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登记类别:
设备
基本
情况
设备种类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型号(规格)
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单位名称
制造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设备
使用
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邮政编码
单位内编号
设备使用
投入使用日期年月日
单位固定
安全管理员移动电话
产权单位名称
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联系电话
设备
检验
情况
检验机构名称
检验类别
检验报告
检验日期检验结论
下次检验日期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
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登记类别:
设备
基本
情况
设备品种产品名称
气瓶数量充装介质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
MPa
气瓶容积
L
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设备
使用
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车牌号车辆VIN码
投入使用日期年月日单位固定电话
安全管理员移动电话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
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
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登记类别:
设备
基本
情况
设备类别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设备数量
设备
使用
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设备使用地点单位固定电话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安全管理员移动电话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压力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地址:
工程(装置)名称: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
共页第页
序
号
管道名称
(登记单
元)
管
道
编
号
管
道
级
别
设计单位安装单位
安装
年月
投用
年月
管道规格设计/工作条件
检验
结论
检验机构名称
下次
检验
日期
备注
公称
直径
(mm)
公称
壁厚
(mm)
管道
长度
(m)
压力
(MPa)
温
度
(C)
介
质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共页第页
序
号
设备
品种
产品
编号
充装
介质
制造单位
制造
年月
公称工作压力
(MPa)
容积
(L)
最近一次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
日期
单位内
编号
变更或者
停用情况
信息化
管理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注:设备品种,是指无缝气瓶、焊接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维缠绕气瓶、低温绝热气瓶;变更或者停用情况,是指新增、停用、注销、报
废;信息化管理情况,是指企业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方式对气瓶进行管理,已采用的填写具体信息化方法,未采用的填“无”。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编号:
设备种类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
原使用登记证
编号
制造单位名称
产品编号制造日期
原使用单位名称
原使用登记证
签发日期
变更类别
该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已在本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原)使用登记机关:(名称、专用章)
年月日
注:该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变更后的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使用登记机关重新
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变更类别,按照使用单位更名、变更使用单位、移装、改造、达到
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等填写。
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
申报种类:□停用□报废□注销共台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安全管理员
安全管理员联系电话
产权单位产权单位联系电话
序
号
设备名称
(品种)
使用登记
证编号
设备代码设备使用地点产品编号
停用报废
注销原因
使用单位意见:
(使用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产权单位意见:
(产权单位公章)
年月日
登记机关意见:
(登记机关专用章)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登记机关和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同时提供设备的使用登记
表和使用登记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还需携带牌照;设备台数较多时,可另行
附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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