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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课件稿)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入党手
续主要包括以下14项内容:
(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经推荐或推优,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4)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基本具备条件
的,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
对象;
(5)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6)进行政治审查;
(7)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8)支委会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
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9)基层党委预审后,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并
发放《入党志愿书》;
(10)将预审合格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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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1)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
话,作进一步的了解;
(12)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通知党
支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3)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4)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简单概括起来可分为五个阶段32个步骤: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有2个步骤;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有5个步
骤;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有7个步骤;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有8个步骤;
第五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有10个步骤。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有2个步骤:一是递交入党申请书;二是党组织派人谈
话。
步骤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把握条件、途径、内容和注意要点这些关键词。
(一)条件:简单理解具备什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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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在工作中可以概括5个必须:
1.必须是年满18岁;
2.必须是中国公民(即中国国籍);
3.必须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4.必须愿意积极参加党的活动;
5.必须拥护和执行党的决议。
(二)途径:就是如何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在工作中可参照以下7种情景:
1.有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
申请。
2.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
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3.流动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
申请,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申请。
4.离退休人员应向负责管理的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5.借调人员,半年以下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半年以上向原所在单位或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6.失业、待业或自谋职业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参加了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可向个体劳动者协会或其主管部
门党组织提出申请。
7.出国(境)留学、工作人员中,在两年以下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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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不发展党员工作;在两年以上的,可以向留学人员党组
织或驻外中资机构、劳务公司党组织提出申请,如未建立
党组织的,应向国内有关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三)内容:入党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概括起来包括动机、情况和决心三大部分。
1.动机,就是体现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
和入党动机。
2.情况,就是体现申请人的真实情况,包括政治信念、
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决心,就是入党的态度、决心,主要写如何积极争
取加入党组织,表明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
的打算。
(四)注意要点:
1.一般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不能动员党外群众写入党申请书;
3.申请人不必经常写入党申请书。
步骤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这个步骤要做三件事:一是审看;二是谈话;三是引
导。
(一)审看入党申请书。做到5个校对,一是年龄、国
籍是否符合条件;二是动机是否端正;三是对党的认识是
否深刻;四是成长经历是否清楚;五是对待入党态度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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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等情况。
(二)派人谈话。接到申请书之后,党组织应当在一
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
(三)教育引导。党组织要引导加深对党的基本知识
的理解和把握,在思想上政治上尽快成熟起来。
注意要点: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可同申
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
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
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
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第一阶段的全程纪实要记录4项内容:
1.递交入党申请时间;
2.支部谈话时间;
3.谈话人签名盖章;
4.支部组织委员签名。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有5个步骤:一是推优;二是研究;三是上报;四是培
养;五是考察。
步骤一:推优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申请人中推
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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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取党员推荐方式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范围。已递交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列
为被推荐对象;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
2.采取方式。可采取会议、个别谈话、党员联名等方
式。党支部要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结果运用。要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要看推荐情
况,也看申请人的现实表现。
4.严明纪律。要防止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
正之风。
(二)群团组织推优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党
组织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的工作。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明确推优对象。工会组织
推荐优秀工人、工会会员;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
年;妇联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妇女。二要严格推优程序。对
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
荐人选,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三要加
强配合协作。群团组织推优工作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
进行。
步骤二:研究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主要程序:
1.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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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3.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
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注意要点:
1.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
2.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
荐;
3.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
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步骤三:备案
将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上报上级党委备
案。
备案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支部要将基本情况、推优情况、研究确定的情况报
上级党委备案。
2.上级党委审查时,主要看是否具备条件,确定入党
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党委的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
支部。
3.当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决议不一致时,党委应先
同党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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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四:培养
由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一)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
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
意见。
(二)注意要点:
1.预备党员不能做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要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培养教育情
况,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汇报。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违纪违法、参加非法组织等重要情
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步骤五:考察
对经过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一)培养教育的主要方法:
1.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2.安排听党课及党内组织的其他活动;
3.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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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和工作情况;
5.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等。
(二)党支部应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定期考察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
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党支部一般
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
为衡量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要结合“七一”活动
和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和群众评议其表现。
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
析,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规模、结
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
