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救灾防灾记录与研究
我国是一个地震比较多的国家。几千年来,我们的祖
先顽强地和地震灾害进行斗争,留下了历史悠久的地震记
录。早在公元前19世纪,中国古人的开始了对地震的记载。
<竹书纪年>写道:“夏帝发七年(公元前1831年)泰山震。”
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地震记载,距今已有3800多年了。在公
元前780年(周幽王二年),我国已开始详细描述地震。当
年陕西发生一次大地震,<诗经>上作了详尽的描述,其大意
是:闪闪的电光,轰轰的雷鸣,这种不祥的描象,多么叫人
不能安宁。千百条河流在沸腾,巍峨的山顶在塌崩,高岸变
成了低谷,深谷变成了丘陵。<春秋>、<国语>和<左传>等先
秦古籍中都有关于地震的记述,保存了不少古老地震记录。
从汉代开始,地震就作为灾异记入各断代史的“五行志”中了。
宋元以后地方志发达起来,地震也被作为灾异记入志中,地
震史料大大增加。除了这些官修的正史,方志外,许多私人
写的笔记、杂录、小说和诗文集中也有地震的记载,而且往
往附有生动的描述。历代的一些“类书”,如宋代编的<太平御
览>、清代编的<古今图书集成>等,还按分类收集了不少地
震资料。此外,碑文中也有历史地震的记载。
我国古代救灾防灾的经验教训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之一。自秦汉以来,
历代封建王朝为了巩固政权,维持社会稳定,保证再生产的
正常进行,始终把救灾防灾政策,也就是史书上说的“荒政”,
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加以实施。
一、报灾勘灾
报灾,指向官府报告灾情,宋代称作“诉灾”。勘灾,
宋代称为检视或检放,指地方官吏或同上级乃至朝廷派遣的
官员共同勘查核实受灾范围、程度。秦汉以来,地方发生灾
荒,都要及时逐级向上直至朝廷如实报告。官员在复查核实
时,往往把轻重灾情分十分定级。宋代报灾最初没有时间限
制,往往“秋诉夏旱”,或者“冬诉秋旱”,也就是在收割之
后再报。北宋淳化二年(991年)正月,朝廷出台了报灾时
限:凡荆湖、江淮、二浙、四川、岭南百姓向官府报告水旱
灾害,夏灾四月三十日,秋灾八月三十日为最后期限。明初
报灾不拘时限,随时申报。万历九年(1581年)还规定,地
方凡遇重大灾伤,州县官亲赴现场勘明,申呈抚、按。巡抚
立即将勘实分数具奏,作为复请赈恤的根据。清朝明确要求
地方有灾必须及时上报。
清朝勘灾有一套严格程序,比起明朝还要完备,受灾人
户要填写简明申报表。经核对后,申报表作为勘灾底册,交
勘灾人员一一核查。然后,州县官将结果汇总造册,然后上
报。户部接到各地报灾题请后,要派员复勘,查证属实,勘
灾结果可作为蠲免的依据。如果有需要赈济的人户,还要增
加审户程序,把灾民划分极贫、次贫等各个等级。
报灾、勘灾,是中国传统救灾体制运行中的重要环节,
是朝廷救灾的前提和依据。正如朱熹所说,“救荒之务,检
放为先”。明清两朝对此要求尤其严格,若迟报逾限或报灾
不实,各级官吏都将受到处罚。严重匿灾不报,更要严惩,
直至杀头。
二、临灾救助政策与措施
灾情发生后,灾民最需要救助。朝廷的救灾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赈济、减免赋税、调粟平粜、转移灾民、抚恤安置、
劝奖社会助赈等。
(一)赈济严重灾情发生后,为了及时帮助灾民度过难
关,国家往往首先向灾民无偿发放救济钱物,叫做赈济。元
代,凡有水旱灾,例行赈济,验口发放,赈期多为两三月。
明朝建国初,一般每户给米1石。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
规定,大口6斗,小口减半。永乐二年(1404年),降为大
口1斗,6—14岁6升,5岁以下不给。清前期到乾隆初年
对赈济有了统一的政策,各直省灾民,大口日给米5合,小
口减半。赈期,水旱灾一律1月。另外按受灾分数及户等极
贫、次贫的区别,各加赈3—4个月,甚至半年。从顺治元
年(1644年)至道光十九年(1839年),清政府用于赈济的
救灾银子约4.5亿两。清代京师每年十月初一至次年三月二
