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被恶意拖欠怎么解决?如何解决
拖欠工程款纠纷?
现在做建筑的钱是很不好拿的,特别是在工程做完后,每次去找开发商要钱,
开发商总是会百般推拖,那么开发商恶意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工程款被恶意拖欠
怎么解决?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
工程款被恶意拖欠怎么办?
一是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
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
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二
是收集证据要及时。
及时收集证据有三方面的意义:
首先是能够保全证据,有些证据如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中的用材、质量问
题等,错过了机会就有可能难以获得该方面的证据。
其次是便于分析案情和作出判断,律师分析判断案情是否准确,与手中掌
握的证据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因而越早掌握证据就越具主动性;最后是有利于及
时采取何种对策或者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过程漫长而复杂,及时采取
对策或措施就能赢得战机,而要及时措施必须以及时取得证据为前提。
三是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诉(包括申请仲裁,下同)要及时,在吃透案
情、掌握证据,但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律师就要果断地代理施工企业及
时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诉,否则就是贻误战机,尤其是对那些资信情况不良
的建设单位而言。
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
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
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
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
由。
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
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
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
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人希望达
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因此,实践中,协商解决有时无法起到
作用。
2、找追债公司帮助
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
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在实践中,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
本身追债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追
债公司一直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在追债公司本身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前提
下,其从事的追债行为,很难保证其完全合法。
部分被欠款人通过这种方式,追回了全部或者部分工程欠款,但也有的不
仅没有追回工程欠款,反而因追债公司的违法行为而导致牢狱之灾。因此,找
追债公司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利用好了,那么会很快的追回工程欠款;如果利用
不好,反而将自己割伤。
追债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可能会通过以下方法,(1)心理施压法,即追债公
司想办法搞到欠款人的电话、住处,然后时常打电话“问候”或不时登门“拜访”欠
款人,让欠款人感到心理压力;(2)粘着不放法,即追债公司粘着欠款人不放,不
管欠款人走到什么地方,都坚决跟着,直至还款为止;(3)贴身跟踪法,此法与粘
着不放法基本一致,但性质不同,前者是公开的跟踪,后者则存在一定的隐蔽
性,更能让欠款人感到心理压力;(4)七寸打击法,即追债公司通过对欠款人的背
景进行调查,包括社会关系、有无偿还能力,然后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
寻找欠债者的弱点,找到弱点后,对症下药。以上四种方法,都或多或少的存
在违法的地方,涉嫌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权利,因此是不受法律
保护的。
如果追债公司的行为情节把握不准,达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那么则涉嫌
构成刑事犯罪,如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罪、故意伤害罪等。若追债
公司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被欠款人作为追债公司的委托人,在刑事案件中则
是主谋,也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主犯还要从重处罚。
3、法律途径
所谓法律途径,无非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此方法安全可靠,但如果欠款人是小企业,特别是在个人借用
或挂靠资质的情况下,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选择此法,一方面原因
是通过诉讼方式太复杂,而且时间拖的非常久;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之后,如果
欠款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则还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要以来
时间拖的会更久,这就为欠款人逃债、转移财产的争得了时间。
如果欠款人是有资质的企业,有一定的经济风险承受能力,会选择通过诉
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一些欠款人在为了将欠款及时追回,又不想通过的诉讼
方式时,则会选择非诉的方式来追讨欠款。
被拖欠工程款工程索赔技巧有哪些?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
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
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在进行单价分析时,应列入生产效
率,把工程成本与投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这样在施工过程中论证索赔原因
时,可引用效率降低来论证索赔的根据。
在索赔谈判中,若没有生产效率降低的资料,则很难说服监理工程师和业
主,索赔无取胜可能。反而可能被认为生产效率的降低是承包商施工组织不
好,没有达到投标时的效率,应采取措施提高效率,赶不上工期。
要论证效率降低,承包商应做好施工记录,记录好每天使用的设备工时、
材料和人工数量、完成的工程及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2、商签好合同协议。
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商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
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作为该合
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要对业主开拓责任的条款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
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满
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如
果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协议时不谈清楚,承包商就很难有索赔机会。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用口头指令变更,若承包商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
令予以书面确认,就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此后,有的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
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使承包商有苦难言。
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一般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送出“索赔通知
书”,过期无效。索赔事件论证要充足。承包合同通常规定,承包商在发出“索
赔通知书”后,每隔一定时间(28天)应报送一次证据资料,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
28天内报送总结性的索赔计算及索赔论证,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一定要令
人信服,经得起推敲。
5、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
索赔计算时采用“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因为这种方法只计算索赔
事件引起的附加开支,计价项目具体,使经济索赔能较快得到解决。另外,索
赔计价不能过高,要加过高容易让对方发生反感,使索赔报告束之高阁,长期
得不到解决。另外,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索赔计划,以高额的反索赔
对付高额的索赔,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
赔。单项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一揽子”索赔,问
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到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本文发布于:2023-03-09 12:26: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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