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管理
1工程款管理
1.1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以收定支、计划使
用。
1.2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收取的工
程款项全额转入分公司账户,工程费用支出由分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
分公司根据项目规模等因素核定项目部领用备用金额度,用于采购零
星材料和支付零星费用。
1.3项目部是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工程款项收取、支
付工作。项目经理是项目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量结算、
工程款回收、支付等工作。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建
设方提交期间已完工作量报告,提出收款申请,及时催促业主在合同
约定时间内核实工程量,确认抵作工程款的甲供材料、代扣代缴水电
费等事项,会同财务人员办理收款结算手续。
1.4项目部收取由现场协作单位支付的水电费、配合费、管理费
等费用,在收到款项时全额上交分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项
目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冲减工程成本。
1.5项目部按规定程序处理废旧物资后取得的收入,必须冲减相
关资产价值或工程成本,严禁截留私设“小金库”。
1.6项目部按照相互牵制原则,在物资采购、分包结算、资金支付
等工作环节中实行A、B角联签制度,确保项目部所有经济业务活动处
于受控状态。项目经理是A角,项目合约商务经理、项目物资主管等
是B角。
1.7项目部建立供应商结算台账,根据项目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和
采购合同与供应商办理进场物资验收、结算及支付手续。建立分包商
预结算台账,按月(节点)与分包商办理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并
按合同支付条款确认付款额度。项目部依据预结算台账,按月填报《分
包(供应)商结算及付款汇总表》(YRJS-JD-0401),分公司各业务
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填制付款申请单,
财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付款。分包工程款累计支付金额控制在该分
项工程计划成本额度内,超出计划成本的款项不得支付。
1.8特殊情况下,项目部未按期与分包商(不含业主指定分包商)
办理期间已完工作量结算,且需要支付工程款时,项目部必须提供分
包商已完工作量资料,经分公司市场经营部审核同意后按合同支付工程
款。项目部应于次月及时补办分包商已完工作量结算书,准确反映结算
款项。
1.9因生产管理的要求,需要分公司代分包商采购物资时,由分
包商向项目部提交代购物资申请表(详见本《实施细则》第七章《项
目物资管理》),项目部签署意见报分公司审批同意后,由分公司物资
管理部门采购。项目部将代购物资价值记入分包商结算付款台账。未
经过审批程序,项目部不得擅自为分包商代购物资,也不得事后补办
审批手续。
1.10合作经营项目的资金管理按分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规定执行。
1.11项目备用金用于采购零星材料和支付零星费用周转使用,
不得用于私人借款。项目部领取备用金时由项目部总务向分公司办理
借款,工程竣工后项目总务及时将备用金交回分公司办理借款核销手
续。
2项目现金流管理
2.1项目部结合《项目部实施计划》,细化成本费用支出项目,
编制项目目标成本,测算工程收款及付款额度。由项目经理牵头,项
目部合约、物资、技术和财务人员参加,编制《工程收(付)款计划》
(YRJS-JD-0402)。
2.2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根据已完成工作量进度,对项目资
金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现金实际收支情况,计算当期和累计现金净流
量,按月(节点)填制《项目现金流量分析表》(YRJS-JD-0403),合
理预测下期资金流量。当预计某阶段现金净流量将出现负数时,分公
司应及时筹措资金,确保项目部当期现金流量平衡。
3工程拖欠款管理
3.1项目部应诚信守约全面执行合同条款,与业主建立良好的互
信关系,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工程款。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按月填报报
表。出现差异时要及时分析原因,若业主违约,应详细记录为索赔提
供依据。
3.2项目部针对业主违反合同支付条款,延迟核定工程量、拖延
支付工程款等情况,项目经理或合约商务经理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
及时与业主沟通,督促其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3.3业主严重违反合同拖欠工程款时,由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报送
相关资料到分公司市场经营部,市场经营部会同项目管理部、财务部
门共同制定清欠方案,采用致函、谈判、停工、仲裁等手段回收工程
款。也可以向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方提交业主违约的证据和支付保证
金申请书,要求担保方赔付或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回收工程款。
4工程尾款及保修款管理
4.1工程结算完成后,分公司市场经营部、项目管理部、财务部
门配合项目部按结算价收取工程尾款。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催收工作,
项目经理和项目合约商务经理仍是收款责任人。
4.2工程保修期间,按《项目收尾管理》规定执行。
4.3工程款全部回收后,项目部完成全部合同责任,财务决算后,
分公司按《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兑现奖罚。
5分包商履约保函和保证金管理按分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规定执行。
6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
分公司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有建筑资质的劳务公司,并签订劳务分
包合同。项目部指导、监督劳务公司加强劳务价款和工资支付的管理,
建立劳务人员工资优先支付制度。协助、督促劳务公司按劳动合同每
月按时造表发放工人工资并公布工资支付凭证,项目部留存工资支付
凭证复印件。项目部发现劳务公司未执行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人
工资时,可依据劳务公司对所属工人工资结算凭证,采取直接支付措
施,所需款项在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
本文发布于:2023-03-02 13:53: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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