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分蛋糕”原理:一个有效的社会公平分配机制
p【关键词】社会公平;收入分配;分蛋糕;机制
近年来,我国因社会分配不公造成的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阶层之间收入差
距日益扩大的状况,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难解的“全国一道题”。有关统计数据显
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在2009年曾高达3.33:1;电力、电信、石油、金
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其职工人数合计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
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在亚太国家
中,中国大陆亿万富豪人数的增长幅度最大,2009年仅有28人登上福布斯富豪
榜,2010年则有64人上榜,仅次于美国,名列全球第二;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
资是普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仅相当于
城镇职工月平均收入的73.5%。中国的基尼系数早在2000年就越过了0.4的国际
警戒线,现已接近或超过0.5。“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贫富差
距拉大导致两极分化,必定会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因此,通过治
理社会分配不公,遏制我国收入差距仍在不断扩大的趋势,逐步将目前少数人占
有大多数社会财富的“倒金字塔”失衡结构转变为中产阶层人群占大多数的稳定
的“橄榄型”结构,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1原理简介
“分蛋糕”原理也被称为分蛋糕理论、分蛋糕问题、分蛋糕博弈、分蛋糕故事
等。由美国著名学者约翰·罗尔斯(JohnBordleyRawls.1921.2-2002.11)在1971
年出版的专著《正义论》(ATheoryofJustice)中提出。“蛋糕”本义是指用鸡蛋、
白糖、小麦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松软的西点,这里用作社会财富的通俗称呼。2010
年2月4日,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发表讲话强调,我们不
仅要通过发展,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财
富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分蛋糕”原理自罗尔斯提出之
后,在管理学、经济学研究领域以及利益分配、民间交易、国际贸易谈判等实务
和行政、企业等的管理工作中,已被广泛提及和应用。其内容,简言之就是:若
干人要“平分”一个蛋糕,在切好之后,其他人先取,操刀分割蛋糕的那个人最后
取。原理中所设定的规则,目的就是通过把掌握分配权力的那个利益相关者关进
“利众也利己的‘笼子’”,以求得分配结果的公平正义。
2原理对公平分配的有效性约束机制分析
分配是联结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以产品分配或收入分配为标志的个人消
费品的分配,事关享有者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故人人都希望分得最大块的财富“蛋
糕”,以充分满足个人的消费之需,但在“蛋糕”质、量一定的情况下,它并不能
满足每一个利益分享主体“最大化”的愿望。在经过难分胜负的博弈之后,共享者
们最终达成妥协,一致公认,最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公平分配”。而要做到公平分
配首先需要制定公平的规则,这是公平分配的“源”。“公平”即公正而不偏袒,是
法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规则,一般指由利益相关群体共同制定、公认或由利
益群体代表统一制定并通过的、由群体所有成员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规则是
公平的载体,公平是规则的生命。一个公平的规则,至少应是与法律、制度、政
策等不相抵触的规则,即于法有据。“分蛋糕”原理中所设规则的公平性正在于它
确立了“平分”的公平原则,即“人人都有质、量相等的一份”,这是规则在法义上
使利益相关者获得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一个规则的公平,则必定会使各利益
相关者从内心感到合情合理,这是情义上对“公平”的心理认同和满足。“分蛋糕”
原理中的规则规定了“分者后取”的约束机制,这种不需要花费额外监督成本的机
制,通过操刀者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量而内生了自我约束的动力,客观上达到
了公平分配的良好效果。
“分蛋糕”原理中公平分配的实现,关键在于解决了“操刀者”内生公平愿望的
动力问题。为确保“操刀者”产生这一动力,规则刚性规定了其“最后领取”的强制
性顺序,这是原理规则中最有效约束的机制,因为操刀者明白自己是最后领取蛋
糕的人,所以在切分过程中,会自觉内生公平切分之意愿,以保证自己领取的份
额不因自己的“行刀”失误而减少。否则,如果主观上自利或责任心不强,导致切
分不匀,在那么自己肯定是那个领取最小块蛋糕的人。刚性规定“操刀者后取”