十,五城按城设厂煮粥赈济,每城日给米2石,柴薪银1两。
各省会也照此办法,在年冬月份煮粥赈济饥民。当时民间也
多有此举。
官府让灾民参与公益事业,特别是兴修水利工程,获得
相应的赈济钱物,叫以工代赈。这种赈济形式,唐代已经有
了,清朝实施最普遍。乾隆皇帝即位不久,就让各省督抚分
别缓急,预作估计,一旦发生水旱不齐之时,迅速举办以工
代赈。嘉庆皇帝说,“救荒之策,莫善于以工代赈”。因为这
既可以解救灾民于困顿,又为国家治理河患、修筑海塘等防
灾工程提供了劳动力,一举两得。
(二)调运粮食、平抑粮价、转移灾民及时从外地调运
粮食支援灾区,史称“移粟就民”。清代运用比较多,调运
的粮食来源,一是国库仓米,二是截留漕粮,三是采购。清
代,调粟往往与平粜联系在一起。所谓“平粜”,指政府运
用行政手段调运粮食平抑粮价。雍正二年,特大风暴潮灾袭
击江苏、浙江,死亡约10万人。政府除及时给予赈济外,
雍正帝还命令山东、河南、湖广、江西四省迅速动用司库银,
共买26万石粮食,运交苏州和浙江巡抚平粜,抑制灾区粮
价上涨。
由于古代粮食储备和运输条件差,一旦发生严重灾荒,
如果国家无力赈济和就地安置灾民,势必出现大批灾民四处
逃荒求食现象。灾民逃荒,盲目性大,难免沿途抢劫,滋生
事端,甚至引发动乱。为此,国家颁布相关政策法令,组织
引导灾民有序流动,到丰裕地区就食糊口,这就是所谓的“移
民就食”。如《汉书·高帝纪》载,高祖二年(前205年),
关中大饥,米每斛涨到1万钱,出现人相食的惨状,国家就
把灾民转移到蜀汉地区,并发给他们口粮、路费、安家费等。
(三)蠲免与减征缓征凡遇灾年,国家都对灾区实行不
同程度的蠲免、减征及缓征赋役。汉代除免征田租外,还免
征耕地附加税、戍边代役钱、人头税。唐代有免赋税、徭役、
户调,免积欠和缓征的措施。元朝规定,受灾十分之八以上,
赋税全免;受灾十分之七、六、五,分别免原征额的十分之
七、六和二分之一。明朝弘治三年(1490年)规定,十分全
灾免七分,九分灾及以下依次递减,直至四分灾免一分。清
朝沿袭十分计灾法。道光二十年(1840年)前的196年中,
清朝蠲免地丁银共1亿2千余万两。如果加上蠲免积欠中的
灾欠,灾蠲总数约1.5亿—2亿两。另外,清代蠲免还涉及
芦课、盐课等杂税。缓征虽和蠲免、减征不同,只是延缓征
收年限,但毕竟可以缓解民生压力。
(四)抚恤安置突发性严重自然灾害,往往造成家破人
亡,大批灾民流亡四方,伤病无钱医治,死者没法安葬,卖
儿鬻女的凄凉景象。为此,国家同时采取了诸如赐葬、给医
药、发放抚恤金、居养、赎子等抚恤政策。西汉元始二年(公
元2年),郡国大旱蝗灾,又并发疫灾,青州尤其严重。官
府腾出官邸,设置医药救治。一家死亡6人以上的,赐葬钱
五千;死亡4人、2人以上之家,各赐葬钱三千、二千。清
乾隆间,对各省分别制订了详细的抚恤标准。凡是贫而不能
自存的灾民,地方政府大多设临时收容所,并把平时常设的
慈善救济机构如居养院、普济院等动员起来收容灾民。中国
历来重视天伦亲情,官府有时出资代贫民赎回因饥荒而被迫
鬻卖的子女,使其骨肉团聚。
灾民大量流亡,土地荒芜,不仅影响国家的徭役和赋税
收入,更危及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因此,安置流民回归故
里,成为古代救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发给盘缠和粮食,
遣送回籍外,还分给闲置公田,提供或贷给种子、耕牛;有
的甚至为他们搭盖草房,并免除5年赋税和徭役,帮助他们
重建家园。不过,由于政策不配套,许多流民担心回到原籍
遭官府追讨积欠租税或地主逼还昔日租欠债务,不敢返乡,
因而安置流民政策的成效大大打了折扣。
(五)劝奖社会助赈国家财力毕竟有限,单靠政府救济
灾民是不够的。采取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助赈,便成了朝
廷救灾的重要选择。输纳钱谷授官赐爵便是其中之一。宋代
除继续推行劝奖民间纳粟助赈外,还采用纳粟赎罪、散给僧
道度牒等方式筹措赈灾钱粮。元明清有入粟补官及捐纳制
度。清代除鼓励出赀安插灾民另加优赏外,劝捐助赈格外突
出。仅在嘉庆六、七两年的工赈中,通过捐输收取的银子就
达759万余两。当然,捐纳助赈也为卖官鬻爵、官吏贪污开
启了方便之门。
三、防灾减灾对策
