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法字体大全
书法是我国独有的民族文化,我们有责任继承和发扬这门古老的艺
术。下面小编带给大家的是古代书法字体大全,希望你们喜欢。
古代书法字体大全欣赏:
书法形象:
从书法美学的争执来看,关键是对“形象”一词有着截然不同的
理解。许多人对形象已经习惯于“具象”涵义的解释,于是‘.艺术形
象”被悄悄转换为“具体的艺术形象”,种种误会正是由此产生。
这种误解当然也有存在理由—自中国有美学学科以来,它还未能
来得及全盘吸收各种丰富的养料,就被一种固定的“美在于生活”、
“美就是对生活的反映”的固执信条所束缚。于是,抽象美成了禁区。
一讨论形象,就是如何“栩栩如生飞“维妙维肖”,艺术成了模仿生
活的手段,而主体的地位却日益沉沦。这种偏向一旦再被加上政治影
响,其所向披靡更是毋庸怀疑。中国书法的古典性格使它在具有浓郁
西方色彩的美学构架中找不到合适的位置;而西方的古典主义油画和苏
联老大哥的现实主义准则使幕仿说充斥艺坛,视觉艺术的一切都向绘
画看齐,而绘画迫于政治压力又不得不向现实主义看齐,于是凡“形
象”必具体到“栩栩如生”,抽象既是腐朽没落,书法又是封建主义,
当然不得不屈从于具象形象一一至少在理论上不敢违碍了。可以想象,
如果近世中国的视觉艺术不以古典的现实主义的绘画为比较基点,如
果我们从东方的书法与西方的建筑、音乐出发,对.‘形象”的理解肯
定不会是如此偏狭了。
但书法形象(汉字形象)的抽象是个客观存在,无法更改。因此用生
硬的理论框框硬凑毫无意义。书法曾经有过一瞬间的具象时期一一从
抽象的彩陶符号到象形文字再到金文的映涣大观,是一个抽象。具象、
再抽象的过程。具象的象形文字阶段在此中扮演了一个过程、手段、
媒介的角色而不是终极目标的角色。它也是一种视觉形象一一不是具
体形象而是抽象形象。前者表现为场面、情节、人物姿态、表情等等:
后者则表现为线条、点簇、块面和空白构成;书法是可视的,但它更倾
心于后者的迷人魅力。当然,它并非是对具象一尘不染。在经历了象
形文字的短暂阶段之后,书法的抽象不再是凭空的想入非非,它明显
具备了造型空间的丰富个性,正是这种一度走向具象的迷惑,帮助它
建立了虽抽象但却并不简单化的造型语汇。相比之下,其它抽象艺术
在法则和约束上就相形见细、因而在表现语汇上也逊色得多了。
丰富多采的抽象:抽象是造型的根本;是书法视觉形象的直观效果;是
书法形式的归结。我们在一幅书法作品中不会去寻找哪笔象什么自然
之形,但可以在比喻中用到它。我们更倾心于点线交错、空白切割与
构成、节奏型、立体感和三度空间,没有经过造型艺术训练的初学者
可能无法把握这些,他们可以先从点画结构开始做起,但最终必须归
结到这些内容上来。自然界的外象令人目眩,但内面包含了这些视觉
法则。书法的抽象就是直截了当地告诉人们:它只醉心于这些法则而对
自然表现不感兴趣。
曾经还有人认为:书法是一种“意象艺术”,它既非抽象也不具象。
诚然,“象”而有主观之“意”,是主观之象,这也很符合书法的实
际。但作为一种定义,我以为它还是很可怀疑的。我们平时用“意象”
一词,其前提是不可视但可感,如诗歌中的某些描写,勾画出很具体
的形象但直接看不到、是出于主观的构造。书法形象却是具体可视的,
它不用通过想象去领悟或再现。因此,书法中用“意象”一词并不妥
当。来源书法屋。可视的用形象,不可视的用意象。两者都有抽象与
具象之分。书法属抽象形象、绘画(写实的)属具象形象;诗歌中的“曲
终人不见”属抽象意象,而“大漠孤烟直”则属于具象意象,作此分
类,想必能较为一目了然。
书法形象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于它的综合性,它既不具体历历可
按寻找客观对应,又并非是毫无拘羁天马行空;它既有浓郁的主观干预
注释之“意”,但却又直接可视而不仅仅限于“意象”的需要补充和
再完成;它的造型语汇只有点线,但它却有丰富的造型因子(这显然得力
于“象形”阶段的惠益),但我们应把握这种种两相对立中的主要一面:
抽象、空间规定、直接可视的形式。
本文发布于:2023-03-05 21:22: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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