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拍规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拍拍网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拍拍网正常经营秩序,腾讯公司(下称“拍拍”)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国家法律法规)及《拍拍网用户服务协议》
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用户在拍拍网上的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应同时遵守《拍拍网用户服务协议》、用户与腾讯
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其他各项协议以及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用户在拍拍网上注册、经营、违规认定与处理、投诉、退出等行为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用户在拍拍网上的行为违反本规则的,由拍拍根据本规则追究责任;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拍拍有
权酌情处理。
第五条:用户在拍拍网上的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法令,不得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
法权益,否则,应自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拍拍网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由拍拍单方认定和处理。
第七条:拍拍可以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拍拍网的相
关服务或产品,否则,视为用户接受该等变更。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八条:QQ,是指腾讯公司提供的公众即时通信(PublicIM)的服务。
第九条:拍拍网,是指由腾讯公司运营的、域名为的网络交易平台。
第十条:QQ商城,是指由腾讯公司运营的,由特定企业卖家出售商品及提供销售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
域名为。
第十一条:财付通服务,是指由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公司”)利用财付通系统向用
户提供的支付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财付通公司提供的为准。
第十二条:用户,是指具有合适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使用拍拍网各项服务的个人或机构。
第十三条:卖家,是指在拍拍网上发布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信息的用户。
第十四条:买家,是指在拍拍网购买商品的用户。
第十五条:拍下,是指买家利用拍拍网服务并确认购买商品的行为。
第十六条:付款,是指买家在拍拍网上拍下商品并利用财付通服务支付商品款项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货,是指卖家在买家付款成功后发出商品并在拍拍网完成标记的行为。
第十八条:包邮,是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中国内地首次发送商品的运输费用的行为。
第十九条:确认收货,是指买家收到卖家发货商品后在拍拍网完成确认的行为。
第二十条:货到付款,是指买家在收到商品并确认后,当面付款给物流公司,由物流公司与财付通公司结
算,财付通公司将货款划入至卖家账户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下架,是指拍拍或卖家将店铺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的行为。
第三章注册事项
第一节用户注册
第二十二条:用户利用QQ号码注册拍拍网帐号的,应遵循《拍拍网用户服务协议》及拍拍规定的注册流
程及规则,QQ号码的申请与使用需遵守《腾讯QQ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第二节财付通注册
第二十三条:为保障拍拍网用户的交易安全,拍拍网指定财付通为第三方支付工具,买卖双方均需完成财
付通账户注册并遵循《财付通服务协议》以及其他财付通公司规定的相关规则。
第三节卖家注册
第二十四条:拍拍网用户需通过个人实名或企业资格认证后方可注册为拍拍网卖家。
第二十五条:QQ商城只接受通过企业资格认证的用户注册成为QQ商城卖家。
第四章经营事项
第一节店铺信息
第二十六条:卖家的店铺信息(包括店标、店铺名称、店铺公告、店铺介绍、店铺通栏广告、店铺活动区
域等)内容设置需真实、有效且与注册信息一致;对任何有违反本规则的店铺信息,拍拍
有权要求卖家立即予以修改,并有权对相关卖家进行警告或店铺冻结;如由此产生任何买
卖家纠纷,由卖家负责,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第二节诚信保证
第二十七条:为保障拍拍网买家权益,拍拍推出“全站诚信保证”服务计划,卖家需加入该计划并签署《拍
拍网诚信保证计划用户协议》,承诺“先行赔付”、“七天包退”方可发布商品和正常经营。
第三节商品规则
第二十八条: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拍拍网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拍拍网可禁止发布。
拍拍网禁止交易一切QQ号码(包括使用QQ号码做帐号的游戏帐号)、理论终身业务、QQ挂机软件、需
要提供QQ密码的以及用手机等方式代开通的腾讯服务等此类商品,对无视规则而私下交
易此类商品的用户需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第二十九条:“商品如实描述”是卖家的基本义务,卖家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
的信息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进行真实、完整、正确的描述。
第四节交易时限
第三十条:商品拍下满七天或自动发货交易满三天而买家未付款的,系统自动关闭交易。
第三十一条:买家付款后,拍拍网卖家应在七十二小时内或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发货,QQ商城卖家应在四十