自然灾害难以避免,但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可以减轻
危害,避免重大损失。我国古代防灾减灾对策主要有以下几
个方面。
(一)兴修水利和海塘工程,治理河患,防范水旱潮灾
先秦著名典籍《管子》,把水、旱、风雾霜、疠、虫害,
称作“五害”,说“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把防治自然
灾害提到治国安邦的重要地位,强调实施“决水潦,通沟渎,
修障防,安水藏”,虽岁有凶旱,也有收获。《管子》阐发的
兴利除害的防灾思想,一直为后世所继承和实践,并把兴修
农田水利、治理河患,修筑捍海堤,作为预防水旱和潮灾的
重要措施。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就兴修了一批预防、减轻
水旱灾害的著名水利工程。都江堰修成后,成都平原再也不
怕水旱,成为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国”。秦汉以来,历代封
建政府在中央和地方都设有主管水利的机构和职官,不断兴
建水利设施。与此同时,始终把修筑堤防、疏浚河道、治理
河患,特别是治理黄河作为防洪减灾的重要措施。宋以后历
代政府都重视河防管理,元朝工部尚书贾鲁、明朝河道总督
潘季驯,在治理黄河方面还取得了突出成就。康熙皇帝亲政
后,将“三藩”、河务、漕运列为三大政事,书写在纸,悬
挂在宫中柱子上,每天都想着。平定“三藩”之乱后,他把
治河放在最重要位置,六次南巡,调查研究,亲自制定治河
方略。康熙和乾隆年间,黄淮流域水灾因此明显减轻。
(二)加强气象、灾情监测,建立雨雪禾麦收成分数和
粮价呈报制度
中国历代朝廷一直重视天文、气象观测。秦朝把上报农
作物生长期的雨泽及受灾程度作为一项法令,要求各地严格
执行。汉朝建有“自立春至立夏尽立秋,郡国上雨泽”制度,
以后历朝相沿不废。宋代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报汛制度。金
朝规定,沿河州县在汛期随时奏报洪水险情。明朝开始建立
黄河飞马报汛制度。清代沿袭这一做法,还建立有用羊皮筏
传递汛情的“羊报”制度,在黄河支流沁水下游和长江、淮
河、永定河上先后设立水志桩,在汛期及时驰报水情。清代
更建立了雨雪、禾麦收成分数、粮价奏报制度和晴雨录。晴
雨录是扬州、苏州等地有关每天晴、阴、雷、雪、雾和风等
气象情况的记载,最早始于康熙十一年(1672年)。后来清
廷将晴雨录和奏报制度推广到全国。每逢下雨降雪或缺少雨
雪,地方都要向皇帝报告雨水入土深度和积雪厚度及起讫日
期。这类奏折称为雨雪分寸。清廷还要求各省军政大员呈报
禾麦收成分数和当地粮价。清朝通过建立各省气象观测及晴
雨录与雨雪、收成分数、粮价奏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国天气
变化和粮价走势,对预测可能发生的农业气象灾害并采取相
应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推广防灾技术、抗旱涝高产粮食作物,开展多种
经营
我国自古以农立国,讲究深耕农作,注意搜集编撰农书。
著名的《氾胜之书》、《齐民要术》、《农政全书》等,都提出
了许多防涝抗旱,保墒,防低温、病虫害、盐碱化及治蝗等
对策。历代封建政府大力推广防治农业灾害的技术和知识,
不断刊印各种救荒书,让官民掌握相关防灾知识技能,借鉴
前人救灾经验。先秦以来著名思想家就对人与自然的关系、
水土山林的相互关系作了有益探讨,闪烁着保护生态环境的
思想火花。秦汉以来,国家在重视农业,奖励垦荒,发展粮
食生产的同时,不断颁布法令,鼓励植树造林、禁止滥伐森
林,特别是把发展抗旱耐涝高产粮食作物,作为防灾备荒的
重要措施。宋真宗曾亲自推广耐旱的占城稻,乾隆皇帝大力
推广过番薯种植。
(四)储粮备荒,建立仓储制度
这是中国古代封建国家一项重要的防灾备荒对策措施。
历代名称不一,形式各异,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常平仓和义仓。
常平仓创于西汉宣帝五凤四年(前54年),由大司农中丞耿
