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包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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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焦虑依赖型人格

以包代管
2023年3月10日发(作者:乌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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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工作,切实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及电力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禁止“以包代管”。

第三条分公司(电厂)安全第一责任者对生产外包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领

导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电厂)和委托公司管理的电厂。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分公司(电厂)外包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包方式,都必须按公司有关规

定选择施工队伍,签订承包合同,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承包方施工现

场安全负责人和分公司(电厂)安全负责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安全协议作

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内容参照《外包工程安全协议规范》(见

附件一)。

第六条分公司(电厂)要明确生产外包工程的管理部门。需要外包的项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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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向外包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手续,经有关部门会签,由厂部

批准后发包。其余部门一律不准对外发包。

第七条各分公司(电厂)要明确代表分公司(电厂)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和安全

协议的代表及其授权范围,并上报公司安全及生产部备案。

第八条各分公司(电厂)应健立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承包单位在签订

工程承包合同前要填写申请登记表,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与所承

包项目相适应的安监机构、装备情况,到电厂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等。分公司

(电厂)安监部门应参与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

分公司(电厂)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承包单位管理部门拥有“三证”: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

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

(二)承包单位应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具及经劳动部门和有

关技术部门检查合格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三)承包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外

包工程的要求,特殊工种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书;

(四)承包单位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不得

把接受的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如进行转包和分包,应经分公司(电厂)审查同

意);

(五)能正确理解和执行电厂安全工作规程和制度,编制安全措施,有负责施

工安全的组织机构;

(六)有施工简历,且有与所承包的工程类似的施工业绩,在业绩中要注明三

年内是否发生死亡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人身事故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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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各分公司(电厂)要建立外包工程队伍的资质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

登录相关的资料、资审结论及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业绩,作为动态考核的

依据。

第十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不得有违

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内容。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数量与质量、

时限、承包方式、金额与违约责任等。

第十一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效合同不得开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的

有关合同修改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

后生效。

第十二条分公司(电厂)必须预留或预收外包工程安全施工保证金,并向承包

方明示安全考核办法。此项费用在工程完成时,由分公司(电厂)安监部门签

注考核意见后,方可结算。个人违章罚款与单位罚款应分别结算。

第十三条为确保电厂安全生产,进入分公司(电厂)的工程承包单位必须进行

登记。分公司(电厂)有权督促承包方,要求全体作业人员执行分公司(电厂)

制订的有关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的规定,并按分公司(电厂)考核办法对承

包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分公司(电厂)安全监督机构必须监督外包工程中本单位各级人员安

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

执行,监督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监

督安全工器具、设备的管理,监督“两措”的落实。

第十五条如发生不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电厂安监部门和有关领导,并认真组

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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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电厂)应遵照《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承担发

包方应负的安全责任,包括:作好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统隔离、

安全措施、协调实施、安全监护、安全监督及合同规定的应由分公司(电厂)

负责的其它安全工作等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发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二)提供和解释有关电力安全管理规程和本单位文明施工规定,监督承包单

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抽查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准许进入现

场;

(三)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

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交底的书面记录应经承包方签字确认;

(四)实施必要的系统隔离,保证其正确无误;

(五)在电力生产特殊作业区作业或进行的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

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安全事故以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

的不安全隐患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

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六)遇有不同单位空间交叉作业或工序间有交叉配合作业的情况,发包方应

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分工落实;

(七)电厂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安全规定,并须经

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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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按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九)落实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十)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并相互协助”的原则,承包方应按安全协议规

定、安全交底内容、作业要求及工作环境状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经分公司(电

厂)审查同意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按安全协议的规定,由分公司(电厂)或

承包方落实,各负其责。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安全施工负责人。

第十八条承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向分公司(电

厂)安监部门备案;

(二)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

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三)复杂性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

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四)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

作规程》和分公司(电厂)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有关规定。开工

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五)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

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同时向发包方提供有效的检验证明。承包单位的

施工人员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负责;

(六)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七)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术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有效证件需提交分公司(电厂)安监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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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登记备案;

(八)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设备、火

灾等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并会

同电厂安全监督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九)承包单位的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提

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检修电力生产设备,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

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同意,不得扩大工作范围和进

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条外包工程按规定需要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电

