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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学概念99条
红色标注为重点1.教育:
广义是指增进人的知识技能,影响人们思想品德的活动,包
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种形式。
狭义是指学校教育,主要有四个基本特征:
一是具有制度化和专门化的特点;二是具有组织性、计划性
和系统性;三是以教学为主的教育活动;四是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
展的教育实践活动。
2.教育目的:
教育要到达的预期效果,反映了教育在人的培养规格、努力
方向和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
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
3.教育制度:
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规则。
包括设施机构系统和管理系统。
4.教育学:
教育学是研究教育事实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
夸美纽斯(15921670)出版的(大教学论)(1632)一书,标志着教
育学成为初步独立的学科;赫尔巴特在1806年出版的《普通教育
学》奠定了近代教育学的科学体系。
5.学校教育学:
学校教育学是一门研究现代学校教育活动及其变化规律的新学
科。
6.学制:
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
是国家教育制度的核心部分,是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
7.学校教育的功能:
学校教育工作的作用和重要性问题。
8.教育者:
教育者主要指教师,承担着教育学生的责任,在教育活动中
发挥着主体地位作用。
9.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是学习的主体。
10.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的活动任务,主要指学校传
授给学生的课程文化知识、技术技能、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的总和,
学校教育内容的最典型表现形式是课程或学科。
11.教育途径:
指在进行教育活动时,教育者根据教育目标、任务所开展的
各项活动措施。
中小学教育途径一般包括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三个方
面。
12.学生的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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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不同个体在身心发展过程所表现出的共同方面及其不同个
体身心发展的特殊性。
12.家庭因素:
狭义的家庭是指家庭的核心成员或直系亲属,即双亲及其子
女;广义的家庭是指家庭的延伸,即不仅指双亲及其子女,还包
括其他亲属。
13.德育:
即培养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
狭义的德育专指道德教育,广义的德育指思想品质、政治品
质和道德品质。
德育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受教育者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
进他们在道德、思想、政治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
14.教师角色:
是指处在教育系统中的教师所表现出来的、由其特定地位决定
的符合社会对教师期望的行为模式。
15.教师素养:
教师为了履行职责、完成教学任务所具备的素质修养。
16.教师专业化发展:
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专业思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
等方面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即是专业新手到专家型教师的过程。
17.反思的含义:
反思是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活动过程为思考对象,对自己所做出
的行为、决策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结果进行审权和分析的过程,是一
种通过提高参与者的自我觉察水平来促进能力发展的途径。
18.教育案例:
个实际教育情境的描述,其中有人物、事件、情节等,并
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结果。
19.教育叙事:
指教师叙说自己在教育活动中个人化的教育问题解决和经验
事实,或者是记叙教育问题的提出过程以及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发
生的一系列教育事件。
20.网络教研:
指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利用网上教育资源,建立
开放、交互动态的网络教研乎台,实现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以教
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的教研活动。
21.课程:
从广义来说,课程是指学生在学校获得的全部经验。
其中包括有目的、有计划的学科设置,教学活动,教学进程,
课外活动以及学校环境和氛围的影响。
从狭义来说,课程是指各级各类学校为了实现场养目标而开
设的学科及其目的、内容、范围、活动、进程等的总和,它主
要体现在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之中。
22.课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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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计是按照育人的目的要求和课程内部各要素、各成分之
间的必然联系而制定一定学校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编制各类教