寿昌首倡。因为它“以谷贱时增其价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
价而粜”(《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故名常平仓。常平
仓作为储粮备荒的一种最基本的仓储形式,—直为后代所沿
袭。
义仓正式创于隋朝。开皇五年(585年),朝廷令各州军
民共立义仓。收获之日,按贫富量力交纳粟麦,在最基层的
社会仓窖存贮,由社司掌管。遇到灾歉饥馑,发粮充赈。因
立仓于社,又称社仓。宋辽金元明清,用于备荒的仓储,有
义仓、常平仓、惠民仓、广惠仓、社仓和籴仓、预备仓等。
仓储制度,本身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运行过程中又不断发
生流弊。比如灾年借贷,至期难还,仓本亏空;弄虚作假,
谎报仓储虚数;挪作他用,甚至监守自盗,侵吞仓粮等等,
大大减弱了仓储制度的防灾备荒作用。
中国古代虽然自然灾害频繁不断,但中华民族在同它进
行顽强抗争中经受住了考验,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并创造了
繁荣的封建经济和文化。这里,既包括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所
作出的巨大牺牲和卓越贡献,也包括历代封建政府推行防灾
减灾救灾政策方面的努力,但是这些对策无疑带有鲜明的阶
级性和历史局限性。其中既有成功的应对,也有失败的措置,
更有实践中发生的流弊、贪污腐败等种种问题。比如,乾隆
年间甘肃捏灾冒赈案,就是个典型例子。清代甘肃省地瘠民
贫,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陕甘总督勒尔谨奏准重开纳
粮捐监,每捐1名监生收麦豆四五十石。这本来是一项防灾
好措施,不想布政使王亶望等公然违背朝廷本意和规定,擅
自私收折色银两,与兰州知府蒋全迪等人勾结,上下串通一
气,弄虚作假,每年捏造受灾分数,以轻报重,以少报多,
然后以赈灾名义从监粮折银中分报开销,大肆侵冒贪污。7
年间,甘肃共捐监生近30万名,共收监粮折银2000万两以
上,接近全国一年财政总收入的一半。扣除用于灾赈和军费,
可剩余上千万两银子,通通被王亶望等贪官分肥鲸吞。王亶
望还令各州县设立“坐省长随”,授意他们让各地随时馈送
钱物,以致民间流传“一千见面,二千便饭,三千射箭(指
馈送三千两银子才真办)”的歌谣。乾隆四十二年,这个大
贪官竟然擢升浙江巡抚。离开甘肃时,囊括的财物用了数百
头骡马驮载。乾隆四十六年案发,他被抄家产高达300余万
两。这起骇人听闻的捏灾冒赈案,甘肃全省各级官员几乎都
卷了进去,仅贪污千两以上的就达66人,其中二万两以上
20人,万两以上、二万两以下13人。最后被法办的官员多
达百余人,总督勒尔谨严重渎职,还收受属员贿赂,听任家
人从中捞取好处,勒令自尽;王亶望等56人先后被处死,
46人从宽免死充军。而清代河工一直视为“金穴”。乾嘉以
来,更成了腐败渊薮。官员生活奢靡登峰造极,起居饮食堪
与广东洋商、两淮盐商相媲美,有时一次酒宴吃到三天三夜。
每年数百万两治河工程费十分之九被挥霍鲸吞,河工成为
“国帑之大漏卮”(《魏源集·筹河篇上》),豆腐渣工程接连
不断。显然,重温我国历史上的防灾救灾政策,总结其中的
经验教训,对我国今天防灾救灾,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借鉴意义。
古代地震及当时人们的抗震救灾
地震在古代,跟今天一样,是大事。今天的人们,虽
然对于地震,所知不多,难以预测,但毕竟知道地震是因为
什么。古人没有这个条件,不晓得地震的真正缘由,但人活
在世间,天覆地载,脚下的地出了大动静,非得有所解释不
可,否则大家都不安心,于是,就在自家身上找原因,当政
的人,不管情愿与否,都检讨自己的行为,皇帝下罪己诏。
天人感应,自然有动静,是人事惹的祸。
其实,地震对于古人,破坏性远没有今天那么大,即
便强烈地震也是如此。古代的建筑,高层的不多,亭榭楼台,
高至三、四层,已经很可观了,再高的就是塔了,而塔一般
是不住人的。一般人住的平房,即使房倒屋塌,伤人总是有
限,古代又没有今天意义上的学堂,各级官学,从府州县学
到太学或者国子监,都不像今天这样集中上课,私塾则在老