的循序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操刀者实际上往往是掌握分配规则制定权力或履行
权力的单位或部门的领导者,“后取”利益所得体现的是领导者们吃苦在前、享受
在后“不与民争利”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而且,只要领导者出于公心,最大限
度地确保分配公平,则这个强制性“后取”顺序其实并无妨碍自身利益。当然,在
现实应用中,为避免这种“强制性”潜在的“不公平”可能造成无人操刀的尴尬,组
织者也应备份可行性的预案,一是发挥自愿奉献的道德力量,鼓励“毛遂自荐”
操刀人选;二是可以采取“客观公平”的抽签方式,确定人选。这两种方案应是各
利益相关者可以普遍认同的办法。同时,为保证非操刀者利益群体领取蛋糕的“顺
序公平”和维持良好的现场秩序,同样可以采取“客观公平”的抽签方式来确定取
蛋糕的先后顺序。
3原理的适用条件
有了公平的规则并不意味着社会收入的公平分配就可以高枕无忧、自然而然
水到渠成了。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然有其赖以存在的条件,分蛋糕原理的规则同
样有其适用的条件。如前所言,“操刀者”往往是现实中分配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
者,即单位的领导者。因此,要制定相关利益者普遍感到公平合理、尤其是大多
数仅能分享较少利益的弱势群体感到合理的收入分配规则,首先,要求决策者有
克服“自利性”取向的决心和勇气,在规则制定过程中自觉秉承公平原则,特别在
市场经济条件下,按要素贡献大小有差别地分配财富时,更要兼顾公平,不能借
口贡献大而人为拉大级差“陡度”,造成严重的分配不公。其次,在公平分配的执
行过程中,“操刀者”要以对利益相关群体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
度,确保群众利益不因个人主观或客观的失误而蒙受损失;面对“分者后取”的刚
性约束,要有甘于吃苦、吃亏的奉献精神,在这方面,原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党
委书记吴仁宝已做出了表率:他是带领群众致富,使华西成为我国乃至世界
知名的“天下第一村”的创业者,但在“蛋糕”获取上,他总是做那个最后领取蛋糕
的“守夜人”。其三,做大“蛋糕”,努力增加社会财富。发展是硬道理,一切问题
最终是发展问题,财力增强了,人民福利自然会增加,否则分配再“公平”,大家
也只能在贫穷中挣扎,斤斤计较打“穷仗”,反而耽误发展的宝贵机遇和时间。正
如邓小平所言,不争论,先干起来,“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劳动
创造财富,先生产出财富,才谈得上分配、谈得上公平。其四,要承认差别,辩
证地看待公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公平,绝不应是计划经济年代“干多干少、
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由于社会成员中每个人的能力大小、
贡献多少、主观努力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故不能借口公平而掩盖差别。只有在
现实中看到差别、在观念上承认差别、在分配上体现差别,才能真正接近公平意
义上的“公平”。从哲学意义上讲,公平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何况
差距是扭动社会发展、调动创造积极性的动力。稳定的平衡态,是没有任何活力
的。
4原理的局限性
在市场经济强调并重视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按贡献大小进行有差别的分配的
情况下,要做到分配公平,分蛋糕原理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因为,论资排辈、按
贡献大小进行有差别的分配,虽是规则在情义上的公平,但最终的公平与否,取
决于规则的理性考量。在市场失灵、政府或权力干预的人为不公更多、更不易察
觉的社会分配大环境下,于法、于情公平的规则在“理义”上却并不公平,因为在
各个分配主体获得蛋糕份额大小的“级差”没有客观标准和可量化指标而使公平
失去“边界”的状态下,谁来制定这个“差“的“标准”或“指标”就成为公平与否的关
键。正因为这个“差”的陡度不合理,最终导致了公平分配大厦的“坍塌”。按照“分
蛋糕”原理确定的“分者后取”、大众优先的规则约束,在许多发达国家一般会采
取民主投票的方式来确定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而且如果“操刀者”即使侥幸
通过不合理途径牟取了“大块蛋糕”,那还有税收机制,即通过征税来对这个“差”
进行二次调节,使之趋于合理、公平。但目前我国地方基层的现实状况是:在事
关公众利益上的民主往往是“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被
“儿戏”;在税收调节机制上,则是或法不健全或有法不依、执行不力,因此,“分
蛋糕”原理的约束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总之,分蛋糕原理给出的是解决社会分配公平的一种内生的公平动力机制,
随着我国法制化、民主化进程的进一步完善,切蛋糕原理如果能在经济活动、单
位、部门管理上得到更普遍的应用,那必将会赢得公众更多的“掌声”。
本文发布于:2023-03-05 19:51: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167801707814932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分蛋糕.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分蛋糕.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