材的过程,是课程建设系统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23.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指课程本身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和意图。
它规定了某一教育阶段的学生通过课程学习以后,在发展品
德、智力、体质等方面期望实现的程度,是确定课程内容、教学
目标和教学方法的基础。
24.课程计划:
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学校培养目标、各学科科目的性质
和作用,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制定的关于学校教学和教育工作的
一种法规性文件。
课程计划是课程标准和教学材料研制开发的主要依据。
25.课程标准:
也称为教学大纲。
它是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形式确定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
导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
一般包括说明和本文两部分内容。
26.教材:
教材是教学的材料,狭义的教材又称教科书或课本,是依据
课程标准编制、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也是课程标准的具
体化与课程的核心组成部分。
课文是教材的主体部分。
27.课程实施:
是指把课程计划付诸实践的过程,它是达到预期课程目标的基
本途径。
28.课程评价:
指检查课程的目标、编订和实施是否实现了教育目的,实现
的程度如何,以判定课程设计的效果,并据此作出改进课程的决策。
29.校本课程:
某一类学校或某一级学校的个别教师、部分教师或全体教师,
根据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结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在分析本校外部
环境和本校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针对本校、本年级或本班级特定的
学生群体,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
30.课程内容:
指各门学科中特定的事实、观点、原理和问题以及处理它们
的方式,是达到课程目标的基本手段。
31.教学:
广义:
教学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以一定文化为对象进行学习的活
动。
狭义:
教学是在一定教育目的规范下,教师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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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教育活动。
32.教学过程:
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建构知识的过程。
33.课堂教学:
在一个特定的场所或环境中,以课堂内容为中介,由教师的
教和学生的学所共同组成的统一的双主体活动。
34.教学设计:
指教育实践工作者以教学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基础,依
据教学对象的特点和自己的教学理念、风格,运用系统的观点与方
法,遵循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对教学活动进行的规划、安排与
决策。
35.教学目标设计:
是确定学生通过学习后最终达到一种什么样的行为状态,并将
这一状态用具体、明确和能够操作的语言陈述出来的过程,是教学
活动的出发点和最后归宿。
36.课堂教学技能: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运用与教学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促
进学生学习的教学行为方式。
37.导入技能:
引起学生注意、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习动机、明确学习目
的和建立知识间相互联系的教学活动方式。
38.教学语言技能:
指教师在课堂上传授知识、组织练习、不断的激发学生积极
的学习情绪所运用的语言技能,也称课堂语言技能。
39.提问:
通过师生的相互作用,检查学习、促进思维、巩固知识、运
用知识、实现教学目标的一种主要方式。
40.讲授技能:
又称讲解,用语言传授知识、交流思想和情感的教学方式。
41.变化技能:
教学过程中信息传递、师生相互作用以及各种教学媒体和资料
的转换方式。
42.强化技能:
教师在教学中促进和增强学生反应与保持学习力量的方式。
43.演示技能:
教师进行实际表演和示范操作的一种方式。
44.板书技能:
教师在板面或屏幕上书写和设计文字及其他符号的技巧,包括
正板书和副板书。
45.结束技能:
是教师结束教学任务的方式。
通过归纳总结、实践活动、转化升华等教学活动,对所学的
知识和技能进行及时的系统化、巩固和运用,使新知识有效的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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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中。
46.课堂组织技能:
指教师不断组织学生注意,管理纪律,引导学习,建立和谐
的教学环境,帮助学生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的行为方式,是课堂教
学的支点,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
47.班级授课制:
班级授课制是按照一定数量将年龄、文化程度相近的学生编成
班组,由教师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教学时数和教学进度表,
进行分科式集体教学的一种教学形式。
48.课堂教学模式:
它是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为实现预定的教学
目标而设计或发展起来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流程及其方法体系。
49.说课:
教师口头表述具体课题的教学设想及其理论依据,也就是授课
教师在备课的基础上,面对同行或教研人员,讲述自己的教学设计,