况;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经验、存在问题及工作
打算等。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动态管理。
(三)注意要点:
1.入党积极分子须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期。
2.党支部每次培养考察情况(培养联系人意见即两位
培养联系人综合意见、党支部意见)及时填入《入党积极
分子考察表》。
3.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至少要写一份书面的思想、学
习、工作等情况汇报,思想汇报时间及时填入《入党积极
分子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或生活所在地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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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原党组织应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及培养教育
中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材料转交新单位党组织。
第二阶段全程记实要记录7项内容:
1.征求党员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2.征求群众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3.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4.报上级党委备案时间;
5.培养联系人签名;
6.党员群众评议情况;
7.确定积极分子环节支部审核情况。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有7个步骤:一是征求意见;二是讨论确定;三是上报
备案;四是确定发展对象;五是确定介绍人;六是政治审
查;七是集中培训。
步骤一:征求意见
党支部要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
见。
(一)听取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根据支部的
意见,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认真分析和总结入党积极分子
一年来的表现情况,并客观公正提出结论提交党支部。
(二)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时,通常采取个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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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民意测验等方式征求意见。
步骤二:讨论确定
党组织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
(一)主要程序:
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
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并通过个别
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党内外群
众意见。
3.党支部将意见进行综合,经过研究讨论,确定发展
对象人选。
4.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
展对象。确定新的社会阶层等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时,
还要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
(二)注意要点:
1.确定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意见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
子考察表》。
2.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五天。
3.征求群众意见及公示情况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
考察表》。
步骤三:上报备案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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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应注意:
1.党支部要将基本情况、各方面意见、讨论情况上报
党委备案。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
议。
2.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研究提出意见。发
展对象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3.当党委意见与党支部意见不一致时,党支部必须坚
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意见。
步骤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做的工作:提
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同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要组织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作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步骤五:确定介绍人
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
(一)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应了解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
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党员和群众对他的反映。
(二)入党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应写清以下内容:
1.对发展对象的基本看法和评价;
2.指出发展对象的缺点和不足,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不要以“希望”“赠言”的方式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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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明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
xxx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不要只
简单地填写“同意xxx入党”。
(三)注意要点:
1.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
指定,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
2.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
党介绍人,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
系亲属一般不宜担任其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和党委负
责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
步骤六:政治审查
党组织必须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一)政审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
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
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
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二)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
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关系密切
的主要社会关系。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
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三)政审结论性材料一般包括的内容:
1.本人的简历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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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审中提出的问题;
3.调查结果;
4.结论性意见。
(四)在政审工作中,处理几种类型人员入党问题:
1.在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
起,至少五年时间)考验,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可以吸收其入党。①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已接受处罚的
人员;②刑满释放人员;③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④吸毒
人员戒毒后。
2.有听力或言语残疾的人,可以吸收其入党。
3.曾患过精神病经医院诊断确已痊愈,党组织可以吸
收其入党。一些患病后尚未痊愈或时好时犯的,党组织应
暂缓考虑其入党问题。
4.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
5.归侨、侨眷、民主党派或党外人士可以申请入党。
6.曾受过开除团籍处分的、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被判
刑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犯过错误的等人员申请入党,确
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其入党。
(五)注意要点:
1.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2.预备党员一般不宜独立开展政审工作,应指派正式
党员与其共同承担发展党员的政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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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党组织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资料,
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
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外调。
4.发展对象不能携带外调函自行办理政审手续。
5.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应征求其户籍
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步骤七:集中培训
由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发展对象进
行培训。
(一)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应做好:
一是摸清培训对象的情况;二是确定培训内容;三是要采
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四是注意培训效果。
(二)注意要点:
1.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除个别)。培训情况及
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的,要安排参
加以后的培训。对极个别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组织
安排的培训者,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采取自学的方法,
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党组织要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
的才能讨论其入党问题。
第三阶段全程记实要记录13项内容:
1.征求党员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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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求群众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3.公示时间;
4.公示结果;
5.支部初步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6.报上级党委备案时间;
7.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8.参加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
9.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情况;
10.对流动人员,征求户籍地基层党组织意见;
11.对流动人员,征求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意见;
12.政审结论;
13.确定发展对象环节支部审核情况。
第四阶段接收预备党员
有8个步骤:一是支委会审查;二是上级党委预审;三
是填写《入党志愿书》;四是召开大会;五是派人谈话;
六是县委组织员办预审;七是上级党委审批;八是再上一
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步骤一:支委会审查
(一)支委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问题之前,
一般要做好以下工作:
1.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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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党支部负责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3.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情况汇报;
4.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
