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如何申报⼯伤
在企业上班⼯作,⽆论是⽼板还是员⼯,都不希望发⽣⼯伤事故,但是如果发⽣了⼯伤要马上对受伤职⼯进⾏救治、
停⼯进⾏安全检查外,⽤⼈单位要及时向劳动部门报告⼯伤事故。那么个⼈如何申报⼯伤呢?店铺⼩编马上为你做详
细解答。
⼀、个⼈如何申报⼯伤
发⽣⼯伤事故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
根据《⼯伤保险条例》
第⼗七条职⼯发⽣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之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30⽇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
社会保险⾏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伤认定申请的,⼯伤职⼯或者其近亲属、⼯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诊
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政部门进⾏⼯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的设区
的市级社会保险⾏政部门办理。
⽤⼈单位未在本条第⼀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伤待遇等有关费⽤
由该⽤⼈单位负担。
⼆、⼯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伤:
1、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内,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履⾏⼯作职责受到暴⼒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外出期间,由于⼯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职⼯有下列情形之⼀的,视同⼯伤:
1、在⼯作时间和⼯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时之内经抢救⽆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证,到⽤⼈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有前款第(⼀)项、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保险待遇;职⼯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
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次性伤残补助⾦以外的⼯伤保险待遇。
第⼗六条职⼯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认定为⼯伤或者视同⼯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残或者⾃杀的。
在⼯伤事故中,职⼯不能直接申报⼯伤待遇的,最起码得先做⼯伤认定,看⼯伤认定书的最终结论,因为是不是
⼯伤,不是劳动者或公司说了算的,最终要以⼯伤认定的结论为准的。以上是⼩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
惑,店铺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3-03-05 02:47: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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