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车规定
第一条在冰雪道路上行车,应避免急扫方向,不滑行,避免使用紧急制动,要利用发动机牵制作用,降低车速,遇较大冰雪、冻
的道路上行驶应安装防滑链,慢速行驶。
第二条在冰雪泥泞的坡道上行驶,先要估计坡度的大小和发动机的动力,上坡时预先使用适当的低速档稳速一次通过,
避免中途换档和停车,下坡时,挂低速档利用发动机牵引力控制车速。
第三条长时间在下雪或路面积雪行车时,应配带防护眼镜。对无法分清路面情况的大雪天气,应设法与有关部门联系,
并向单位汇报,不得勉强行驶。
第四条在冰雪道路上行驶,要加大车辆的前后安全距离,降低车速,转弯时,要适当加大转弯半径,避免猛打猛回方向盘。
要拉大车辆左右的横向间距,尽量不超车,严禁强行超车。
第五条进入冬季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换季保养,并根据运行任务的特点和需要,配备冬季行车必须的物品(如防滑链、三
角木、保暖罩等)。
第六条冷车起动发动机,应对发动机进行预热。起动后应低速运转数分钟,防止润滑系油压过高冲坏床垫,防止蓄电池
放电过多造成起动困难。
第七条回场后的车辆,应放尽冷却水,(加注防冻液的除外),然后发动机怠速运转14分钟,使残留水份蒸发掉,防止发动
机冻裂。
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回场后,要放尽贮气筒内的沉积污水,防止管路制动泵冻冰,造成制动失灵。
合同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修理厂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维修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维修合同管理,对于本厂维修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
都有积极的意义。法人委托
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企业以重合
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维修合同管理工作。
三、签订维修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
四、对外签订维修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以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
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
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明的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
人或法人委托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合同欺诈,防止
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
六、签订维修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八、维修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采用公司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九、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城市公交公司车辆维护管理
第一条为了保证车辆安全行驶,运行可靠,技术状况处于良好状态,车辆运行必须符合以下技术条件规定:
(一)车容整洁,装备齐全、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紧固可靠,各部位完好并具有正常的技术性能;
(二)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无异响,然润料消耗正常,无漏电、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三)罗盘各总成连接牢固,不过热、无异响,性能良好,各润滑部位不缺油,钢板弹簧无断裂或错位现象,轮胎气压
正常,空气悬挂部分无泄漏;
(四)转向轻便灵活,横、直拉杆及球头销不松旷,性能良好,定位符合要求,手、脚制动、轮胎符合规定,滑行性能
良好;
(五)灯光、信号、仪表和其他安全设施配备齐全有效,工作可靠,噪声及废气排放符合标准;
第二条车辆走合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走合期里程不得少于2500km;
(二)走合期内,应选择较好的道路并减载限速运行;
(三)走合期内必须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持发动机正常工作温度,随时注意汽车各部件工作
状况,及时进行必要的紧固和调整;
(四)走合期满后,应到厂家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一次强制走合维护,走合维护要严格按厂家规定的项目要求进行。
第三条车辆冬夏季使用的要求:
(一)车辆冬季使用要求
1、各总成和轮轴承换冬季润滑油(脂)或技术要求使用复合级润滑油,制动系统换用冬季制动液,柴油发动机使用低
凝点柴油。车辆使用说明书由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调整发动机调节器,增大充电电流,注意蓄电池保温,电解液密度保持在1.26——1.28之间。
3、发动机及散热器应采取保温措施,按厂家要求加注规定的防冻液。利用水为冷却液的发动机,当气温低于5℃,
应对发动机加注热水预温起动、收车时应放尽冷却水冰挂放水牌。
4、车辆越冬换季维护作业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
(二)车辆夏季使用要求
1、各总成和轮轴承换用夏季润滑油(脂),制动系统换用夏季制动液。调整发动机调节器,减少充电电流。调整蓄电
池电解液密度,保持在1.24——1.26之间,保持液面高度和通气孔畅通;
2、加强冷却系的维护,消除水垢,保持良好的冷却效果,行驶中注意勿使发动机过热;
3、使用空调的车辆应适当调高发动机怠速;
4、行车途中经常检查轮胎温度和气压不得采取放气或冷水泼浇的方法降低轮胎气压和温度;
5、车辆夏季换季维护作业应于5月20日前完成。
第四条车辆的日常维护和驾驶操作规范:
(一)车辆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性工作,主要内容: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轮胎气
压和车辆的安全机构,各部件连接及外露螺栓、螺母的紧固情况,有无发热、异响等不正常情况存在;防止“四漏”,
即防止油、水、气、电渗漏;及时补给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填写行车日志薄,做好车辆日检工作,发现问题
及时排除。
(二)车辆驾驶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是延长车辆使用寿命的关键。
1、车辆起动及收车:
(1)拉紧手制动器,踏下离合器置空挡,启动马达每次不超过5秒,连续不超过三次,如果发动机不在15秒内起动,
要间隔60秒钟后再起动。
(2)起动发动起后严禁猛轰油门,及时观察各仪表运行情况,中速运转预热发动机保持温度达到50℃以上,气压达到
标准值后方可起步,起步必须用一档。
(3)严禁用冷水冲洗热发动机。
(4)车辆熄火前,应怠速运转5——10分钟待降温、降压后再熄火。
(5)车辆停放时,应搞好车内外卫生,前轮摆正,锁好驻车制动,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2、车辆行驶
(1)根据车速适时换挡,合理运用动力,不得高档低速或低速高档行驶。
(2)在使用缓速器时,严禁直接拉到高档,应逐级增加或下降。
(3)行驶中严禁熄火和空挡滑行。
(4)随时观察各种仪表显示情况,如发现非正常情况,应立即排除;随时听车辆有无异响,如发现车辆有不正常响声,
应立即停车检修,及时处理,必要时与单位领导和特约维修厂家联系,予以解决,严禁带病强行。
(5)每行驶150公里左右,司机应做中途下车检查,对四轮、转向、制动、传动等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
除,夏季严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清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第五条车辆维护分级和主要作业范围
(一)日常维护: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由驾驶员在每日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进行,是驾驶员保持车
辆正常工作状态的日常性工作;
(二)一级维护: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作等安全部件,一级维