八小时内或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发货。
买家付款至财付通满二十四小时,卖家未发货,买家可操作申请退款。
买家付款后一天内,因卖家缺货而需要全额退款的,卖家在交易详情中“标记缺货”,则
系统自动退款给买家,交易结束。
买家付款后三十天内,卖家未标记发货的,系统自动退款给买家。
第三十二条:自卖家在拍拍网上确认发货之时起,买家未在以下时限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系统自
动完成交易,并在此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自动打款给卖家:
(一)属自动发货类商品的,一天内;
(二)属诚保代冲类商品的,三天内;
(三)属普通虚拟商品的,七天内;
(四)属快递、EMS商品的,十天内;
(五)属平邮及不需要物流的商品的,三十天内。
第五节交易评价
第三十三条:在财付通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买卖双方可以进行评价操作,评价的内容包括“信用评价”
及“店铺评分”。
第三十四条:买卖双方均可对同一交易进行信用评价,信用评价包括好评、中评、差评;给予好评的,则
被评价人信用积分增加一分;给予差评的,则被评价人信用积分减少一分;给予中评或十
五天内双方均未评价的,则被评价人信用积分不变。评价人给予好评而对方未在十五天内
给其评价的,则评价人信用积分增加一分。
第三十五条:如买卖双方并非使用财付通服务进行交易,则不开放评价入口。
对于使用财付通进行的交易,一个自然月内来自同一买家评价最多可积六分、来自同一卖家评价最多可积
六分,若超过这个限制则评价不计分。
第三十六条:店铺评分由买家对卖家作出,包括商品与描述相符、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三项。每
项店铺评分满分为五分,取连续六个月内所有买家给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店铺评分不得
修改。
第六节退款
第三十七条:买家申请退款后,任何情况下卖家拒绝退款的,买家有权修改退款协议、要求拍拍介入或确
认收货。买家在卖家拒绝退款后十五天内未操作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
第三十八条:买家申请退款时,卖家未发货,若卖家同意或自买家提出退款申请七天内无响应,拍拍通知
财付通执行退款,将在二十四小时内自动打款给买家;若期间卖家发货,买家可等待收货
或修改退款协议。
第三十九条:买家申请退款时,卖家已经发货,若卖家同意或自买家提出退款申请十五天内无响应,且不
需要买家退货的,拍拍通知财付通退款,退款将在二十四小时内自动打款给买家;
第四十条:买家申请退款过程中,卖家已经发货且同意买家的退款退货申请的,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买家在十五天内点击退货,通过快递退货十五天内,或平邮、无需物流退货三十天内,卖家未确认
收货的,拍拍通知财付通公司退款给买家,退款将在二十四小时内自动打款给买家。
(二)买家在十五天内点击退货,且卖家确认收货的,拍拍通知财付通公司退款给买家,退款将在二十四
小时内自动打款给买家;
(三)买家未在十五天内点击退货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
第七节投诉
第四十一条:用户在拍拍网通过财付通服务买卖商品,若出现纠纷,可发起投诉申请拍拍介入处理。
第四十二条:投诉类型与时限说明
买家投诉:
(一)卖家拒绝履行服务承诺:订单创建满一天且未超过十五天;
(二)卖家店铺缺货:付款三天后;
(三)卖家虚假标记发货:申请退款三天后;
(四)商品与描述不符、诚保假一赔三、诚保七天包退、恶意骚扰:实物商品确认收货十五天内,虚拟商
品七天内;
(五)评价纠纷:确认收货二十天内。
卖家投诉:
(一)成交不买:订单创建满一天且未超过十五天;
(二)收货不付款:申请退款三天后;
(三)评价纠纷:确认收货二十天内。
第五章违规
第一节违规的定义
第四十三条:违规行为,是指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令,及涉嫌损害消费者、经营者或
拍拍网的正当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违规行为包括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严重破坏拍拍网经营秩序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第四十五条:用户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
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一般违规的,其扣分按年度清零;严重违规的,
其扣分永久保留,且累积计算。
第二节严重违规行为
第四十六条:用户发布违禁信息,是指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以及拍拍认定不允许出售的商品或
信息行为。
(一)发布的商品信息涉及以下内容之一的,每次扣六分:
(1)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
(2)出售个人闲置银行卡(发行时带有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
(3)非法软件或密码破解找回等非法网络服务;代写论文、代考试类相关服务;算命、超度、风水、做法
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法律咨询、心理咨询、金融咨询、医生在线咨询的服务;
(4)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商品本身或外
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过期、失效、
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5)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
“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以及衣服;
(6)一卡多号以及带破解功能的手机卡贴;不限时间与流量的、时间不可查询的以及被称为漏洞卡、集团
卡、内部卡、测试卡的3G上网资费卡;不可查询的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
(7)游戏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
