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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御史

更新时间:2023-03-10 08:07:26 阅读: 评论:0

简易小手工-会同与汇同的区别

侍御史
2023年3月10日发(作者:苹果手机屏幕失灵)

2021年全国⼄卷语⽂试题⽂⾔⽂挖空训练

及参考译⽂

(全国⼄卷适考省份:河南、⼭⻄、江⻄、安徽、⽢肃、⻘海、内蒙古、⿊⻰

江、吉林、宁夏、新疆、陕⻄)

⽂⾔⽂挖空训练

戴胄忠清公直(),擢()为⼤理少卿。上以选⼈多诉冒资荫(

),敕令()⾃⾸,不⾸者死。未⼏(),有诈冒()空营(

)者,上欲杀之。胄奏(上奏)据法应流(),上怒⽈:“卿欲守法(

),⽽使朕()失信乎?”对()⽈:“敕者()出于⼀时之喜怒,法

者()国家所以()布()⼤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

⼈之()多诈,故欲杀之,⽽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

),此乃()忍⼩愤⽽存()⼤信也。”上⽈:“卿()能执法,朕复

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

⽆冤狱()。

郐令裴仁轨私役()⻔夫,上怒,欲斩之。殿中侍御史⻓安李乾祜谏()

⽈:“法者,陛下下所与天下共也,⾮陛下所独有也。今仁轨坐()轻罪⽽抵

极刑(),⾂恐()⼈⽆所措⼿⾜()。”上悦,免仁轨死,以乾祜

为()侍御史。

上谓侍⾂()⽈:“朕以()死刑⾄重(),故()令()三

覆奏(),盖()欲思之详熟()故()也。⽽有司()须臾

()之间,三覆已论;⼜(),古刑⼈(),君为之彻乐减膳(

)。朕庭()⽆常设之乐,然常为()之不啖()酒⾁;⼜,百司(

)断狱,唯()据()律⽂,虽()情在可矜(),⽽不敢违

法,其间岂能尽⽆冤乎()?丁亥,制():“决()死因者(

),⼆⽇中五覆奏(),下诸州者三覆奏。⾏刑之⽇,尚⻝()勿进酒

⾁,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皆今⻔下()覆视(),有据法当死

⽽情可矜者,录状()以闻()。”由是()全活()甚众。其五

覆奏者以()决()前⼀⼆⽇,⾄()决⽇⼜三覆奏。惟()犯

恶逆者()⼀覆奏⽽已。

上尝()与侍⾂论()狱。魏征⽈:“炀帝时尝有盗发,帝令於⼠澄捕(

)之,少()涉()疑似,皆拷讯()取服(),凡()⼆千

余⼈,帝悉()令斩之。⼤理丞张元济怪()其多,试寻(查究)其状(

),内五⼈尝为盗,余皆平⺠,意()不敢执()奏,尽杀之。”上⽈:

“此岂()唯()炀帝⽆道,其⾂亦不尽忠。君⾂如此,何得不亡?公等

()宜()戒()之。”

(节选⾃《通鉴纪事本末·贞观君⾂论治》)

⽂⾔⽂挖空训练

(答案)

戴胄忠清公直(忠诚清廉公正耿直),擢(提拔)为⼤理少卿(掌刑狱案件审理

相当于现代的最⾼法院)。上以选⼈多诉冒资荫(伪造资历),敕令(下令)⾃

⾸,不⾸者死。未⼏(不久),有诈冒(伪造资历)空营(未⾃⾸)者,上欲杀

之。胄奏(上奏)据法应流(流放),上怒⽈:“卿欲守法(遵守法律),⽽使

朕(皇帝⾃称)失信乎?”对(⾂⼦对皇上的回答)⽈:“敕者(皇上的命令)出

于⼀时之喜怒,法者(法律)国家所以(⽤来)布(公布)⼤信于天下也。陛下

(对皇帝的尊称)忿(痛恨)选⼈之(主谓间取独)多诈,故欲杀之,⽽既(已

经)知(知道)其不可,复断之以法(以法断之:依法裁断),此乃(是)忍⼩

愤⽽存(保持)⼤信也。”上⽈:“卿(对⾂⼦尊称)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

后(多次)犯颜(冒犯皇上)执法,⾔如涌泉,上皆从(听从)之,天下⽆冤狱

(案件)。

郐令裴仁轨私役(役使)⻔夫,上怒,欲斩之。殿中侍御史⻓安李乾祜谏(进

谏)⽈:“法者,陛下下所与天下共也,⾮陛下所独有也。今仁轨坐(犯罪)轻

罪⽽抵极刑(判处死刑),⾂恐(担⼼)⼈⽆所措⼿⾜(不知所从)。”上悦,

免仁轨死,以乾祜为(使…担任)侍御史。

上谓侍⾂(侍奉帝王的廷⾂)⽈:“朕以(认为)死刑⾄重(极为重⼤),故

(所以)令(下令)三覆奏(三次回奏),盖(发语词,不译)欲思之详熟(深

思熟虑)故(缘故)也。⽽有司(负责的官吏)须臾(⽚刻)之间,三覆已论;

