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文

怎么注销公众号

更新时间:2023-03-06 02:22:39 阅读: 评论:0

幼儿园听课评语和建议-东北糖蒜

怎么注销公众号
2023年3月6日发(作者:新年贺卡的制作)

黄山市房管局关于规范党务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群组管理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8.09.28

施行日期2018.09.28

文号

主题类别机关工作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

市房管局关于规范党务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群组管理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市房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党务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群组的管理

工作,有效发挥新媒体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我市党务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群组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宣明电【2018】65号)要求,现就如何做好我局

党务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群组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为便于开展工作而建立的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客户端、抖音号、微信群、QQ群等,

都应当纳入到党务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的管理范畴。

二、组建党务政务新媒体公众号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及党支部同意后方可注册,

并于当日向综合科报备。

已经注册运行的党务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群组,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全面清理。要注销“僵尸号”;

收回交由社会机构或社会人员托管维护的公众号;及时解散因阶段性工作临时组建的群组。确因工作需要

保留的公众号、群组,由各部门按照公众号组建程序补办报备手续。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党务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群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办、谁运行、谁

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单位的微信公众号承担主要责任。

四、重大事件重要事项信息发布须经本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发布。

不得出现“雷人回复”,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或不实、或无从查实的信息。

五、党务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群组的管理员应当履行管理责任,实时管理公众号留言、跟贴、评论等

互动环节,严格准入和清退。

五、全局工作人员要慎重加入各类群组,加强自律,不传播有害信息、泄露国家机密,以及对他人的

错误或不当言论。对发布不良信息造成较坏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市房管局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群组管理申请备案表

附件

市房管局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群组管理申请备案表

日期:年月日

主办单位

(部门)

微信公众号

名称

公众号、群组负责人

手机

邮箱

公众号、群组网管员

手机

邮箱

领导意见

党支部意见

备注

——结束——

本文发布于:2023-03-06 02:22: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167804055915234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怎么注销公众号.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怎么注销公众号.pdf

上一篇:纸的来源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 专利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