然后由听者评说,达到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的一种教学研究
和师资培训的活动。
50.听课:
一般教师或研究者凭借眼睛、耳、手等自身的感官及有关的
辅助工具,直接的或间接的从课堂情景中获取相关的信息资料,从
感性到理性的一种学习、评分及研究的教育教学方法。
51.评课:
评价课堂教学。
是在听课活动结束之后的教学延伸。
对其执教教师的课堂教学的得失,成败进行评议的一种活动,
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开展教育科研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
进学生发展,推进教师专业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
52.学生教学:
也称教育或教学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通
过到基层学校实践培养教育教学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
53.学习:
最广义的学习,包括动物在内,是人类和动物共同具有的一
种心理现象,是有机体适应环境的重要手段;次一级的广义学习专
指人类的学习;再次一级的学习专指学生的学习;最狭义的学习专
指知识和技能的获得以及智力和能力的发展和培养。
54.概念:
用某种符号来标志的具有共同关键属性(或标准属性)的一类
事物或特性的观念。
55.规则:
又称原理或原则,是公式、定律、法则、原理等的总称,是
指具有普遍性的道理或规律。
56.问题解决:
是一种以目标定向的、对问题加以理解的、由任务的起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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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向目标状态移动或改变的认知过程。
57.技能:
是指通过练习形成的运用知识经验顺利完成某种活动的自动化
与完善化的操作活动方式。
58.动作技能:
又称运动技能或操作技能,它是以骨骼、肌肉的运动和相应
的神经过程,而实现的程序化、自动化和完善化的外显动作方式。
59.智力技能:
又称认知技能或心智技能,是人借助于内部言语在头脑中完成
的智力活动方式。
60.记忆:
是人脑对过去经验的反映,包括识记、保持、再认、重现
四个环节。
61.注意:
是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
62.学习的迁移:
是指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的影响。
63.个性:
是一个人所具有的稳定的心理特征的综合,是一个人的基本精
神面貌,包括个性心理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两部分。
64.个性差异:
是指人们之间在稳定的心理特点上的差异,主要包括个体在气
质、性格和能力等方面的差异。
65.气质:
是人在情绪体验和行为反应的强度与速度等方面的特点,分为
胆汁质(容易形成勇敢、爽朗、有进取心等学习品质,但也容易
形成粗心、粗暴等缺点),多血质(容易形成活泼、机敏的学习
品质,但也容易形成不踏实、感情不真挚、兴趣易转移等缺点),
粘液质(容易形成稳重、坚毅、实干的学习品质,但也容易形成
冷淡、固执、拖拉的缺点),抑郁质(容易形成细心、守纪律、
富于想象的学习品质,但也容易出现多疑、怯懦、孤僻和缺乏自
信心等缺点)66.性格:
是人表现在对现实的稳定态度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上的心
理特征。
67.能力:
是保证顺利完成某种活动的心理特征的综合。
68.学习风格:
是指影响学习者感知不同刺激,并对不同刺激做出反应的所有
心理特性,表现为学习者接受和加工信息的方式、对学习条件和环
境的需要、认知特征、个性意识倾向、神经生理类型等方面。
69.学习策略:
是学习者通过学习而形成的、用以调控学习过程、提高学习
效率的一系列活动(活动方式、符合规律、通过学习和练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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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就是教学的优劣程度,即教学活动本身和满足主体明
确或隐含需要两个方面特性的统一。
教学活动本身特性是指教学所提供的人与物的资源质量,包括
教学设备、设施、环境和师资素质等;明确或隐含需要,主要指
社会的要求和学习发展。
71.教学三维目标:
(1)知识与技能:
知识指事实、原理、规律等,分为了解、理解、应用三
层。
技能指观察、阅读、表述、计算、调查、测量、操作仪
器、制作模型、绘图制表、演奏以及一些特殊的运动技能等,分
为模仿、独立操作、迁移三个学习水平。
(2)过程与方法。
过程:
知识建构和情感体验;方法:
陈述性、程序性、迁移性水平;立足让学生会学。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注重学生的内省和内化,强调
通过学生自己亲身实践,感受活动价值,从而形成稳定的态度和个
性化的价值观。
72.教学评价:
是指依据一定的客观标准,通过各种测量和相关资料的收集,
对教学活动及其效果进行客观衡量和科学判定的系统过程。
73.效度:
是指一个测验或测量工具能真实地测量出所要测量的事物的程
度(测量准确性程度的估计)。
74.信度:
信度是表明评价工具质量的又一重要指标,主要指测验结果的
前后一致性程度。
75.难度:
指测验的难易程度。
76.区分度(鉴别力):
主要指测验对于不同水平的被试加以区分的能力。
77.教育研究:
是以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运用科学的方法,遵循一定的研
究程序,搜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以发现和总结教育规律的
过程。
包括客观事实、科学理论和方法技术三个要素,狭义的教育
研究是事先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教育问题进行探索的研究活动。
78.观察法:
研究者借助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客
观事物进行系统、连续的观察,并作出准确、具体和详细的记录,
获得事实资料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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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调查研究法:
是在教育理论指导下,通过运用观察、列表、问卷、访谈、
个案研究以及测验等科学方式,搜集所需要的资料,从而形成科学
认识的一种方法。
80.访谈调查法:
访谈法是社会科学研究十分有用的方法,有特定的目的,能
够对研究的问题有整体性的描述,为研究提供指导。
分为开放型、封闭型、半开放型。
81.问卷调查法:
是通过设计问题、形成标准化问卷、统计分析、得出结论的
研究方法。
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
82.实验研究法:
是对被试施加教育影响,观测背时的变化和教学效果,验证
假设、推断施加影响和教育效果之间关系的研究方法83.行动研究
法:
教育行动研究法是指教育工作者针对自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制定实施方案,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84.校本教研:
是将教学研究的重心下移到学校,以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
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理论和专业人员
共同参与的研究活动。
85.教学课例:
是指对一堂课进行课堂教学实录以及以此为基础而对这节课进
行的阐述(分析与反思)。
教育案例与教育课例的区别(1)教育案例围绕问题开展,以
问题的发现、分析、解决、反思为基本线索;教育课例展现某节
课或某些课的教学实际场景,没有明确的问题指向,且实际情景的
叙述、师生对话的描述等常是列举式的,没有如案例一样经过细致
加工。
(2)教育案例表达形式为背景+问题+问题解决+反思讨论。
教育课例表达形式为教学设计+教学实录+教学反思。
86.教学课题研究:
教育科研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教师或管理人员就教学过程
中有意义的问题专门开展的研究。
87.班主任:
是受学校委托、按照学校的教育要求和班级教育目标,全面
负责和主持一个教学班各项具体工作的教师。
88.团队:
由具有共同目的并且具有在共识基础上,为实现该目的能作出
一致努力的人组成的集合体。
团队精神即协作精神。
89.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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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集体是按照班级授课制的培养目标和教育规范组织起来的,
以共同学习活动和直接性人际交往为特征的社会心理共同体。
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组织。
90.班级管理:
班级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是教师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
采用一定的手段措施,带领全班学生,对班级中的各种资源进行计
划、组织、协调、控制,以实现教育目标的组织活动过程。
班级管理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社会活动,这一
活动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教育目标,使学生得到充分的、全面的发展。
91.教育法:
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教育活
动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92.教育法律规范: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般行为规
则,是教育法律文件的核心内容和主体,执行教育法律实际上就是
执行教育法律规范。
93.教育法律关系:
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94.教育法的制定:
又称教育立法。
教育立法广义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
(修改或废止)教育法规的活动。
狭义是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
序制定教育法律的活动。
95.教育法的实施:
通过一定方式在社会生活中具体运用和实现教育法律规范的活
动。
分为法律的遵守和法律的适用。
96.教育法的监督:
广义的教育法的监督泛指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依法对
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活动;狭义的教育法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
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律的执行和遵守情况的监督活动。
97.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
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
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98.教育法律救济:
是指当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在管理过程中
侵犯了相对人的权益时,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和调节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99.《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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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根本大法。
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
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
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文发布于:2023-03-05 05:52: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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