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国家规定2022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
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等单
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产假多少天
根据2022年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
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4次修正的最新条例规定,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
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本省户籍
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享受国
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
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
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
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
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
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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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3-07 03:01: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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