嫁过来,存在着
某种对偶婚的效应,在空间距离上一般不超过50公里的半径。近年来,本村男女联姻出现
了两种趋势:一是村内婚、族内婚增多。主要是本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大山里的村落高,而
且交通条件相对较好,许多父母不愿意把自己女儿嫁到其他远一点的村子,尤其不愿意嫁到
经济条件不如本村的地方。加之同一村内,男女双方均比较了解,相互接触交往的机会也较
多,容易形成相互恋爱关系。另外由于西海固穆斯林宗教派别矛盾与分歧的增加也阻碍了一
些不同教门派别之间的通婚。这种村内婚和同族婚过去也存在,早已形成一种风俗,只是近
年来这种现象更为普遍。二是打破城乡界限的联姻趋势有所发展。以前很有本村女子嫁到城
里的,现在,本村女子嫁到市区已不是新闻,也有城镇女子嫁到本村的。(2)联姻的民族界
限由于在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上,本村回民与汉民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回民与周围的
汉民哪怕是同村的汉民一般不发生联姻关系。特别是女子嫁给汉民,更为家庭和社会舆论所
接受。我们在该村调查时了解到,以前曾有一个回族女子嫁给本村的一个汉民,但在家庭及
舆论的压力下及生活习惯上的“合不来”,最后他们的婚姻还是结束了。近年来发生一些回族
大学生嫁给外地汉族人,亦受到家庭和亲戚的反对。至于汉族女子嫁到本村回族男子,历
来都有,但必须履行“入教”仪式,并且必须随回族的生活习惯。据了解,近年来汉民嫁到本
村已有7人。以前,回族男子讨一个汉民媳妇被认为是一件万不得已、甚至是件有失面子(即
被认为在回族中认为没有人愿意嫁的男人)的事情。如今情况完全不同,咋年轻人中被认为
是件正常的事情,有些老人还夸自己的后代“有本事”。这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民族交
往机会的增多而导致民族心理的某些变化(如民族自信心的增强、民族隔阂心理的减弱等)
密切相关。3.初婚年龄在解放前,该村流行早婚。女子在十四五岁、男子在十六七岁婚配
视为正常现象。当时流传着“十三盘头十四嫁人,十五六抱个小娃娃,就是当时女子早婚早
育现象的真实写照。通过宣传新婚姻法,该村的早婚现象大为减少,但传统观念依然影响这
部分人的行为,不够法定年龄结婚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是虚报年龄)。上个世纪90年代后,
随着人们观念的进一步变革和许多年轻人在:“先立业、后成家”的思想支配下,由于经济活
动繁忙而有意吧婚姻推迟。
五,婚姻中存在的问题1.亲缘联姻带来的问题如前所述,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回族
村落位于山区,经济落后,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再加上回族群众主要聚居在贫瘠偏僻的“三
边两梢地”,即河边、沙漠边、滩边、沟梢和渠梢,通婚圈狭窄,而且历来存在着村内婚、
同姓婚、族内婚,致使本村回族与邻村亲戚结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相互联姻的亲戚网络。从
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回族群众婚姻范围的选择。据了解,在80年代以前,由于居民对近
亲结婚所产生的后果不甚了解,近亲结婚的现象较为普遍,故使本村的人口素质下降。据我
乡卫生机构80年代后期对该村1966年至1980年期间结婚的100人抽样调查,属于近亲结
婚的有43人,占43%.在他们生育的89名子女中,有痴、呆、聋哑等生理缺陷的16人,占
13.7%。80年代后,由于大多数人逐渐认识到了近亲结婚的危害,一般在联姻时注意避免近
亲联姻。加上在婚姻登记时,要进行审查,近亲结婚的现象减少。因此,在1981年到1990
年间结婚的100人中,属于近亲结婚的13人,只占13%;在其生育的36名子女中,有生
理缺陷的占3,只占1.6%。尽管近亲结婚的现象减少,但由于本村各个家族之间,甚至家
庭之间,寻根究底,都有远近不同的血缘渊源关系,即使非近亲的村内婚和族内婚,从遗传
学角度看,势必对生育的后代造成退化的效应还有待与进一步验证。这些问题也是本村人值
得关注的,否则,将对本村乃至回族人今后人口的发展及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消
极影响。因此,我们要在政府的指导下,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提高回族人民的物质和精神
文明,提高回民的文化水平,加强优生优育教育,加强信息的沟通和内外交流,这样才能逐
步解决客观存在的近亲结婚引起的不良后果问题,增强回族人民的体质。2.婚事操办铺张
浪费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增加,适当增加结婚费用使婚后生活过的好些无可厚非。
但近几年来,操办婚事铺张浪费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据统计,2006年固原市回族人婚姻“人
情”流动总量超过了全市的国民收入,原因是互相攀比,借结婚之际大搞超前消费,使得有
些经济条件尚不富裕的家庭不堪承受,甚至借债结婚,婚后打工几年才能还清。有的家庭把
多年来的积蓄全部用于一次婚事,婚后家庭经济拮据,无力扩大再生产。
六、保护和传承西海固回族婚俗文化的几点思考(一)西海固回族婚俗文化
应在保留原有特色的基础上与时俱进目前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民俗热不能够仅仅
停留在某个节庆活动上,对能够真正代表西海固回族婚俗精华的民间艺术要保护
和发扬,使古老文化与现代文明结合。必须自觉地、有意识地进行扬弃,移风易俗,
发展优良风俗,弃除陋习,增添婚俗文化活动的活力和凝聚力。(二)对西海固回
族婚俗文化资源的资源深入发掘和整合,形成比较完整的婚俗文化。(三)倡导
文明、简约的婚姻我们应该抑制这种奢侈之风,引导村民量力而行节俭办婚事,
文明办婚事,应纳入文明村建设的一项内容,防止由于这种风气引发其他的社会
为题。(四)对西海固回族民俗文化的保护一是行政部门应利用对当地的婚俗文
化发展进行引导,组织一些学习研讨会,促进西海固回族婚俗文化的发展。二是加
强对这些资源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利用,形成良好的民间文化氛围。认真贯彻“保
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实行保护性开发战略。特别保护具有回族特色的风
俗习惯的权益。重视民俗文化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积极
创造条件,让西海固回族婚俗文化不断传承并发扬。
附带西海固农村回族婚礼照片(来源于网上)
本文发布于:2023-03-11 08:16: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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