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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方式

更新时间:2023-03-05 05:38:25 阅读: 评论:0

知识科普-儿童简笔画公鸡

交流方式
2023年3月5日发(作者:单身的原因)

第六十三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

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解读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总体规定,共分为三款,规定了交流范围、基本方式、

种类等。

第一款,是对公务员的交流在制度上加以确定。这一规定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基本相同,这也是对公务员交流制度实施十几年来经验的总结和继续肯定。

第二款,规定的是公务员交流的范围,包括内部交流和外部交流两种。

内部交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既可以在本部门、本单位内不同职位之间交

流,也可以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交流。

外部交流,是指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

流。这里所称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包括国

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以及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法学会等群众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等。规定公务员可以

与公务员队伍中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充分体现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第三款,规定了公务员交流的形式分为调任、转任、挂职锻炼三种。与《国家公务员

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交流的方式由过去的四种变成了三种,把原来的轮换(轮岗)并入了

转任。以前,根据交流目的的不同,将内部交流分为转任和轮换(轮岗)两个形式。但在实践中,

转任和轮换这两种交流形式实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分开后反而造成了概念上交叉重复。

因此,公务员法在总结公务员交流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将两者合二为一,用转任来代

表所有的内部交流的形式,从而使各种交流形式的概念明确,界限清晰,便于实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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