(8)秒杀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杀成功概率的相关软件设备;
(二)发布的商品信息涉及以下内容之一的,每次扣十二分:
(1)对平台管制甩棍、弹弓、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2)卫星信号的地面收发装置;
(3)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4)身份证验证设备;
(5)可能用于侵害他人信息的黑客软件、教程、书籍。
(6)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
(7)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8)有毒农药及相关商品信息;
(9)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
(10)国家保护的植物及其制品;
(11)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12)各类短信的群发设备及软件;
(13)可能用于逃避交通处罚管理的违禁商品;
(14)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
(15)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等未被允许公开发行的书籍音像类制品;
(16)男性口服壮阳药(保健品);
(17)隐形眼镜;
(18)首次发现出售和使用违规店铺装修代码(包括但不限于假冒QQ商城、屏蔽举报入口、屏蔽销量评
价等);
(三)发布的商品信息涉及以下内容之一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1)枪支、弹药、军火或相关器材、配件及仿制品;
(2)易燃、易爆物品或制作易燃易爆品的相关化学物品以及烟草专卖商品;
(3)毒品、麻醉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致瘾性药物、吸食工具及配件(包括精神类、麻醉类、有毒
类、放射类药品、口服粉末、液态女性催情类商品、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
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化学品以及制作毒品、易燃易爆品的方法、书籍);
(4)人体器官、遗体;
(5)用于窃取他人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或者出售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
(6)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7)麻醉注射枪及其相关商品;
(8)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9)商品含有黄色淫秽内容信息(其中包括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漫画、书籍、游戏、音像制品以及SM
用具、成人网站的账号及邀请码、原味二手内衣物、陪聊陪逛服务等情色低俗商品或信息);
(10)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11)管制刀具、弓弩、飞刀(飞镖)、电警棍、防狼喷雾剂等国家禁止出售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12)伪造变造的政府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发票等证件或发票以及
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13)赌博用具或者作弊工具以及考试用的作弊工具;
(14)国家保护动物的活体、肢体、皮毛、标本、器官及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
物的化石;
(15)含有军警制服、标志及军警专用制品以及出售虚假政府机构特供商品;
(16)再次发现出售和使用违规店铺装修代码(包括但不限于假冒QQ商城、屏蔽举报入口、屏蔽销量评
价等);
(四)严重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商品,或屡次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每次扣一百二十分
(1)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攻击国家领导人、扰
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
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2)网监通报要求处理的发布违禁商品信息店铺;
第四十七条:
侵犯知识产权,指卖家发生以下涉嫌违反《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有确切证据证明卖家出售假冒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有确切证据证明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
(三)卖家被权利人投诉所发布或使用的商品、信息、店铺名、会员名等涉嫌侵犯其商标权、著作权、专
利权且投诉成立的,每次扣四分。同一卖家在三天内被同一权利人投诉的,视为一次投诉。
第四十八条:安全违规,是指以下行为:
(一)诈骗行为属实,证据确凿的,每次扣六十分。
(二)涉嫌进行诈骗行为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三)发布可能给用户带来经济损失的商品及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
第四十九条:多店铺重复铺货,指同一个卖家在多个店铺中出售重复商品。多店铺重复铺货的,主店铺视
情节扣四至十二分,副店铺扣四十八分,作清退处理。
第五十条:使用不文明语言,指买、卖双方在沟通过程中或者在评价以及补充回复中使用有人身攻击、污
辱性的语言。
(一)卖家使用不文明语言情节属实且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卖家使用不文明语言情节属实的,每次扣十二分;
第五十一条:恶意骚扰,指卖家在交易中或交易后采取各种手段妨害买家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每次扣四
十八分。
第五十二条:泄露用户隐私,指买、卖双方在拍拍网成交后,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另外一方
