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小常识
1、爆炸、火灾应急
◆防止火灾发生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答:四种。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
◆发生火灾拔通“119”后,应向“119”台报告哪些情况?
签:应报告失火部位所在的区县、街道、燃烧的物质,火势大小,所威
胁的物质,报警人姓名、单位、电话号码等情况,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
防车的到来。
◆液体石油气起初火灾如何扑救?
签:用湿布保护好手迅速关好气瓶的截门,然后再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人穿着衣服着火怎么办?
答:(1)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脱去着火的衣服;(2)就地翻滚把火压
死。
◆发生火灾后,您有几种逃生的方法?
签:(1)选择最近的逃生出口逃生;(2)逃离火场的路线上遇有浓烟
烈火时,必须把自己的衣服淋湿;再找一块湿毛巾捂住口鼻,起到隔热
滤毒的作用;(3)在有浓烟的情况下,采用低姿势撤离,视线不清时,
手摸墙壁徐徐撤离;(4)楼道内烟雾过雾,无法冲出时,应利用窗户
或阳台逃生,并注意拴上安全绳逃生;(5)上述情况不具备时,不能
盲目逃串应等待救援。
2、化学品泄露应急
◆人员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至安全区,隔离并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
◆用现场的应急物资对泄漏进行处理,防止污染范围扩大
◆将外泄化学品或油品尽量收集于容器内
◆清理现场产生的废物送入危险废物收集站
3、化学品伤害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
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4、消防知识
◆当你发现液化石油气瓶,灶具漏气时应怎么办?
答:1、首先关闭气瓶角阀,并开窗通气,使可燃气体敞开;2、严禁动
用电器和一切火源;3、立即找液化石油站及时修理或更换。
◆使用液体石油气炉时为什么先点火,后开气?
答:如果先开气后点火,先喷出的大量石油气,就有可能与空气形成爆
炸气体,这时遇到明火就有发生爆炸危险,因此必须先点火后开气。
◆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原因有几种?
答:(1)短路;(2)过负荷;(3)接触电阻热;(4)电火花和电弧;
(5)照明灯具、电热元件、热工具的表面热;(6)过电压;(7)涡
流热。
◆怎样使用干粉灭火器?
答:先拔掉保险箱,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点,另一手压下压把。
◆扑救电器火灾应首先做什么?在带电时,可用什么灭火器扑救?
答:切断电源、二氧化碳和ABC干粉灭火器。
◆泡沫灭火机不能扑救什么火灾?
答:1、不能扑救电器火灾;2、不能扑救忌水性物品火灾;3、不能扑
救贵重物品、仪表火灾。
◆现生产的干粉灭火器有哪几种?
答:有ABC、BC、BCD三种。不同类别火灾如下:
火灾类别A类B类C类D类E类
火灾类别
描述
电燃固体
火灾
可燃液体
火灾
可燃气体
火灾
可燃金属
火灾
带电火灾
可燃物举
例
木材、纸
张、丝织物
等
汽油、柴油
等
天然气、液
体气
钾、钠、镁、
锂等
电器、变压
器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
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有何安全要求?
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建筑物内,电气设备应为防爆的。电气装
置、电热设备、电线、保险装置等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这类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
2个出入口,门窗要向外开。
2.车间、实验室内存放易燃物品的量不得超过一昼夜的用量,不得放
在过道上,也不得靠近热源及受日光暴晒。
3.制造和使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时,禁止使用明火蒸馏或加热,应使
用水浴或蒸汽浴。使用油浴时,不得用玻璃器皿作浴锅;操作中应经常测量油的温度,
不得让油温接近闪点。
4.各种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
检查漏气时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验。气体钢瓶不得放在热源附近,或在日光下
暴晒,使用氧气时禁止与油脂接触。
5.强氧化剂能分解放出氧,加热、摩擦、捣碎这类物质时,不得与可燃
物质接触、混合。经易燃液体浸渍过的物品,不得放在烘箱内烘烤。
6.易燃物品的残渣(如钠、白磷、二硫化碳等)不准倒入垃圾箱内和
污水池、下水道内,应放置在密闭的容器内或妥善处理。粘有油脂的抹布、棉丝、纸
张,应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不得乱扔乱放,防止自燃。
7.生产或实验结束后,要将工作场所收拾干净,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的
阀门,清查危险物品并封存好,清洗用过的容器,断绝电源,关好门窗,经详细检查确
保安全时,方可离去。
8.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车间、化验室,应为耐火程度较高的建筑物,
一般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门窗向外开。在建筑物内外适宜的地方放置灭火工具,如
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和沙箱。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运原则是什么?
1.爆炸性物品:必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车运输,不能同起爆药
品、器材混储混运。搬运过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摔、滚、翻、撞和摩擦。避免
存放在高温场所。
2.氧化剂: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得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混运。
避免摩擦、日晒、雨淋、漏撒。
3.压缩气体和液态气体,不能混储混运,即使都是瓶装的气体或物质
也不能混储混运。易燃气体除惰性气体外,助燃气体除不燃气体无机毒品外,均不得
与其他物品混储混运。要轻装轻卸,避免撞击、抛掷、烘烤等。
4.自燃物品:单独储存,与酸类、氧化剂等隔离,远离火源及热源,防
止撞击、翻滚、倾倒、包装损坏。如黄磷应浸没于水中,三异丁基铝应防止受潮。
5.遇水燃烧的物品:包装严密,存放地点干燥,严防雨雪,远离散发酸
雾的物品,不与其他类别的危险品混储混运。如金属钠应浸没在矿物油中保存。
6.易燃液体:单独储运,远离火源、热源、氧化剂、氧化性酸类,防止
静电危害,邻近的电气设备要整体防爆。
7.易燃固体:包装完好,轻装轻卸,防止火花、烘烤。
8.毒害品:包装严密完好,单储单运,远离火源、热源、氧化剂、酸类、
食品,存放地点应通风良好。
9.腐蚀物品:容器具有耐腐蚀要求,严密不漏。氧化性酸远离有机易
燃品。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剂隔离,不宜与碱类腐蚀剂混储混
运。
10.放射性物品:包装严密,内衬防振材料,装在屏蔽材料制成的容器
内,严防放射线渗漏污染。仓库须有吸收射线的屏蔽层,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建造。
易燃易爆化学品堆放要符合哪些要求?