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5.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二)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要求:
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应在一个
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步骤二:上级党委预审
(一)支委会要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
将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预审:
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3.政审结论性材料;
4.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
5.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
6.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
(二)基层党委接到预审材料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定专人对材料审阅;
2.发现有不清楚或疑惑的问题,应听取所在单位和有
关人员的意见;
3.听取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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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4.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并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
(三)基层党委主要应审查以下内容:
1.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
2.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是否经过政治审查;
4.是否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5.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政治觉悟
是否高,道德品质是否好;
6.生产、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
先进性是否明显。
(四)基层党委预审的时间要求:
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一般应在一
个月之内完成预审。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基
层党委预审原则上要经党委会讨论。
(五)注意要点:
1.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
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在原单位(居住地)党组
织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接
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
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2.发展对象调出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当将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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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考察情况的材料,转交给调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3.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预审后,应及时将预审材料退
回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预审合格的,书面通知党支部,并
发放《入党志愿书》。
步骤三:填写《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
笔或毛笔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
何隐瞒和伪造。要自己填写,若确有困难填写的,由党支
部指定党员按照发展对象口述的内容填写。请人代写的,
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不
能亲笔填写的原因。
步骤四:召开大会
(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
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
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充分讨论;
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
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为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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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决议。
(二)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
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
数不足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
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支委会要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
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
个讨论和表决。
5.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
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三)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主要内
容:
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优缺点);应到会和实际到会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
权的票数各有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
等。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
并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
五种人员可以不计算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到
会党员人数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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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档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
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五)注意要点:
1.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将《入
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政审原始材料、
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及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考
察表》、党支部《关于审批xxx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
等材料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2.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党支部应及时
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如超过三个月上报的,党支部应重新
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如超过六个月上报的,要退回
党支部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3.党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不足三人和党支部书记空缺
时,不能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4.党支部书记、发展对象本人、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可适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5.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本人和直系亲属不需回避,表决
时党员一般不宜弃权,入党介绍人不能弃权或投不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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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村、社区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政机关、事业
单位、国有企业党委所属基层党委,经报上级党委同意后,
可以审批预备党员;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党委,经县级以上党委同意,可以审批。党总支、
临时党组织、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步骤五:派人谈话
(一)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3.提前通知党委委员何时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
以及审批对象的基本情况,使党委委员事先有所准备,以
便能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二)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
2.入党动机;
3.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
4.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
5.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
6.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同发展对象谈话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谈心式;二是启发式;三是问答式。
(四)注意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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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党支部不必派人参加。
2.谈话的时间应放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
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
步骤六:县委组织员办预审
党委审批前,应将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确定为预备党
员,并经党委委员或组织员谈话后拟审批的对象进行预审。
1.预审内容涵盖发展对象的资格条件、发展程序、结
构比例等事项。
2.组织员应将预审情况和表明自己态度的意见,如实
填入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有关栏目内,并
签名盖章。
3.及时通知基层党委预审情况及是否审批的意见。
步骤七:上级党委审批
(一)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
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应注意:
1.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
个月。
2.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一次党委会上如
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3.审批意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写清楚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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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同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二)党支部接到党委的批复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为预备党
员的进行谈话。
2.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
4.要求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三)注意要点:
1.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
备期为一年。
2.不能用党委委员传阅的办法代替集体讨论;不能以
有关人员联席会的方式进行,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也可采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党委书记不能代替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3.上级组织的负责人不能指名让下级组织发展党员。
4.审批预备党员应注明预备期的具体起止时间,通知
报批的党支部和本人。
5.在六个月内审批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其
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入党手
续,预备期从重新办理入党手续的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6.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在党委审批