的个人资料(银行卡,姓名,手机号码,地址等)发布在拍拍网或者其它网站上的行为,
每次扣二十四分。
第五十三条:扰乱市场秩序,指通过不正当方式,规避拍拍规则或拍拍网管控措施的行为,包括:
(一)恶意提供虚假商品信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提供的商品的信息详情严重不相符,
且在买家反馈后,拒不履行相应承诺的行为,每次扣48分。
(二)提供虚假凭证,每次扣二十四分。
(三)恶意使用经营工具,利用拍拍多客服等自主营销工具或其他拍拍开放平台使用工具对他人进行的欺
诈、骚扰的,每次扣十二分。
(四)不使用财付通中介交易方式交易,造成买家经济财产损失,或卖家收到款项后超过五天仍不予以发
货的,每次扣十二分。
(五)套现,视情节轻重扣三至四十八分。
(六)虚假交易,视情节轻重扣三至四十八分。
第五十四条:不正当谋利,是指用户采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在与拍拍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约、履约等),用户向拍拍工作人员及/或其亲属、朋
友或其他有特定关系的人员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现金、物品、款待或商业机会或以其他
任何方式给予拍拍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等行为;
(二)用户通过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
不正当谋利,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三节一般违规行为
第五十五条:滥发信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一)滥发商品满一百二十件以上,每次扣四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八分;满六十至一百二十件,每
次扣三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六分;满三十至六十件,每次扣两分,三天内累计扣分
不超过四分;满五至三十件,每次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两分;在店铺装修区违
规发布信息,每次扣三分。
(二)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拍拍认定为滥发信息:
(1)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
(2)禁止山寨机错放到品牌机类目;
(3)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
(4)代扣驾照分数服务;
(5)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服饰类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或盗用他人图片;
(6)不符合各类目发布商品或信息
(7)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8)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
(9)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10)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或出现第三方平台信息;
(11)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
(12)手机直拨卡与直拨业务,电话回拨卡与回拨业务;
(13)未经许可发布专营类目所属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医药用品,保健品,食品等类目);
(14)禁止在社区、页面发布广告信息(无实际销售意义);
(15)低价腾讯虚拟类商品;
(16)禁止发布上市超两年机型标全新。
(17)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第五十六条:发布虚假商品或店铺信息,指卖家通过虚假设置商品信息、无货空挂、店铺装修违规等行为,
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
违规商品数量十六件以上或多次违规发布,每次扣十二分;违规商品数量十一至十五件,每次扣六分;违
规商品数量六至十件,每次扣四分;违规商品数量三至五件,每次扣两分。
第五十七条:
恶意行为,是指用户侵犯他人和拍拍网正常交易权益的行为。
以下恶意行为每次扣十二分:
(一)出售拍拍禁止或限制交易的商品的行为。
出售拍拍禁止或限制交易的商品的行为的,同时按本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二)恶意乱拍:是指买家拍得商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按其最终出价购买商品,或以妨害卖家权益为目的
恶意购买行为。
(三)恶意评价:是指评价人以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对被评价人给予中、差评的行为。
以下恶意行为每次扣三分:
(一)成交不卖:是指买、卖双方在拍拍网上成交后,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售的行为。
(二)收货不付款:是指买、卖双方在拍拍网上成交后,卖家已经完成了发货的义务,而买家并没有支付
货款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的行为。
(三)延迟发货:卖家拍下商品后,拍拍网卖家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商城卖家未在四十八小时内发货,
或未在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发货的行为。
(四)虚假发货:是指买、卖双方在拍拍网上成交后,卖家已标记发货但未真实发货,或标记的发货内容
与真实的发货内容不符的行为。
(五)恶意投诉:是指投诉方在投诉后未能说明相应投诉内容或未能提供相关凭证的行为。
(六)商品与描述不符,是指卖家使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描述不相符的行为。
以下恶意行为每次扣两分:
(一)购买拍拍禁止或限制交易的商品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违背承诺,是指卖家违反自己承诺向买家提供商品相关服务的行为。卖家实施以下违背承诺
行为之一的,每次扣六分:
(一)买家选择财付通担保交易,但卖家拒绝使用的;
(二)发布拍卖商品的卖家,拒绝按照买家拍下的价格成交的;
(三)承诺包邮,成交后拒绝提供包邮服务的;
(四)拍拍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因消费者保障服务产生的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
(五)加入拍拍网官方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提供服务的;
(六)拍拍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假一赔三、售后保修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
承担的;
第五十九条:发送第三方广告信息,指用户举报卖家发送第三方广告信息,经拍拍核实属实的行为。发送
第三方广告信息视情节轻重,每笔交易扣零点四至零点八分。
第六十条:店铺或商品管理不当,指卖家长时间不再维护拍拍店铺或者因卖家使用第三方相册等原因,使
拍拍店铺图片显示不正常,造成平台资源浪费以及给买家购物时带来困扰,影响销售的行
为。店铺或商品管理不当,每次扣两分。
第四节违规的处理
第六十一条:用户存在违规行为的,按如下规则进行处理:
(一)涉及滥发信息的,拍拍删除用户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
(二)涉及欺诈的,拍拍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三)涉及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拍拍删除用户虚假交易产生的信用积分;
(四)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拍拍对用户所发布的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
删除;
(五)涉及发布违禁信息的,拍拍对用户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六)涉及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诚信保证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服务;
(七)涉及泄露他人信息的,拍拍对用户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
(八)涉及恶意评价的,拍拍网或评价方删除该条:违规评价;
(九)涉及描述不符的,拍拍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
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拍拍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
(十)涉及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的的,拍拍删除该商品;
(十一)涉及QQ商城卖家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拍拍可要求卖家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
息。
第六十二条:因严重违规行为扣分的,按以下规则处理和追责:
(一)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六分的,处以警告、限制发布商品权七天的处罚。
(二)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的,处以下架所有商品、警告、限制发布商品权七天的处罚。
(三)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处以下架所有商品、警告、限制发布商品权十四天的处罚。
(四)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三十六分的,处以下架所有商品、警告、限制发布商品权二十一天的处罚。
(五)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处以清退诚保,下架所有商品、永久冻结商品发布权限的处
罚。
(六)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一百二十分的,处以清退诚保,下架所有商品、无限期冻结店铺的处罚。
(七)卖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本规则中多个处罚条:件的,或在被处罚期间又须执
行同类处罚的,仅执行最重的处罚方式。
第六十三:卖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扣分的,每扣十二分即被处以下架所有商品、警告、限制发布商品权十二
天的处罚。
买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扣分的,每扣十二分即被处以限制购买权12天的处罚。
第六十四条:根据本规则被处罚的用户,只有在其违规行为全部得到纠正、所受处罚期间届满的情况下,
其方可恢复正常的未处罚的状态。
第六章退出
第六十五:条:用户所有交易完结,无被举报且无被投诉,可自行注销店铺和财付通账户。
第六十六:条:当拍拍网店铺卖家严重违规行为扣分达到六十分的,拍拍有权依据本规则对卖家实行强制
退出。
第六十七:条:拍拍网有权对卖家经营状态进行考核,若未达到拍拍网核定的标准,拍拍有权对卖家实行
强制退出。被强制退出的用户,将无法以任何形式使用拍拍网服务。
第七章举报和申诉
第六十八:条:用户发现任何违反本规则的行为,或对于拍拍网监管的处理结果有异议需申诉的,可向拍
拍举报或申诉,拍拍将对用户的举报或申诉进行处理或裁判。
第八章其他
第六十九条:本规则适用过程中,如用户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发生时的规则;发生
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七十条:本规则中对用户行为、店铺和商品信息的处理,拍拍按照自行掌握的证据、事实以及拍拍网相
关规则执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十一条: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上,则包含本数。
本文发布于:2023-03-05 23:51: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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