师自家的后屋就可以办,三五个人,咿咿呀呀读书,断然不
会像今天那样,一个学校成百上千人聚在一起,教学楼还往
往超标高建,质量不好,一垮塌下来,一堆人压在里面。除
了学校,其它的公共建筑,埋人的可能性也不大,看戏的剧
场不少,多半是露天的,只有唱戏的台子上有顶,其它地方
空空如也,如果正在看戏,赶上地震,大家一哄而散就是。
加上古代的城市,规模没有今天大,人居住的密度,也大大
小于今日,因此,即便赶上强震,震中赶巧在城市,死的人
也不会很多,虽然历史上强震的记载,也相当可怕,动辄说
“压毙男妇无算”,但“无算”到底是多少,其实不好说。
那年月,很多时候,两国交兵,杀死对方几百人,也称无算。
以离近代最近的康熙十八年京师大地震为例,虽然也说死人
无算,但灾后并没有发生大的疫情,在救灾和善后工作都谈
不上的古代,这种情况说明死人不会太多。
不过说起来,古代的建筑,按理说没有今天的条件建
得更坚固,因为没有钢筋混凝土,不过砖木和砖石结构而已,
材料间彼此的黏合,最坚实也最奢侈的也无非是用糯米汤,
碰上强震,多半顶不住。可是,有些特别的建筑,还真就特
别结实,比如赵州桥,1000多年了,经历多次强烈地震,至
今依然巍然不动。北京的皇宫也是如此,康熙十八年(1679)
京师大地震,民房倒塌无数,皇宫却纹丝不坏,只是考虑防
备万一,才劳驾皇帝从宫里搬出来,住进帐篷。
古代救灾设备有限,医疗条件更有限,因此,地震到
来,政府基本上不作为,负责任的地方官,顶多维持一下灾
后的治安,协助民间组织处理掩埋一下尸体。民众对政府的
要求也不高,并不指望他们做更多的事帮助灾民,如果有地
方官做了一点,很可能会被老百姓总惦记着,活的时候立生
祠也说不定。其实,那个年月,倒是水旱蝗灾,对于国家和
百姓,威胁更大,政府的防范和救助力度也要大得多,摊上
这种灾害,地方官必须卖力救助,否则会被追究。因为这样
灾害,往往会造成大规模的民生问题,弄得不好,就会危及
统治的稳定。
与政府对地震灾害的基本不作为相比,地震受最高统治者
的关注度却相当之高,按道理,只要在统治区域之内,哪怕
一点小地震,都是要被记录下来的。这种事,由皇家的天文
兼历史记录的部门来管,具体地说是有太史管。张衡发明地
动仪,不是为了预报地震(这是不可能的),而是为了更好
的记录地震,因为他老兄,就是官拜太史令的。
显然,在古代,地震和日食,彗星出现乃至月蚀一样,
都属于一种象征性的灾异,属于上天对地上统治者的一种警
告。当然,地震可以造成某种具体的伤害,而日食和彗星则
没有,但它们的出现,基于自身文化的某种因素,引起某种
恐惧的联想,则是一样的。正因为如此,地震才如此地被高
度关注,关注之后,却又基本无作为。天人感应的学说,是
董仲舒老先生总结出来的,但在他之前,统治者也大体是这
样认为的,史书上记载,每逢日食,天子都要换上一身素,
戒斋若干日。只要接受君权神授的学说,就得随时忍受时不
时上天垂儆这种难受。
说不作为,当然也不尽然,皇帝和大臣们自我检讨肯
定是会有的,如果地震足够强烈,臣子的奏章一定会如雪片
似的飞上来,皇帝肯定装模作样地下诏书,检讨一下近来的
过失,如果赶巧刚做过某个亏心事,那么就会赶着纠正。有
的有心计的皇帝,也许还会借机整顿一下吏治,把某些令人
讨厌,但又没有什么办法赶走的大臣赶走,或者趁机改变某
些政策。不是对所谓救灾不力的官员下手,也不用追究制造
豆腐渣工程的责任者,整顿,找的都是所谓据说作为令上天
不愉快的官员的茬。一个象征性的灾异,对于聪明的统治者,
就是一个革故鼎新的机会。自然,通过这些检讨和反思,受
灾和没受灾的老百姓,也能得到一点心理上的安慰——毕
竟,人家贵为天子,都自我批评了。
北魏宣武帝拓跋恪:组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抗震救灾医疗队
中国地震活动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分布广,是一
个震灾严重的国家,它造成的灾难难以估量。在科学落后的
过去,人们常借助于神灵来解释地震,但始终没有放弃过与
地震灾害的抗争,特别是对灾后医疗救助工作也在不时探索
和实践之中。那么,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抗震救灾医疗队是什
么时候建立的?它为何而建?由谁而建呢?