⼜(另外),古刑⼈(处决犯⼈),君为之彻乐减膳(撤掉⾳乐演奏,减少膳

⻝)。朕庭(宫庭)⽆常设之乐,然常为(因为)之不啖(吃)酒⾁;⼜,百司

(百官)断狱,唯(只)据(依据)律⽂,虽(即使)情在可矜(同情),⽽不

敢违法,其间岂能尽⽆冤乎(哪⾥…呢,表反问)?丁亥(贞观五年⼗⼆⽉丁亥

⽇),制(下诏):“决(判决)死因者(死刑犯),⼆⽇中五覆奏(五次回

奏),下诸州者三覆奏。⾏刑之⽇,尚⻝(主管膳⻝的)勿进酒⾁,内教坊及太

常不举乐(奏乐)。皆今⻔下(⻔下省)覆视(督察),有据法当死⽽情可矜

者,录状(记下情况)以闻(上报朝廷)。”由是(因此)全活(保全性命)甚

众。其五覆奏者以(在)决(处决)前⼀⼆⽇,⾄(到)决⽇⼜三覆奏。惟(只

有)犯恶逆者(犯恶逆罪,⼗恶之⼀)⼀覆奏⽽已。

上尝(曾经)与侍⾂论(讨论)狱。魏征⽈:“炀帝时尝有盗发,帝令於⼠澄捕

(逮捕)之,少(稍微)涉(牵连)疑似,皆拷讯(拷打审讯)取服(迫使服

罪),凡(共)⼆千余⼈,帝悉(都)令斩之。⼤理丞张元济怪(奇怪)其多,

试寻(查究)其状(罪状),内五⼈尝为盗,余皆平⺠,意(考虑)不敢执(坚

持公道)奏,尽杀之。”上⽈:“此岂(哪⾥)唯(只是)炀帝⽆道,其⾂亦不尽

忠。君⾂如此,何得不亡?公等(你们)宜(应该)戒(借鉴)之。”

(节选⾃《通鉴纪事本末·贞观君⾂论治》)

参考译⽂

皇上(唐太宗)认为兵部郎中戴胄忠诚清廉公正耿直,提拔他做⼤理寺少卿。皇上

认为举荐⼊选的官吏中,多有伪造资历者,下令这些⼈坦⽩⾃⾸,不⾃⾸的就处

死。不久,有个伪造资历⽽未⾃⾸的⼈(被发现了),皇上要处死他。戴胄上奏说:

“依照法律,(这个⼈)应当被流放。”皇上⼤怒:“你只管遵守法律,却让我失信于

天下吗?”戴胄回答道:“皇上的命令多出于⼀时的喜怒,⽽法律则是国家⽤来公布

于众,取⼤信于⺠众的根据。皇上痛恨选拔的⼈当中有伪造资历的⾏为,所以要

杀他们。皇上已经知道不能这样,再交由法律裁决,这正是忍耐⼩的愤怒⽽保持

⼤的信⽤。”皇上说:“你擅于依法办事,我还有什么值得担忧的呢!”戴胄前后多次

冒犯皇上严格执法,争辩的⾔论如泉⽔涌出⼀般,皇上都依照他的决断。天下就

没有了冤案。

郐县县令裴仁轨私⾃役使⻔夫,皇上(唐太宗)⼤怒,想要斩⾸裴仁轨。殿中侍御

史⻓安李乾祜上谏⾔:“法律是陛下和百姓们共同遵守的,不是您⼀个⼈独有

的。现在县令裴仁轨犯轻罪却判处死刑,我担⼼天下⼈以后会不知所从。”皇上

(唐太宗)⻰颜⼤悦,免除裴仁轨死刑,任命乾祜为侍御史。

皇上对近侍⼤⾂说:“我认为死刑极为重⼤,所以下令三次回奏,是打算深思

熟虑的缘故。可是负责的官吏在⽚刻之间就完成三次回奏。另外,古代处决犯

⼈,君主为此撤掉⾳乐演奏,减少膳⻝。我的宫庭⾥没有常设的⾳乐,然⽽常常

为此⽽不吃酒⾁,只是没有制定法令。再者,百官断案,只依据法律条⽂,即使

情理上有值得同情的,也不敢违法,这当中怎能完全没有冤枉的呢?”(贞观五

年⼗⼆⽉)丁亥⽇,皇上下诏:“判决死刑犯,⼆天之内要五次回奏;⾏刑的⽇

⼦,主管膳⻝的不许上酒⾁,内教坊和太常寺不许奏乐。(这些规定)都由⻔下

省督察。有依据法律应当处死⽽情理上有值得同情的,记下情况上报朝廷。”因

此⽽保全性命的(死囚)很多。五次回奏,是指处决前⼀⼆天(两次回奏),到

处决当天还要三次回奏。只有犯恶逆罪(恶逆是⼗恶之⼀)的,只要⼀次回奏就

⾏了。

太宗曾跟近侍⼤⾂讨论诉讼案件,魏征说:“隋炀帝时曾发⽣盗窃案,隋炀帝

命令于⼠澄逮捕窃贼,稍微牵连是⾮难断的,全都拷打审讯迫使服罪,总共⼆千

多⼈,隋炀帝下令全部处斩。⼤理寺丞张元济奇怪窃贼如此之多,试着查究他们

的罪状,(得知)其中五⼈曾是盗贼,其余都是平⺠百姓;(可是)(张元济)

最终没敢坚持(公道)奏报(真相),把所有⼈都杀掉了。”皇上说:“这岂只是

隋炀帝⽆道,那些⼤⾂也没有尽忠。君⾂全都这样,怎么能够不灭亡!你们应该

以此为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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