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
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
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
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在医院建设中做出
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
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
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
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
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
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
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
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
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
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
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
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
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
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
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
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
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
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
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
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
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
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
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
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
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
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本文发布于:2023-03-03 18:50: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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