说到历史上的抗震救灾,很早就有,方法不一,但真正
派出国家医疗队救助地震灾区人民,开先河者当属北魏宣武
帝拓跋恪。他的汉名叫元恪,是魏孝文帝拓跋宏第二个儿子,
代北人(今山西代县),北魏政权末位皇帝,公元499~516年
在位17年,活了33岁。这个短命皇帝在位期间,正是北魏
鼎盛时期,他在后人面前最说不起嘴的,是娶了中国历史上
最淫荡淫乱、骄横专断的胡太后。然而,他名垂青史的也有
两件事,一是对宫内,他废除“立子杀母”的残忍制度,二
是对民间,他主持挖掘民间药方、普及医学常识。
这个皇帝虽然是少数民族,但能够胸怀全国、以人为本。
为了切实解决普通百姓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全民的
身体素质,他向朝廷有关机构下达诏书:“撰《药方》35卷,
班布天下,以疗诸疾”。这是个事关民生的大事儿,由当朝
王显主持编撰,经过精心收集和整理,终于编写出了反映当
时临床水平的官频医书《药方》35卷,基本体现了当时的临
床医学水平。
医书编成后,魏宣武帝特别注重这部书的应用。永平三
年(公元510年)他又就此事儿频布诏书:“经方浩博,流
传处广,应病投药,卒难穷究。更令有司,集诸医工,寻篇
推简,务在精要,取三十余卷,以班九服,郡县备写,布下
乡邑,使和救患之术耳。”(魏收:《魏书·王显传》卷九)。
皇帝的亲自关注和指示,引起当朝官员的高度关注,使王显
编著的《药方》成为当时流传经方之精要,并通过行政渠道
下发郡县、乡邑,对指导临床医学、防治人民疾患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
魏宣武帝是个热心人,十分热爱慈善事业,凡是群众遇
到重大灾害时,他都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严格监督。510年
平阳郡的禽昌、襄陵两县发生重大疫情,他诏敕太常,别立
一馆,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咸令居处,严敕医署,分师疗
治,从而控制了疫情的漫延和扩展。在这次重大疫情后,他
注意吸取教训,加强了日常防疫工作,以应对突发疫情事件
的发生,他将“另立一馆”改革为常设的慈善医疗机构(相
当于现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批了编制,升为官办。
天有不测风云。魏宣武帝对疫情预防的苦心没有白费,
很快派上了用场。公元512年5月23日,大同周围发生了
一次特大地震灾害,受灾范围为魏京(今洛阳)、并州(今太
原)、朔州(今内蒙古和林格尔)、相州(今河北临漳)、冀州
(今河北冀县)、定州(今河北定县)、灜州(今河北河间)等地有
强烈震感,繁峙(今山西应县)、桑乾郡(今山西山阴)、灵反郡
(今山西灵丘)、秀容郡(今山西原平)、雁门郡(今山西代县)、
肆州(今山西忻州)以及恒州(今山西大同)等地。受灾面积之
大,受灾程度之惨,令魏宣武帝十分震惊,据《魏书天象
志》记载:“地震陷裂,山崩泉涌,杀五千三百一十人,伤
者二千七百二十二人,牛马杂畜死伤者三千余。”根据记录
分析,这次地震的震级足有八级,伤亡十分惨重,给当时的
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并且地震后又瘟疫流行,危
及群众生命健康。
灾情就是命令,救灾先救人,宣武帝立即召集重臣商量
抗震救灾事宜,把选派优秀的医务人员当作首要任务。他考
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哪儿的医务人员技术最先进?哪的医
务人员最容易召集到?思来想去,他想到了宫中太医和部队
医生,当时就立下了沼书,诏曰:肆州地震,陷裂死伤甚多,
宜加疗救,可遣太医、折伤医并给所须之药,救治之”(魏
收《魏书·世宗纪》。一声令下,中国历史上第一支国家级
抗震救灾医疗队成立了,参与其中的人员由宫中的太医、战
伤服务的外科与外科医家、随军外科医家。他们根据魏宣武
帝的指示,携带医疗器械和药品,直奔地震灾区,投身抗震
救灾工作。
这次地震中,魏宣武帝元恪没有亲临地震一线指挥抗
震救灾工作,但此举足以让人感动。更令人感动的是,这支
医疗队和现在的一样,为灾民治病时完全是免费的,充分体
恤了灾民的困难,他还对灾区群众实行了减租政策,这不能
不说古代帝王也是深怀爱民之心的。但由于技术不发达,所
去人员仅限于治疗骨折病人,对如何处理埋没在废墟里的
人,尚没有过多应对办法。至于这次地震中前往灾区派出了