护作业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
(三)二级维护: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
用容桂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进轮胎换位。
第六条轮胎管理规定
本着科学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轮胎的管理,特做出如下规定:
1、认真执行轮胎验损、更新、报废等程序。
2、驾驶员要坚持“三检’’制度,保证气压正常,胎冠胎间无镶夹杂物,选择好路面行驶,避免轮胎的早期损坏。
3、储备轮胎要妥善保管,做到防油、防热、防腐。
4、因责任事故造成轮胎早期损坏或报废的其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蓄电池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加强蓄电池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运营车辆和蓄电池使用的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驾驶员要正确使用蓄电池(换新蓄电池时,打印车号和换发时间),经常检查清洁状况和液面高度,因责任事故造成蓄
电池早期损坏或报废的其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岸基指定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指定人员的职责
在经理的领导下:
.1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维护;负责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须知文件的审核;
.2负责公司内部体系审核的组织;
.3负责与外审审核组联系并组织好迎审工作;
.4协助经理进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
.5负责对公司船、岸的安全和防污染工作进行监控;
.6负责组织对不符合、船舶事故、险情的调查、分析处理、纠正措施的制定及纠正措施实施结果的跟踪;
.7负责与公司最高管理层联系并向最高管理层汇报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8确保公司为船舶提供足够资源和岸基支持;
.9作为应急小组副组长,紧急情况时,协助组长进行应急指挥工作。当组长不在时,代替组长指挥应急行动。
2、指定人员的适任条件
.1充分理解有关规定、标准和相关指南;
.2完全熟悉、理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二年以上从事与船舶航运有关的管理经验,具备船运、船舶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修理厂副厂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汽车运输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文件之规定,按照构筑安全生产基础防线,持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
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程序化目标的要求,依照修理厂厂长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责任制。
(一)副厂长是修理厂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
(三)协助厂长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协助厂长建立健全的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厂安
全管理实施办法。
(五)协助厂长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组织实施。
(六)协助厂长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七)协助厂长按时召开每周一次的厂长安全讲话和每月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活动。
(八)协助厂长按规定参加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考核,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全体职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九)协助厂长督促、检查、指导全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按
照《汽车运输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治理。
(十)协助厂长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实施工作,对安全员、班组长的管理疏漏进行考核。
(十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处理预案及时进行事故处置。
(十二)发生事故后,协助公司有关部门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
叉车使用和司机管理制度
一、叉车使用规则
(一)、厂内叉车司机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严格遵照一般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
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
辆;
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4、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俩,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他人闲谈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
为;
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二)、叉车行驶安全规定
1、厂内叉车分道行驶的规定
(1)、各种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使;
(2)、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右侧行使;
(3)、在同一车道内行使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使。
2、行驶速度
(1)、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5公里;
(2)、叉车行使下列地点、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的限速规定;
①、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
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
②、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危险地段、倒车或拖带其他车辆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了望,谨慎行使;
③、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谨慎通过;
3、厂内叉车的行使间距
(1)、同向行驶,车辆前后之间应根据行使速度、路面和气候情况;
(2)、要注意辆车之间的适当安全侧向距离。
4、下列情况应禁止行使
(1)、过于狭窄的道路;
(2)、易燃易爆危险仓库;
(3)、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
5、叉车停车规定
(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2)、驾驶员离开后,拉手刹车,切断电路;
(3)、不得在禁止停车处停车。
6、机动车倒车规定
(1)、先查明周围情况,确定安全后再倒车;
(三)、叉卸货作业规定
1、叉车叉取货物
(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2、叉车卸下货物
(1)、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2)、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二、叉车的保养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并做好检查记录;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累计作
