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含义与特点(重要等级:★★★★★)
1.含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
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
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称谓有所不同。
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被称为共同基金;
在英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被称为单位信托基金,
在欧洲一些国家被称为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
在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则被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2.特点:
(l)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二、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重要等级:★★★★)
1.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
(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一种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投资者购买股票后就成为公司的股东;
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债券后就成为公司的债权人;
基金反映的则是一种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就成为基金的受益
人。
(2)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和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或产品。
(3)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通常情况下,股票价格的波动性较大,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较为确定的利息收入,波动性也较股票要小,是一种低风险、低收益
的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于众多金融工具或产品,能有效分散风险,是一种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的
投资品种。
2.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的差异
(l)性质不同。
基金是一种受益凭证,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只是受托管理投资者资金,
并不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
银行储蓄存款表现为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对存款者负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责任。
(2)收益与风险特性不同。
基金收益具有一定的波动性,投资风险较大;
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投资者损失本金的可能性很小,投资相对比较安全。
(3)信息披露程度不同。
基金管理人必须定期向投资者公布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
银行吸收存款之后,不需要向存款人披露资金的运用情况。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重要等级:★★★)
1.内容
基金的运作包括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管理、基金资产的托管、基金份
额的登记、基金的估值与会计核算、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包含其他基金运作活动在内的所有
相关环节。
2.分类
基金的运作活动从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投资管理与基金
的后台管理三大部分。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重要等级:★★★★)
1.:基金当事人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简称基金当事人。
2.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既是基金的当事人,又是基金的主要服务机构。
除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外,基金市场上还有许多面向基金提供各类服务的其他机构。
这些机构主要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从事基金代理销售的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负责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的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投资咨询公司、
基金评级公司等。
目前,在我国承担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工作的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自身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公司”)。
3.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l)基金监管机构。基金监管机构通过依法行使审批或核准权,依法办理基金备案,对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从事基金活动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
行查处,因此其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基金自律组织。证券交易所是基金的自律管理机构之一。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依法设
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五、契约型基金的概念(重要等级:★★★★★)
契约型基金是依据基金合同设立的一类基金。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我国,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设立;基金投
资者自取得基金份额后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
六、公司型基金的概念(重要等级:★★★★★)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
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分享
投资收益。
七、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重要等级:★★★★★)
1.法律主体资格不同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成立。基金投资者尽管也可以通过持有人大会表达意见,但与公司
型基金的股东大会相比,契约型基金持有人大会赋予基金持有者的权利相对较小。
3.基金营运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八、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重要等级:★★★★★)
1.根据运作方式不同的分类
(l)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
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
或者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这里所指的开放式基金特指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不包括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上市开放式基金等新型开放式基金。
2.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l)期限不同。
封闭式基金一般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而开放式基金一般是无期限的。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期应在5年以上,封闭式基金
期满后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延期。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期大多在15年左右。
(2)份额限制不同。
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是固定的,在封闭期限内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增减;
开放式基金规模不固定,投资者可随时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基金份额会随之增加或减
少。
(3)交易场所不同。
封闭式基金份额固定,在完成募集后,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开放式基金份额不固定,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基金管理人或
其销售代理人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交易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完成。
(4)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5)激励约束机制与投资策略不同。
封闭式基金份额固定,即使基金表现好其扩展能力也受到较大的限制;
开放式基金向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更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九、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重要等级:★★)
1.起源才目前人们更多地倾向于将1868年英国成立的“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看
做是最早的基金。
2.早期发展早期的基金基本上是封闭式基金。
1924年3月21日诞生于美国的“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开放式基金。
此后,美国逐渐取代英国成为全球基金业发展的中心。
1940年出台的《投资公司法》与《投资顾问法》不但对美国基金业的发展具有基
石性作用,也对基金在全球的普及性发展影响深远。
3.在全球的普及性发展美国是世界上基金业最为发达的国家。
从全球基金业的发展看,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受美国与
其他发达国家基金业的发展对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经验的启示,一些发展中国家也认识
到基金的重要性,对基金业的发展普遍持积极的态度,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基
金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及发展。
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的统计,截至2010年,全球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已达到24.
70万亿美元。
4.全球基金业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l)美国占据主导地位,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迅猛。
(2)开放式基金成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产品。
(3)基金市场竞争加剧,行业集中趋势突出。
(4)基金资产的资金来源发生了重大变化。
十、我国基金业的发展概况(重要等级:★★★)
1.早期探索阶段早期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至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前),1987
年,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与汇丰集团、渣打集团在中国香港联合设立了中
国置业基金,首期筹资3900万元人民币,直接投资于以珠江三角洲为中心的周边乡镇企业,
并随即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这标志着中资金融机构开始正式涉足投资基金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于1990年12月、1991年7月开业,标志
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形成。淄博基金的设立揭开了投资基金业在内地发展的序幕。
相对于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证券投资
基金(简称“新基金”),人们习惯上将1997年以前设立的基金称为“老基金”。
总体而言,这一阶段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带有很大的探索性与自发性。
2.试点发展阶段在试点发展阶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后至2004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实
施前),我国基金业在发展上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l)基金在规范化运作方面得到很大的提高。
(2)在封闭式基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成功地推出开放式基金,使我国的基金运作水平
实现历史性跨越。
1998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新成立的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
公司分别发起设立了两支规模均为20亿元的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由此拉
开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的序幕。
2001年9月,我国第一支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诞生,使我国基金业发展实现了从
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的历史性跨越。
(3)对“老基金”进行了全面规范清理,绝大多数“老基金”通过资产置换、合并等
方式被改造成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
(4)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基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基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
的促进作用。
(5)开放式基金的发展为基金产品的创新开辟了新的天地。
3.快速发展阶段
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我国基金业的发展莫定了
重要的法律基础,标志着我国基金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自《证券投资基金法》实
施以来,我国基金业在发展上出现了以下一些新的变化:
(l)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2)基金品种日益丰富,开放式基金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市场发展的主流。
(3)基金公司业务开始走向多元化,出现了一批规模较大的基金管理公司。
(4)基金行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5)基金业市场营销和服务创新日益活跃。
(6)基金投资者队伍迅速壮大,个人投资者取代机构投资者成为基金的主要持有者。
十一、基金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重要等级:★)
1.含义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中资金、专业理财、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
2.作用
(l)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
(2)优化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3)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4)完善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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