多少医务人员,史书也未记载。这就很了不起了。
追溯历史,这次地震中魏宣武帝所派出的以太医和折伤
医为骨干的医疗队,应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支抗震救灾医疗
队了,这一事件应该在中国抗震救灾史上留下浓浓的一笔,
因为这支特殊的队伍谱写了“地震无情,人间有爱”真实记
录,刷新了中国抗震救灾工作的旧办法,为后人积累抗震经
验留下了宝贵的遗产
清朝康熙皇帝怎么抗震救灾
1679年北京曾发生过8级地震:康熙的“抗震救灾
在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央政府立即展开了全面的抗震救
灾工作。在我国古代,当发生了地震之后,皇帝是怎么做的
呢?我们试举一代名君康熙为例。
据史料记载: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庚申巳时,京师
发生了强烈大地震。据考证,震级为8级,震中烈度为十一,
震中在今北京、平谷、河北三河一带,”东至辽宁之沈阳,西
至河南之安阳,凡数千里,而三河、平谷最惨。”地震所及范
围至河北、山西、陕西、辽宁、山东、河南等省,共计200
多个县市,最远记录达700百多公里。
请先让我们看一下当时的情景:“本月二十八日,巳时,
地忽大震,通州地震,从西北至东南,如小舟遇风浪然,人
不能起立,凡雉堞、城楼、仓廒、儒学、文庙、官廨、民房、
楼阁、寺院无一存者。燃灯佛塔自后周宇文氏时建,历今二
千余年,同时倾仆。周城四面地裂,黑水涌出丈许,月余方
止。压死人民一万有余。城内火起,延烧数十处。张家湾、
漷县也然。自二十八(日)以后,或一日数十动,或数日一
动,经年不息。孤山塔亦同日倾仆。小米集地裂出温泉。顺
义县地震,民居尽圮,地裂尺许,中出黑水。密云县地震,
坏民居无数。延庆州地大震,河水荡动几竭。平谷县忽地底
如鸣巨炮,又似数千马飒沓而至。始而庐舍摇荡,如舟在风
浪中,继则全然倾圮,压毙者无算。其生者亦咸破颅折体。
顷又闻地而沉,争登高以避,盖地裂丈余,黑水兼沙从底涌
泛。有骑驴行道中,遂裂而坠,杳无形影。邑东山多崩陷,
海子庄东南有山长里许,名锯齿崖,参差峙立,形如锯齿,
盖地震摇散而未崩陷者,其他断如刀切而存其半者,皆崩而
陷入地中者也。又大辛斋庄南有砖井歪斜,人呼为搬倒井,
亦地震移动之所致。是时城乡房屋塔庙荡然一空,遥望茫茫,
了无碍隔,黑水横流,田禾皆毁,人多无食,阖境人民逃亡
逾半。”
熙十八年地震记载
我们看到的是一片房屋倾倒、民众伤亡的惨状。这是官
方记录,而据民间人士董含在《三岗识略·京师地震》中记录:
“官民震伤不计其数,至有全家覆没者。……内外官民,
日则暴处,夜则露宿,不敢入室,昼夜不分,犹如混沌。朝
士压死者则有学士王敷治、员外王开运、总河王光裕、……,
积尸如山,莫可辨识。……有李总兵者携眷八十七口进都,
宿馆驿,俱陷没,止存三口。……三海关、三河地方平沉为
河。……”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当时的皇帝康熙是是怎么
做的呢?
首先,他发了“罪己诏”,言道:“朕御极以来,孜孜以求,
期于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地忽大震,皆因朕功不德,政
治未协,大小臣工弗能恪共职业,以致阴阳不和,灾异示儆。”
他还遣官告祭天坛,并数次率诸王、文武官员诣天坛亲行祈
祷。
其次,赶快查明灾情,救济百姓,“嗣经部查明,计地震
所及,东至奉天之锦州,西到豫之彰德,凡数千里。平谷、
三河极惨。自被灾以来,或一日数震,或间日一震,多日尚
未宁静,诚亘古所稀有之灾也。”辛酉,户部、工部遵谕意,
地震倾倒房屋,无力修葺者,旗下人房屋,每间给银四两,
民间房屋,每间给银二两。”“压倒人口不能棺殓者,每名给
银二两。”
发给老百姓的救济金是:
对于死亡者,“压毙之男女每名棺殓银二两五钱”,“压倒
人口不能棺殓者,每名给银二两。”
对于房屋,“旗下人房屋,每间给银四两,民间房屋,每
间给银二两。”
在实际赈灾过程中,康熙发现“近因家无衣食,将子女入
京贱鬻者,不可胜数”、“通州、三河等地处地震灾变,压伤
人口,无人收瘗,殊为可悯”,于是降旨:“所议尚少,著发
内帑银十万两,酌量给发。”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有些疑问,当时的银子一两值多少
钱呢,能不能满足灾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需要?