业1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
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5.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添加电解液;
三、司机管理制度
1、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叉车,建立健全车辆的安全管理;
2、组织对叉车司机进行安全理论知识和技术实际考核;
3、对叉车司机进行登记注册及档案管理;
4、核发叉车驾驶操作证;
5、对叉车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6、对叉车司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编制:王宽时间:2012.2.15
审核:王新颖时间:2012.2.15
批准:戴永海时间:2012.2.15
行车安全规程制度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
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1安全行车规定1.1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1.1.1工区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
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安全行车规定1.1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1.1.1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
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1.1.2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
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1.1.3操作队值班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
操作队队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工区生产用车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的
统一调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车;1.1.4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
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的
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1.1.6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
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1.1.7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
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严禁酒后驾车。1.1.8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1.1.9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
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1.1.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1.1.11加强对灭火器具
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1.1.12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1.1.13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
制度。1.1.14驾驶班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1.1.15
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区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1.16不准酒后驾
车,驾驶中不准打手机,不准吸烟,不准与同车人说笑、聊天。1.2乘车人员安全规定1.2.1乘车人员有提示、督促驾
驶员安全行车的义务。1.2.2乘车人员应提前告之驾驶员的行驶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驾驶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2安全行车标准(六无)2.1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2.2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2.3服从调
度,无误时误事现象;2.4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2.5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2.6安全服务,无
大小责任事故。
3安全行车奖惩执行公司及工区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
自卸汽车安全生产规程
1、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
得搭乘其他人员。
5、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6、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7、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车场管理员安全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牢固树立为驾、乘人员和旅客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2、按照班次、发车时间合理安排进站车辆的停放,并保证车辆正点发车;
3、严格遵守服务规程,保证场内秩序良好;对站内发生的肇事,应及时通知站长,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4、应知营运区域内线路、站点、班次、发车到站时间和当班内各班次车型、车号及车流变化;
5、应知车场安全停车规定和管理制度。
公交枢纽站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交枢纽站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规定如下:
一、公交枢纽站是指容纳三条以上(含三条)的公交线路停靠、始发、调度、管理等功能的公共设施。
二、公交枢纽站的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必须遵守枢纽站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枢纽站的运行安全、设施完好。
三、公交枢纽站内车辆安全行驶制度。
1、公交枢纽站内公交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行驶,按指定的站位停靠上下客。
2、公交枢纽站内公交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小型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3、公交枢纽站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区域停放,不得违规停放。
4、内部职工的非机动车、电瓶助动车等进入公交枢纽站必须下车推行,不得在公交枢纽站内骑行。
四、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1、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2、安全消防巡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3、保洁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