气一,二种工作票》或《热工工作票》的工作,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开工,终结,

延期等手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

(含动火执行人)各负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涉及外包工程的工作票,其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

护人的设置及安全职责详见《外包工程工作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处罚规定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安全职责不清、以包代管而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或设备损坏

时,要追究分公司(电厂)的责任,并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

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和

公司《发电厂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的规定按责论处。

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力,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

分公司(电厂)应责令其纠正,停工整顿或辞退。造成损失者,分公司(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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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电厂要根据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修订外包工作票管理考核办

法,以适应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便于考核的需要。修订的外包工作票管理考

核办法要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电厂)要制定外包工程考核处罚规定,规定安全保证金的

扣罚条件、违约罚款、清退条件,一并在开工前明确通知承包方,以利贯彻执

行。

第二十六条各分公司(电厂)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外包工程管理实

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有:外包工程申请、资质审查、合同管理、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措施、质量安全监督验收、竣工结算、有关奖罚条款等全过程规范化

管理的规定,负责部门及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分工等有关规定,并报公司安全及

生产部备案。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公司安全及生产部负责。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于年月第一次发布施行,于年月第一次修订,于年月第次修

订,于20XX年6月最后一次修订。此前公布的有关本办法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

附件一:《外包工程安全协议规范》

附件一

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外包工程安全协议规范

发包方(分公司或电厂、甲方)与承包方(施工队等、乙方)在平等协商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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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就有关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事宜制定协议,其内容应包括以下有关事项:

一、人身安全管理:

(一)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参加粉尘等有害工种工作

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接尘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二)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机动车司机、潜水作业人员

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

得证书后方能上岗。乙方要如实报告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资格状况;

(三)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残人员,更换人员要办理手续。

二、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的安全管理:

(一)施工单位自带施工机具,需经过安全检查、检验合格。施工用大型电

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电厂登记备案;

(二)施工单位向甲方借用的施工机具,借方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使

用时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还时保证机具完好;

(三)施工单位要求甲方配合工作的(如起吊设备),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

施中,应写明各方的安全职责;

(四)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

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责任自负。

三、作业坏境安全管理:

(一)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坏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

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甲方应向乙方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并同乙方一

起做好隔离工作。在发电设备上施工,甲方在做好断电、断水、断汽、防止机

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并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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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设施安全的,甲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乙方交底;

(二)乙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

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坏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

中的人身安全。

四、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一)进入电厂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

入厂管理制度;

(二)迸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三)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电厂

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五、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一)电厂有责任向施工单位人员讲明电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二)施工人员必须在有电厂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

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应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三)施工人员带入分公司(电厂)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分公司(电厂)

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分公司(电厂)有关部门的

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四)在禁火区动火作止,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

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六、公用设施的安全:

(一)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分公司(电厂)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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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分公司(电厂)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二)施工人员使用分公司(电厂)的电力、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

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并在分公司(电厂)人

员的指导下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一经发现,分公司(电

厂)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需要变动者,

须经分公司(电厂)有关部门同意。

七、电厂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一)施工人员应爱护电厂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

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

并在开工前得到电厂有关工作人员的批准。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

设备、建筑物等;

(二)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电厂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驳电源、气源、

水源等。如须临时接驳,须经分公司(电厂)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明确

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

(三)施工中动火作业应按分公司(电厂)的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

火措施;

(四)施工队从事电厂发电设备检修、技木改造、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分公

司(电厂)的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分公司(电

厂)指派专人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工作。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

执行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理由,违反管理规定;

(五)电厂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操作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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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施工作业并处以罚款等处理;

(六)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出作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

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七)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由施工方面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30人

以上的施工队应设专职安全员。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

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须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

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

部分,并进行考试。分公司(电厂)的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

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八、电厂安全保卫管理:

(一)进入分公司(电厂)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电厂保卫部门登记,发放通行

证件,并在有效期间使用。离开电厂时应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二)施工人员应经过电厂保卫部门教育,了解分公司(电厂)的安全保卫要

求,不得在电厂做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分公司(电厂)有权

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事故处理:

(一)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电厂设备损坏事故,双方

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

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

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对肇事单位和

个人,电厂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清退,必要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双方应通力合作,防止事故扩大,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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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公安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十、甲、乙双方根据管理需要,可填写如下表格,作为安全协议之附表,登记

备案:

(一)施工人员登记表;

(二)施工机具登记表;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四)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考核登记表;

(五)入厂危险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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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

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

本标准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

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

2术语和定义

2.1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

项目。

2.2施工管理部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按公司

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部门。

2.3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

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

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管理职责

3.1工程管理部

3.1.1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3.1.2负责通知防损、施工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入厂安全教育、出入厂

手续、签定《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等)。

3.1.3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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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

3.1.6负责对其它部门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3.2施工管理部门

3.2.1负责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

全技术交底。

3.2.2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

3.2.3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

3.2.4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

和监督。

3.2.5对需开工作票的外包工程项目,负责按公司的《工作票制度》办理工作

票。

3.2.6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

全职责履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在确定承包单位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对工程承

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签定

合同。

4.1.2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2.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2.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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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

4.1.2.4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1.2.5备有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2.6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

位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

下的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4.1.3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3.1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3.2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

施。

4.1.4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报

告,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

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2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4.2.1外包工程项目一般应在施工前依法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

安全附件》。在外包合同中须规定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已签订,但合同还未正式签订,如工作紧迫确需

立刻施工者,由工程管理部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施工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外包

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其安全、技术

管理(管理上同借工)。

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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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施工。

4.2.2《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工程管理部在确

定承包单位后,必须将填写了相关内容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和《外包

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其格式见附录C)交外包单位填写其相关内容。

4.2.3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职

责。对需承包方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在“□是”

栏内的“□”上打“√”。否则打“×”。

4.2.4承包方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具体安全要求并填写在相应的栏内。

4.2.5施工管理部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

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为:

①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②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

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③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

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

施。

如工作项目有增加,应相应进行补充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以上三方面

由于工作变动后需补充的部分。

4.2.6施工管理部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

较危险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双方经确认同意《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前五项所填内容后,由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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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方现场负责人和施工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名,送交防损部。

4.2.8防损部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施工管理部门执行。

4.2.9外包人员进厂后,防损部对《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所

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情况),并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10施工管理部门接到经过入厂安全教育的《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

况表》后,应在开工前组织外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

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

参加学习的人员须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签名,该表由施

工管理部门保存。

4.2.11施工管理部门在接到防损部审定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后,由

施工管理部门现场负责人与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共同在工作现场对《外包工程合

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已具备施工条件时,双方在《外包工程合

同安全附件》最下栏上签名,其外包工程才可以进行施工。

4.3入厂安全教育

4.3.1防损部接到工程管理部的通知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3.2入厂安全教育内容以《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为

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的人在《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

书》上签名后,将第一页交防损人员,《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

诺书》的内容自己留存,以便在工作中对照学习。

4.3.4防损人员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填写入厂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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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间并签名。

4.3.5防损人员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时,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进

行审查。

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4.4.1由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

需办理工作票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公司的《工作票制度》执行。

4.4.2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由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按“外包

工作票管理规定”执行。

4.4.5外包工程动火工作票必须由负责设备或设施检修的部门办理。

4.5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4.5.1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实行二级管理,公司为一级管理,施工管理部

门为二级管理。

4.5.2防损部应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以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

制度的现象为主,对查出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处理。

4.5.3施工管理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本部门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

附件的签定情况,并指定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对重大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措

施,负责进行审批,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和考核现场施工中的不

安全情况。

4.5.4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为外包项目负责人,负

责本部门管辖的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

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编写的施工

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协助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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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性质的习惯性违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4.5.5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所管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

理,确保“安全附件”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

进行严格地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象应及时向部门第一安全责

任人和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5.6施工管理部门应根据本标准要求制定有关“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

制度,以此来规范施工管理工作。

4.5.7对于机组大修一类的复杂的、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项目量大,外包单

位较多,施工中交叉作业多,现场环境复杂,除做好上述二级施工安全管理工

作外,防损部应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施工管理部门和各

外包单位等参加的安全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单位前一阶段施工

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问题、

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

程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附录A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编号:

外包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和施工、安全资质证书附后

(复印件)

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

委托书附后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第20页共37页

外包单位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记录

外包单位施工人员素质简介

外包单位施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情况

专(兼)职安全员外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合同经办人合同组长

工程管理部

负责人防损部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

注:1.前三行的内容由甲方填写。

2.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内容当年有效,该外包单位在一年内另有其它外包

项目(或参与其它外包项目的投标)可不再填写该表。

附录B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合同编号外包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外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人数特殊工种人数

