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23-03-08 21:44:59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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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2023年3月8日发(作者:梆梆面)

加班费计算规定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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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我们也已经司空见惯

了。按理来说,超出了正常工作时间,就算是已经在加班了,

就应该是有加班工资的。那么加班工资怎么算,▲加班费计

算规定有哪些?好像很少有人会关心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就

来为大家说一下与加班费有关的相关问题。

▲一、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

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

酬。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

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

休替代。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工作日加班:

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

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

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

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

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

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加班费标准的相关知识:

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

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

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

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

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

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

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

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

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

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

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

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

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

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

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

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

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

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

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

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

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

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

的工资。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

20.92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

▲二、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

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

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

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

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

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

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

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

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

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

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

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

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

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

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

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三、加班费计算方法

▲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

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

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

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

百的工资报酬。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根据规定,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可以实行

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

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

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

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

相同。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

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

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在综合工时制的情况下,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

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

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

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

不得超过36小时。

这就是说:综合工时制是有加班费的,平时按1.5倍支

付,在法定假日给劳动者安排工作的要给3倍加班费。

通过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以及

加班费计算方法,我们对▲加班费计算规定已经有了明确的

认识了。大家在以后的加班工作后,能够准确的计算出自己

应得的加班工资,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乌鲁木齐律师。

加班费计算基数能以最低工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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