1、管理单位所属的管理大区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2、管理单位各岗位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六、定期对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视频监控
等重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有效。
1、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应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检测、
保养、维修。
2、管理单位将维保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合同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3、管理单位将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作业
记录单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4、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实行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缺损应尽快修复或补足,
并做好记录。
七、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安全消防巡查。
1、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定时、定点、定线路对公交枢纽站的治安、消防进行安全巡查,每次巡查间隔不超过二小时,
并做好巡查记录。
2、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3、随时掌握公交枢纽站的安全正常运行情况,填报安全运行日志。
4、每日检查一次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遇有系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报修,做
好检查和报修记录。
5、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八、高空悬挂物的定期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1、广告牌、灯箱、高杆路灯、空调室外机、监控摄像机高杆架、排烟排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实行季度安全检查,发
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
2、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九、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
1、地下空间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应确保通风排烟系统、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
明指引、排水等安全系统的完好。
2、地下空间安全系统实行季度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系统季度检查台账和检修记录,并按季度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防台防汛工作。
1、公交枢纽站排水系统每年二次(六月、十二月)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2、公交枢纽站避雷系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测试。
3、公交枢纽站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台账,并将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
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记录报集团安全部备案。
4、公交枢纽站应设立防台防汛应急物资仓库,储备抢险作业的物资、工具、装备等。应急物资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
清点,发生缺损及时补足和修复,并做好应急物资仓库清点、补充、维修记录台账。
十一、应急预案
1、公交枢纽站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故,减轻突发事(件)故对停车场运行生产的影响。
2、公交枢纽站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包括站内安全生产事故、停水停电、治安案件等处置预案。
3、公交枢纽站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文本应在值班室、大区管理办公室分别存放。
4、公交枢纽站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定期向所属地区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集团所属各公司要严格遵守本规定要求,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建立公
交枢纽站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公交枢纽站的安全。
十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由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并对相关条款和程序进行解释。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行车,经公司研究,特做以下规定:
一、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1、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证件。
2、取得本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输安全法规,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知识培训。
4、执行车辆“三检、四勤、五不开”制度(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润滑、勤紧固、勤检查、勤
维修,不开快车、不酒后开车、不开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让他人替开车),避免行车安全和机械责任事故发生。
二、公司对优秀驾驶员的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外,公司视情况给予物质或金钱奖励。
1、驾驶员见义勇为者。
2、遇到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挽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3、驾驶员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未造成经济损失。
三、公司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办法
驾驶员违章驾驶公司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并开具罚单的,罚款由当班驾驶员自已承担。被公司管理人员发现的
下列行为按公司规定处理。
1、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检查未带者;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锤、灭火器,检查未带一件者一次扣50元。
2、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器(灯)、灯光装置齐全有效。驾驶员查出而未整改扣50元。
3、驾车下陡坡严禁脱档滑行及不得熄火脱档滑行,查获一次扣50元。
4、严禁在驾驶车辆时闲谈、赤膊、穿背心、穿拖鞋、吸烟、吃零食、打手机、听音乐(MP3)、嬉戏,违者每次扣
50元,如引发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5、驾驶员应禁止危险品等危及车辆和乘客安全的违禁物品上车。如发现车内有危险品的扣50元。
6、驾驶员在行驶中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压线、乱停放车辆、)等造成罚款、扣证,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
损失;同时按照公司规定并处相应的处罚,一次扣50元,第三次待岗。