(以上内容由工程管理部填写)

一、甲方基本安全职责:

第21页共37页

1.负责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对承包特种作业工程(起重、焊接、

气割、电梯、压力容器

等)还需审查特种作业许可证。

2.负责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审查,确认证

件有效。

3.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制订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初审,

指定外包工程的我方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现场的

安全监督。

4.凡属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项目,负责提供和签发工作票。并严格执行公司的

有关工作票制度。

5.对现场安全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对管理混乱、严重威胁安全生产者有权停止其工作,直至终止合同。

6.对承包期间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及乙方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在合同付款时,由

工程管理部根据施工管理部门或防损部的考核意见进行扣款。

7.向乙方提出是否需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需制订措施在□上打

“√”,否则打“×”)

二、乙方基本安全职责:

1.承包工程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电力行业的规定,对所属

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身体健康状况、持证上岗情况负责。如实填写《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

况表》。

第22页共37页

2.对承包工程的工作人员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负责承担承包期内全过程的安

全管理职责。

3.工作人员着装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

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复杂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

格后执行。搭建的脚手架应进行验收,挂牌签字。

5.施工中不得碰及工作范围以外的其它设备,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接水

源、电源、气(汽)源等,否则对所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施

工期间发生的人身、设备及未遂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甲方防损部,

事后应向甲方提交分析报告。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等不安全情

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及时整改,使用的工

器具必须合格有效。遵守有关防火、防爆的规定,禁火区域内动火必须办理动

火工作票,非火警不得挪用消防器材。

7.独立承担检修维护工程项目者(如磨煤机检修维护等)。应制订与承包工程

有关的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组织,交甲方防损部,以便监督;对批准

的工作负责人的资格负责,工作负责人应承担工作票制度中工作负责人的相应

责任;承包工程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

和考卷交甲方防损部备查;建立安全活动记录簿,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安

全工器具登记表。

三、乙方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要求:

第23页共37页

四、甲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范围、危险区域、注意事项):

五、甲方所做的安全措施:

六、双方同意上述安全内容:

乙方现场负责人:甲方项目负责人:

七、防损部审定签字:年月

八、经对上述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检查,确认完成,具备施工安

全条件。

甲方现场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

月日

附录C

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

工程项目:承包单位:

填表人:年月日

第24页共37页

特殊

工种

安全知

识考试

成绩

接受入厂

安全教育

时间

接受安全

技术交底

签名

备注

附录D

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

我于年月日已参加了有限公司的入厂安全教

育,在工作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将认真执行你公司有

关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规定。

第25页共37页

单位:

承诺人:

第26页共37页

篇三: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XX集团贵州XX发展有限公司

XX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以下简称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在矿山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生产

项目以及大、中、小检维修项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外包工程项目:是指经XX集团贵州X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公

司)发包给外单位在XX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第四条外包单位(承包方):是指进入我矿山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

作业的施工队伍;

第五条工程主管部门:指XX按照部门职能及外包工程项目性质或矿山有关文

件指定的外包工程主管部门(如土建工程主管部门为工程与技术部、设备安装

工程主管部门为机电与装备部)。

第六条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

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

第27页共37页

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按遵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遵义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外包工程项

目的招标、资质初审、合同签订、工程款结算、安全奖惩资金管理等。XX主要

负责督促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前相关入场手续的完善及施工过程中

安全环保、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第七条XXHSE部

(一)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协同遵义公司HSE部拟定并签订《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二)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矿前的矿级安全教育培训,组织

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

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四)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五)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XX工程与技术部

负责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

收等。

第九条机电与装备部

负责外包工程机械设备、工器具入场前的合规审验,负责对外包单位施工过程

第28页共37页

中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及用电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条综合部

负责协调外包单位与当地政府、村民关系,对外包单位地面消防、治安、

食品安全及群体性事件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外包单位

外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所有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负

责,外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XX及其上级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机制。

第四章管理程序及要求

第十二条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一)XX在外包单位入场前对所有外包单位再次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任何

单位未经XX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开工作业,矿山各部门更不得私

自安排施工作业。

(二)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2.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3.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4.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

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5.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第29页共37页