1.货物堆码不得超高、超宽,要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清点检查。
2.堆垛要做到“五留距”,即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确保
货物的安全。
3.货物堆垛底下应衬垫。爆炸物品、一级易燃液体、一级氧化剂等,
不得使用水泥制品、石块以及摩擦碰击容易产生火花的材料衬垫。
4.允许露天堆放的货物堆场,要根据不同的包装和物品需要,除堆码底
下有衬垫外,还要有遮盖物。不宜采用芦席、油毡等苫盖。
厂内运装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货物应遵守哪些规定?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3.10款要求:装载易燃、易爆、
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
行驶。
2.必须由具有5万公里和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
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
3.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他机动车运输。
4.车上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消防器材,车厢两端
上方须插有危险标志。
5.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外装设火星罩,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
管应装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6.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7.装载液态或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装载
液化气体的车辆,应有防晒措施。
8.装载氯化钠、氯化钾和用铁桶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不得使用铁底
板车辆。
9.装载剧毒物品的车辆,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10.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车载重量
的2/3,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11.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
制动,严禁超车。
12.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
不得离车。
爆炸品仓库应建立哪些安全保管制度?
1.“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
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
4.清点账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
题及时上报。
5.禁止烟火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
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
6.安全操作制度。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
严禁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一旦发生火灾怎么办?
一旦发生火灾,一方面要组织人采用正确的灭火方法和选用适当的灭
火工具积极扑救。在密闭的房间内起火,未准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时,不要打开门窗,
防止空气流通,扩大火势。另一方面要赶快打电话“119”报警。报警时要沉着、冷
静,讲清楚着火单位、区县、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着的是什么东西、火势怎样、报
警人姓名及使用电话号码。报警完后派人去街道路口迎候消防车,以便使消防人员及
时到达着火地点。
化学易燃物品发生火灾应怎样扑救?应注意什么问题?
化学易燃物品性质不尽相同,扑救时对灭火剂的选择性很强。这类物质
发生火灾后,首先要弄清着火物质的性质,然后选用适合扑救该类物品的灭火剂,正
确地实施扑救:
1.扑救可燃和助燃气体火灾时,要先关闭管道阀门,用水冷却其容器、
管道,用干粉、砂土扑灭火焰。
2.扑救易燃和可燃液体火灾,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扑灭火焰,同时
用水冷却容器四周,防止容器膨胀爆炸。但醇、醚、酮等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火灾,应
该用抗溶性泡沫扑救。
3.扑救易燃和可燃固体火灾,可用泡沫、干粉、砂土、二氧化碳或雾
状水。
灭火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人们长期与火灾作斗争,积累了丰富的灭火经验,总结出4种灭火的基
本方法:
1.冷却法。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温度低于燃点,从而燃烧过程停止。
如用水和二氧化碳直接喷射燃烧物,往火源附近未燃烧物上喷洒灭火剂,防止形成新
的火点。
2.窒息法。减少燃烧区域的氧气量,阻止空气注入燃烧区域或用不燃
烧物质冲淡空气,使火焰熄灭。如用不燃或难燃的石棉被、湿麻袋、湿棉被等捂盖燃
烧物;用砂土埋没燃烧物;往着火空间内灌入惰性气体、蒸汽;往燃烧物上喷射氮
气、二氧化碳等;封闭已着火的建筑物、设备的孔洞。
3.隔离法。使燃烧物和未燃烧物隔离,限制燃烧范围。如将火源附近
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搬走;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路的阀门,减少和阻止可
燃物进入燃烧环境内;堵截流散的燃烧液体;拆除与火源毗连的易燃建筑和设备。
4.抑制法。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中断燃烧的连锁反应。
如往燃烧物上喷射干粉等灭火剂。
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一切防火措施都是为了防止产生燃烧的条件,防止燃烧条件互相结合、
互相作用。根据物质燃烧的原理,防火的基本措施是:
1.控制可燃物。可燃物是燃烧过程的物质基础,所以对可燃物质的使
用要谨慎小心。在选材时,尽量用难燃或不燃的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如用水泥代替木
料建筑房屋,用防火漆浸涂可燃物以提高耐火性能;对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厂
房,采用抽风或通风方法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凡是能发生
相互作用的物品,要分开存放等。
2.隔绝空气。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过程应在密封的设备内进行;对
有异常危险的生产,可充装惰性气体保护;隔绝空气储存某些危险化学品,如金属钠
存于煤油中,磷存于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
3.清除火源。如采取隔离火源、控制温度、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
遮挡阳光等措施,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升高而起火。
4.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为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
新的燃烧条件形成,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具体措施有:在可燃气体管
路上安装阻火器、安全水封;机车、轮船、汽车、推土机的排烟和排气系统戴防火帽;
在压力容器设备上安装防爆膜、安全阀;在建筑物之间留防火间距、筑防火墙等。
本文发布于:2023-03-07 11:49: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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