前去世,党委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25
7.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的申请,经过党组织严格审
查,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被吸收重新入党。但在
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受
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
响其以后入党。
步骤八: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把接收的预备党员相关材料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
备案。
第四阶段全程记实要记录17项内容:
1.基层党委预审时间;
2.填写志愿书时间;
3.入党介绍人签名;
4.会议时间;
5.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
6.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
7.书面得票情况;
8.会议得票情况;
9.总得票情况;
10.党委派人谈话时间;
11.谈话意见;
12.谈话人签名盖章;
26
13.组织员办预审时间;
14.党委审批时间;
15.报县组备案时间;
16.批复下达支部时间;
17.接收预备党员环节支部审核情况。
第五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有10个步骤:一是编入党小组;二是入党宣誓;三是
教育考察;四是办理转正;五是党小组提出意见;六是征
求党员群众意见;七是支部讨论;八是上级党委审批;九
是通知支部;十是材料归档。
步骤一:编入党小组
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
织生活,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注意事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
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步骤二:入党宣誓
(一)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发展党员
工作必经程序。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一般为:
1.奏(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致辞;
3.预备党员宣誓;
27
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参加宣誓仪式的人员都可发言);
6.党组织负责讲话。
(二)注意要点:
1.经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可进行入党宣誓。
2.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党小组
一般不能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3.必须在预备期内进行,而且要在上级党委批准接收
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
4.不同时间入党的预备党员一般不宜集中举行入党宣
誓仪式。
步骤三:教育考察
党支部要在预备党员一年的预备期里,通过党的组织
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半年要向党支部
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注意要点:
1.预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应将党的临时组织关
系、超过六个月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居
住地)党组织。
2.预备党员因病长期休养,如身体许可,可适当安排
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身体状况较差,党组织可指定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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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3.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不宜被评为优秀党员,
不能当党小组长、党内领导职务,不宜讲党课和提前转正。
步骤四:办理转正
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书面申请。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预备期满
后一个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
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
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
批。
对预备期满主动放弃转正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当查
明原因,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经教育仍然坚持放弃转正
的,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报
上级党委批准。
步骤五:党小组提出意见
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必须经过党小组讨论,提
出初步意见。这样可以使党支部更详细地了解转正对象的
情况,便于支委会审查和支部大会表决。
步骤六: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党支部可通过个人谈话、座谈等形式征求党员或群众
的意见,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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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七:支部讨论
(一)主要程序:
1.预备党员汇报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
不足,表明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
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
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二)注意要点:
1.必须经过党小组讨论,提出初步意见,便于支委会
审查和支部大会表决。
2.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
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
月。
3.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认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
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
党员资格;并将支部决议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与党
支部《关于审批xxx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等,及时
报上级党委审批。
4.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
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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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5.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不能少于半年、多于一年。
步骤八: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注意:
1.按照党员标准,对审批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2.要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3.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一次党委会上
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应当逐个
审批。
4.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清楚党龄
的起算时间,同时通知党支部。
步骤九:通知支部
党委研究决定后,要给予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支
部,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宣布审批结果。
步骤十: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
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存
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入党材料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
织部门保存。
预备党员转正后,无人事档案的,应建立党员档案,
将所有入党有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
委组织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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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要点:
(1)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资料不全或填写混乱
的,应及时与预备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
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
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无法补办
的,在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
(2)《入党志愿书》遗失的,可让预备党员补填,要
在补填的有关栏目上注明情况和原因。
第五阶段全程记实要记录19项内容
1.递交转正申请书时间;
2.支委会审查时间;
3.征求党员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4.征求群众意见时间、人数、同意票数;
5.公示时间;
6.公示结果;
7.会议时间;
8.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
9.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
10.书面得票情况;
11.会议得票情况;
12.总得票情况;
13.党委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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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批复下达支部时间;
15.支部书记谈话时间;
16.宣布审批结果时间;
17.转正环节支部审核情况;
18.其他重要情况记实;
19.记实全程由党委组织委员审核,党委书记把关后签
名归档。
附件:
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二、“三表一书”(填写参考范本)
1.《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
3.《加入中国共产党全程记实表(试行)》
4.《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三、发展党员常用文书模板
1.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
2.关于将×××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3.关于将×××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4.关于同意×××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5.调查笔录
6.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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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
8.关于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9.关于对×××进行预审的请示
10.对×××的预审意见
11.关于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12.关于审批×××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
13.与×××的谈话情况和入党的意见
14.对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
15.关于将×××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
16.关于拟将×××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17.关于×××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
18.关于审批×××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
19.对×××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
20.关于延长×××预备期的决议
21.关于延长×××预备期的请示
22.关于同意延长×××预备期的批复
23.关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24.关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请示
25.关于同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批复
26.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主持词
27.入党宣誓仪式主持词
28.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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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3-08 13:13: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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