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3.120
T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484—
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
要求及试验方法
C
y
clelifere
q
uirementsandtestmethodsfor
tractionbatter
y
ofelectricvehicle
2015-05-15发布2015-05-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
/
T1.1
—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
/
TC114
)
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天津力神电池股
份有限公司
、
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
北京交通大学
、
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
司
、
观致汽车有限公司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理工大学
、
海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清
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卡耐能源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
上海大众
汽车有限公司
、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
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肖成伟
、
王芳
、
刘仕强
、
孟祥峰
、
张娜
、
陆珂伟
、
曾祥兵
、
裴小娟
、
王震坡
、
姜久春
、
王蓓
、
张彩萍
、
邵浙海
、
朱顺良
、
袁昌荣
、
刘鹏
、
王红梅
、
张永生
、
杨桃
、
刘震
、
俞建军
、
王清
、
彭汉瑞
、
和祥运
、
王海兰
、
李长东
、
匡德志
、
张敬捧
、
李庆
。
Ⅰ
GB/T31484—
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
要求及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标准循环寿命的要求
、
试验方法
、
检验规则和工况循环寿命
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
本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
以下简称蓄电池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
(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
适用于本文件
。
GB
/
T2900.41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
GB
/
T19596电动汽车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
/
T2900.41
、
GB
/
T19596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单体蓄电池condar
y
cell
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基本单元装置
,
包括电极
、
隔膜
、
电解质
、
外壳和端子
,
并被设计成
可充电
。
3.2
蓄电池模块batter
y
module
将一个以上单体蓄电池按照串联
、
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组合
,
且只有一对正负极输出端子
,
并作为电
源使用的组合体
。
3.3
蓄电池包batter
yp
ack
通常包括蓄电池模块
、
蓄电池管理模块
(
不包含BCU
)、
蓄电池箱以及相应附件
,
具有从外部获得电
能并可对外输出电能的单元
。
3.4
蓄电池系统batter
y
s
y
stem
一个或一个以上蓄电池包及相应附件
(
管理系统
、
高压电路
、
低压电路
、
热管理设备以及机械总成
等
)
构成的能量存储装置
。
3.5
额定容量ratedca
p
acit
y
室温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1I1(
A
)
电流放电
,
达到终止电压时所放出的容量
(
Ah
)。
3.6
额定能量ratedener
gy
室温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1I1(
A
)
电流放电
,
达到终止电压时所放出的能量
(
Wh
)。
1
GB/T3148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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