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清朝中期,一两银子可以买一石
米(100斤),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200元人民币。康熙年间,
一位八旗兵月薪大概是三两银子。
这样看来,皇帝发的救济金是远远不足以弥补民众的损
失的,灾后重建的任务更多的是要靠老百姓自己的自救。
康熙还是“一事不谨,即贻四海之忧;一念不谨,即贻百
年之患”的一代名君,在其他昏庸的帝王时代,发生了天灾,
就更不能指望他们的有所作为了。
读史使人明智。在汶川地震发生后,我们找到康熙皇帝
关于地震的史料,是希望对比让更多的人了解:在中国政府
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抗震救灾胜利!
让我们一起努力,尽自己所能,为这场大灾难的快点过
去出一份力!
康熙与抗震救灾:自己研究出一套地震理论
康熙(公元1654年-1722年)在位61年,一生经历无数
次地震,其中七八级以上的大地震就有五六次:1668年山东
郯城8.5级地震;1679年京师8级地震;1695年山西临汾8
级地震;1709年宁夏中卫7级地震等。特别是1679年9月
2日的京师8级大地震就发生在“皇城根儿”边,地震波及河
北、山西、陕西、辽宁、山东、河南六省,受灾200余州县。
“声响如奔车,如急雷,昼晦如夜,房舍倾倒无数,压毙人畜
甚多。地裂深沟,缝涌黑水甚臭……”其伤亡之惨重、破坏之
巨大可想而知。
毕竟康熙是一位有作为的“知识型皇帝”,他一生爱学习,
喜欢科学,在对待地震问题上也有自己的独到建树。
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的山东郯城大地震发生时,康
熙亲政刚一年,年仅14岁,此次为害剧烈的大地震在这位
小皇帝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惨痛印象,他也暗暗立下战胜天
灾、救济苍生的誓愿。1679年京师大地震发生不到四个小时,
康熙即把内阁、九卿、詹事、科、道满汉各官及大学士明珠、
李霨等人召集到乾清宫,部署救灾,训斥那些渎职无能的官
员“全无为国报效之心”。康熙作出的“诏令”是:“发内帑银十
万两”和救灾急需的粮食、医药和棺木,以赈恤灾民;他并亲
自带领官员对朝政得失作一次全面检讨和反思。他自己“兢惕
悚惶,力图修省”,要求大臣们“务期尽除积弊”、“存心爱民
为国”。北京故宫里如今还保留着康熙的“诏令”。
京师大地震发生10天后,康熙再次下令户部会同工部,
尽快查明埋压在民居和各寺庙内的死伤人数,命两部选派官
员携带赈灾银两前往巡查,尽快掩埋死者。众所周知,“交皇
粮”是封建时代的一大体制弊端。但地震发生后,康熙就批示
减免灾后税收,并实行“溯及过往”的政策,除发给死者棺殓
银每人五两五钱、减免当年全年应交钱粮之外,还把百姓尚
未交纳的上一年钱粮全部免除了。对于因地震受害的经商
者,官府也酌情给予赈济。为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康熙还指
派地方官员开发金、银等矿山,以充实国库,接济百姓。由
于康熙施政英明,在“抗震救灾”、安抚民众及灾后重建、修
养生息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得以使大清朝社会经
济基础稳固如昔,“康乾盛世”辉煌依旧。当然,由于历史的
原因,当时救灾抗灾能力毕竟有限,凡被压埋未及时获救者,
基本没有生还希望。所以救灾的对象主要是失去居所的灾
民,尽量保证他们温饱和起码居住条件,不致因饥饿和疾病
而丧生。
康熙帝还从科学的角度对大地震做出解释。他否定了“天
人感应”,坚决反对有人利用“天人感应”的邪说破坏社会稳
定。他研读了一些国外学者的“气动说”,形成了一套自己的
地震理论。在去世前一年(公元1721年),他还专门撰写
了一篇关于地震的论文,说:“大凡地震,皆由积气所致”,“深
则震虽微而所及者广,浅则震虽大而所及者近”,讲出地震烈
度与震源深度的关系;“既震之后,积气已发,断无再大震之
理”,说大地震之后不会再发生大的地震;“西北地方,数十
年内,每有震动,而江浙绝无”,讲中国地震分布不平衡,西
北多、江浙少;“今泛海者遇地动,无风而舟荡摇,舟中人辄
能知也”,讲地震会引起海水振荡……在科学并不发达、封建
迷信盛行的当时,贵为“天子”的康熙能对地震作如此深入的
探索、研究并做出一定的成果,实在难能可贵,在中外历史
上也堪称独无仅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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