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为了进一步改变教师的工作作风,加强师德建设,树立典
型,鼓励先进,让良好的教育风气不断深入人心,学校将在广
大教师中开展“师德标兵”的评选活动。
本年度师德标兵评选分三类:
一、从爱岗敬业角度评选出“敬业标兵”5名。
评选标准:
1、经常早来晚走,把大部分精力用于教学教研;
2、按时上、下课,从不随意缺课;
3、工作认真,从不敷衍;
4、严格管理学生,从不让学生放任自流。
二、热爱学生的程度上评选出“爱生标兵”5名。
评选标准:
Document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1、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2、公平对待、严格管理每一个学生;
3、依法执教,无任何体罚现象;
4、注重培养学生情感意志和德育。
三、从文明礼仪方面评选出“师仪标兵”5名。
评选标准:
1、言谈举止文明,从不做不符合教师身份的事,不说不符合
教师身份的话;
2、穿戴干净得体,从没有奇装异服;
3、对学生和学生家长热情、有礼;
四、评选办法:
1、自愿报名;
2、上交关于自身事迹的材料(最少3000字);
3、教学成绩在同层班级中的排名在中上游;
4、考勤记录;
5、由政工处计算得分,校委会研究确定人选。
攀枝花学院师德标兵评选暂行办法
为弘扬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
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促进学校教
育教学工作上质量、上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育人为本,励精
图治”的办学理念,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性,切实推进学校建设、改革与各项事业发展。
二、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
育工作、热爱学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
规,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勤奋任教、优质施教,
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的制定做出了较大贡献,教研室同行公认有奉献精神。
4、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身正为范,自觉抵制各
种不正之风。
5、教书育人,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刻苦钻研业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培
养学生正确学习方法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积极、主动、热情帮
助学生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7、关心关爱学生方面具备典型事迹。
8、近三学年每学年均曾为本科生上课,每学年实际完成教学
工作量不少于400课时(兼职按1/3折算),所授课程教案、教学
日历、试卷分析等规范、科学、完整,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在
良好以上(优秀比例不少于1/3)。
9、近三年无任何教学差错、教学事故。
10、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11、近三年在学校组织的教学评比(含教研教改项目评奖、
优质课竞赛、先进教案评比)中获得校级二等奖、省级优秀奖及
以上的;指导的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项。
12、完成上一学年与本人教师职称相应的科研积分,学术自
律性好。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分管人事校领导为组长、分管教学校领导为副组
长,其他相关校领导、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部
(处)长、工会主席、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为成员的师德标
兵评选委员会,对评选工作进行领导,审定师德标兵人数,对推
荐结果进行评议。
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
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工作事务。
五、评选名额分解
各教学单位师德标兵名额控制数为各教学单位专兼职人数的
1%,由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在组织评选时以通知形式下
达。
六、评选程序
(一)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师德标兵评选时间安
排,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
应的支撑材料。
(三)各教学单位推荐
1、各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
行资格审查,并按《攀枝花学院师德标兵评分指标体系》(见附
件)的评分标准,对申报人予以评分;
2、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评分结果,以无记
名投票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为保证质量,各教学单位教职工大
会,必须有2/3以上教职工到会,得票数达到本单位教职工总数
的一半以上者方能推荐,并原则按得票数高低向学校推荐;各教
学单位限推荐1人。
(三)学生评选
1、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
进行复审、汇总,将汇总名单交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
部(处)征求学生意见,并将学生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师德标兵评
选委员会办公室。
2、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生意见,按评选指标限
额确定候选人的初定人选并报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
(四)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对初定人选进行择优评选,确定
正式候选人。
(五)正式候选人名单、推荐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上网公示
一周,征求全校师生员工意见,接受监督。
(六)公示无异议的,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评选结
果报校务会审批。
七、奖励办法
(一)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教师节前进行表彰。
(二)获奖者将被授予“攀枝花学院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颁发证书、奖金。
(三)获奖人员将作为市级以上师德标兵的推荐后备人选。
八、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攀枝花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分指标体系
攀枝花学院
二○○七年七月五日
本文发布于:2023-03-06 22:46: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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