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是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
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
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
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
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
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
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
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
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
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
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
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
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
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
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
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
(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
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
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
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
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
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
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
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
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
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
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人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
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剩余的自己根据当地实际修改补充。
2、什么是安全生产“”三二一“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度政府监管、行
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中华人民共问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答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
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回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答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3、什么是安全生产“四项机制”
四项机制:强化齐抓共管机制、强化分级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强化监管督查机制。
三同时: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五同时: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
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3)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是扩展资料:
安全责任心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度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最
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要真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企业负责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一方面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和各岗位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
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者应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充分
调动和发挥全体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实现安全生产。
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就必须在安全生产“五要素”上下功夫,不能偏废。但安全理念、
教育培训、科技进步是根本点、关键点、支撑点,其地位举足轻重。只有转变安全发展理念、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注重实施科技兴安,才能真正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才能打赢安全
生产这场持久战。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企
业内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
成部分,也是企业最基本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体现,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制度之
一,是所有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制度。它使职责变为每一个职务人的责任,用书面加以确定
的一项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这就明确指出了安全生产是全员管理。“纵向到
底”就是生产经营单位从厂长、总经理直至每个操作工人,都应有各自己明确的安全生产责
任;各业务部门都应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这就从根本上明确了安全生产不是哪一个人的事,也不只是安全部门一家的事,而是事关全
局的大事,这体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基本思想。“横向到边”,这里分为四个层面,
就是: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
4、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XX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制及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章奖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
保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从事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日常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
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
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中心主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各所所长是直
接责任人,对各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所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所要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
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所或个人认
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各所要采取各种形式,自觉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
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
第十条中心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所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制及管理
第十一条中心及各所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制;
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制;建立政
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制,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二条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中心重大
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各所主要负责人分析、预测本所的安全生产形势,
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环境安全管理体制的运行。对本所的安
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中心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所应结合各自实际,对本所
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各所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所违反安全生产
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市场安全生产的落实与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中心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心主任是中心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心安
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中心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
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方面的奖惩办法。2、组织编制和实
施中心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
检查中心分管副主任和各所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健全中心安全管理机构,充
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并批准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审批中心
年度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5、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心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建立、健全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体制。6、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中心安全生产状况。
十五条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中心的安全生产
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定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实施中心年度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股
室、所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
的失职和违章行为。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4、定
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5、
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6、领导并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
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7、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第十六条各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同时是该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是:1、严格执行国家、政府、上级部门和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
度、标准,对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建立所内的安全生产机构、安全值班、消
防设施管理和消防灭火预案等制度。3、领导并组织实施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
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
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所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5、定期
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中心分管副主任,监督并落实对重大事故
隐患的整改。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所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所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安全生产的后果承担责任。8、组织制定并实施
本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所事故应急救援体系。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协助所长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
2、负责并参与所属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定落实。3、正确分析、
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
检查。4、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计财股的安全生产职责:1、根据中心实际情况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消除市场
安全隐患经费,保证专款专用。2、对各所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落实执行情况参与监督、检
查。3、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奖、惩方案。
第十九条、市场管理股的安全生产职责:1、市场管理股是本系统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部
门,代表中心行使检查、监督权;2、检查各所有关安全生产的落实,执行情况;3、检查、
监督各所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4、及时向分管副主任汇报安全
生产的工作情况;5、组织检查各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核准整改经费,
上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6、定期上报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1、为推进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
水平,中心对各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2、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安全
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中心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4、中心安全生
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各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5、
各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②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③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④安全生
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⑤安全管理的建制情况;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⑦
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⑧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体制的运行情况;⑨安全生产教
育及培训管理情况。6、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实行百
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
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
格。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各所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中心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例会:1、为充分发挥中心及各所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
各所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中心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中心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系统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
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3、各所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
会议,分析、研究本所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4、中心安全生产领
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系统内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
统筹、协调、指导系统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5、各所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
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必须加强各所安全生产检查。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3、各级安
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中心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
行一次。5、中心及所属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6、
中心及各所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7、各
所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市场管理股。
第二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危害,
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中心市场管理股对中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
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3、各所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所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
期规划。4、各所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和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
教育。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
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
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学时。
第五章奖罚
第二十三条中心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有关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予以追究。
二十四条全年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各项安全管理全面达标,并且全面做
到以下几点的,中心将予以奖励。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2、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等各项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逐级落实到位。4、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实现年度创建安
全文明市场指标。5、各类安全生产报表等及时、准确、迅速,无遗漏。
第二十五条中心每年将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中心将对被授
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同中心先进
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标准一致。
第二十六条违反制度的处理:1、对未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发该所全年奖金1000元。2、未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或各
类安全生产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扣发所长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当月工资100元。
3、对中心安全生产检查时,每出现一个不合格市场或行段的;每次扣发所长、安全管理员
和行段负责人工资各100元。4、对未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的,扣发所长和安全管理员工资100元。5、对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的,扣发该所全年奖金500元。6、未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
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致使隐患长期得不
到改正的;对该所所长(包括分管副所长)和安全管理员给予待岗处分。7、对安全责任事
故隐瞒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或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打击报复、嫁祸他人的,给予当事人出名处分。9、对阻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
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给予当事人除名处分。10、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仅供参考!
5、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
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6、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什么工作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
督的机制。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
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
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6)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是扩展资料
其他重要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
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
“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2、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安全生产法》把明确安全责任、
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3、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传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上,根据当
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国外现代先进安全管理思想,形成的一套
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新《安全生产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
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7、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应建立怎样的机制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应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
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7)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是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
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
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
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
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是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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