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6.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8.过去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9.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

品。

10.工程施工计划/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11.外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2.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审查后保留

复印件)。

13.特殊工种或井下作业人员入职体检报告(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二)评审程序

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外包单位必须向HSE部提供上

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资质审查表》,报矿山有关部门审批。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矿山范围内

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a.不能提供“第十二条(二)款”所述安全资质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

虚假资质材料的;

b.在一年内在XX集团公司系统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的(XX规章〔2016〕3号第

九十八条规定)。

c.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30页共37页

第十三条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

(一)XXHSE部协助遵义公司在外包单位合同签定前对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二)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

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由遵义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外包

单位签订。

(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入集团公司四个“1”罚则及黑名单制度有关规定,

内容、格式应符合有关规范。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施工作业的,

应当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外包工程概

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

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

(一)承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XXHSE部组织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或矿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承包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做好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

育培训及全体从业人员再教育培训。

(三)结合XX安全培训计划,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工

作,同时应自觉接受矿山的安全教育。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一)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工程开工申请

第31页共37页

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二)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根据

矿山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审批后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并认真

贯彻执行。

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

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等。

(二)工作票的办理

1.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矿山有关规定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

批手续。

2.对设备(系统)检维修、停送电、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及其他需要办理作业

票的,必须按照矿山有关许可作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1.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

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

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

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

记录。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检

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状况,对现场施工作业监督管理负责。

部定期对外包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

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安

第32页共37页

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

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

4.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XXHSE部有权根

据本矿山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四)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的调试、运转及使用管理,必须符合XX有关规定。

2.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

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3.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

理和操作等内容。

(六)外包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外包单位入场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及合同要求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经

审批后认真落实。

2.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挂牌管理,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

操作、巡检。

3.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各承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必须符合XX有关要求及规范,认真落实合同要求。

4.安全生产费用应足额提取,专款专用,符合有关规定。

5.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防护必须健全完善,消防设施齐全。

(七)工程验收

工程进度验收、进度款审批须经过XXHSE部审核,XXHSE部对安全生产费用或安

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验收,不符合本

第33页共37页

质安全要求的不得验收通过。

第十七条应急管理

(一)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应急预

案。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分

别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

期组织演练。

外包工程实行分项承包的,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

以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合XX

定期进行演练。

(二)外包工程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承包单位及项目部

负责人报告,承包单位应根据矿山相关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报XX,

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十八条外包单位违反本制度或矿山其他管理制度的,根据XX《安全生产奖

惩制度》进行考核,发生违章的,根据集团公司“四个1”罚则进行考核,有关

规定未明确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酌情考核。

第十九条XXHSE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外包单位安全进行评价,对安全管理较好的

单位按照遵义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奖励方案经矿领导审核后报遵义公司,由遵义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34页共37页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涉及或与上级单位有关规定不符的,遵照其他制度或上

级单位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XXHSE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附件

《外包单位资质审查表》

《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表》

外包单位资质审查表

外包单位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过期□无编号:

法人资质姓名: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单位□有□挂靠□无单位名称:

施工资质□有效□过期□无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过期□无编号:

工程项目简述

施工安全计划或方案

编制情况

是否已编制:□是□否

是否已提交审核:□是□否

第35页共37页

审核是否已通过:□是□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

工程施工所涉猎的特种作业包含:

现有特种作业人员:

现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全部有效□部分有效

□无

专(兼)职安全员、

安全负责人姓名

姓名:是否持证:□是□否;联系电话:

姓名:是否持证:□是□否;联系电话:

外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姓名:是否持证:□是□否;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意

XXHSE部意见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分

管领导意见

HSE部分管领导意见

矿山领导意见

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

项目名称

第36页共37页

外包施工单位名

开工项目工程合同编号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

施工准备情况

材料:

机械设备:

人员:

管理人员情况

现场负责人:

技术员:

安全员:

其他人员:

是否已编制施工

方案

□是□否

是否已签订安全

管理协议书

□是□否

施工单位

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

工程项目主管部

门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

XXHSE部意见

第37页共37页

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

矿山主管领导意

见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

注:1.本表一式4份,工程项目主管部门、XXHSE部、监理单位(若有)、施工

单位各一份;

2.本表必须附《外包单位资质审查表》。

本文发布于:2023-03-10 08:08: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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