7、驾驶员离开车辆及时将车辆熄火、拉手刹、拨出钥匙随身携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将钥匙拨出者,扣50元。
8、单手操作方向盘,行车中驾驶不规范,扣50元。
9、车辆每日检查登记不按时填写或胡乱填写,车辆每日检查登记表丢失,扣50元。
10、收车后不关闭电源开关、不锁车门和关闭窗户,扣50元。
11、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试时,迟到,早退,扣50元。
12、擅自改动设备、电脑及摄像头,扣1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13、停靠车辆未停稳不得开车门,车门未关不得起步,行驶中不关车门扣100元。乘客上下车时,因驾驶员原因,
造成乘客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剔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后,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14、严禁将车辆交给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驾驶,发现一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5、严禁酒后驾驶,发现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16、发生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事故的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司及交警部门报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注:如驾驶员逃跑、破坏、伪造
现场,隐瞒事实,虚报事故责任,知情不报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
2、发生事故,必须上报公司,延期不报者处罚200—500元,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因个人原因,造成保险公司不予受理理赔的事故,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4、事故经济损失的赔偿: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总损失,剔除保险公司赔偿后,根据实际责任,追究肇事者经济承
担责任,有责事故视情况承担30%---50%无责:公司承担
5、公司在驾驶员工资中设置300元的行车安全奖,与工资挂钩,当月驾驶员无行车责任事故,和在每月安全检查中
无事故隐患和苗头,全额发放。
6、驾驶员肇事、违规处理:
(1)有责事故驾驶员待岗,待岗天数视情况而定。
(2)待岗期间无工资。
办公室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行车。
2、严格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按时按点出车,不允许无故旷工。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要在司机休息室待命,
不允许脱岗、串岗,特殊情况需外出,必须征得主任同意。
3、车辆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办公室的指挥、调度,圆满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不得私自驾车外出,出车当日不
能返回的,应提前向主任说明情况。
4、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时,要按派车路线行驶,不许交给无照人员驾驶,不得私带与行车无关人员。
5、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期间,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严禁饮酒或酒后开车,不开疲劳车和情绪车,以
确保行车安全。
6、认真学习有关车辆修理、保养、维护方面的知识,精心爱护车辆,每次出车前和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
保证车辆完好。要加强日常的车辆保养与维护工作,经常擦洗,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7、严格遵守油料、材料的管理制度,节约车辆使用费用。
8、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加强各种科学文化、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素质,
加强遵纪守法的意识。
稽查员岗位安全职责
1、查处进站营运车辆站外支客、喊客、等客等违规行为以及绕道逃避出市口补票的违规行为。
2、检查客车超员情况并及时纠正。
3、对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行站外查堵。
4、协助配合运管办查处不进站的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车辆。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早退、不脱岗,着装要规范。
6、查处违规车辆过程中要用正确规范的手势指挥车辆靠边停稳后方可上车检查,检查和处罚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
关规定进行,稽查人员不能强行追车、别车,以免发生事故。
爆破器材驾驶员岗位职责
1、爆破器材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政审、培训合格、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上岗,是爆破器材运输
过程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2、熟悉国家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胜任本职工作。
3、熟悉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构造和运输要求,并熟悉不同种类爆破器材运输的特殊要求。
4、协助押运员做好爆破器材装卸全过程和爆破器材运输途中的安全保卫,防止丢失被盗和爆炸事故的发生。运输爆
破器材必须保证运输车辆良好状态,不驾驶病车、故障车从事爆破器材运输,不符合安全运输条件,不得运输。运输
途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
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5、运输途中保持安全速度行驶,不得饮酒、酗酒,不得擅自改变行车时间、行车路线、不得在城镇或居民稠密区停
留,中途住宿应协助押运员搞好安全保卫,防止丢失、被盗或爆炸事故发生。
6、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学校学生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
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安排老师、学生会干部值班,要明确职责,实行无缝隙
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小路队,由分管领导指导,在距学校门口50米
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
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
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
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促学生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
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
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
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本文发布于:2023-03-01 22:12: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167767993310166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逆向停车.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逆向停车.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