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每个⼈都会有经济紧张的时候,如果这时候是你的朋友,你可以借⼀点钱给他,当然如果你有困难,也可以向朋友求
助。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就算很亲密的朋友,还是需要打借条或者⽋条的。那么⽋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下⾯就
由店铺的⼩编为您进⾏讲解。
⽋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可能很多⼈都以为借条跟⽋条是⼀样的,其实他们是有区别的。
1、共同点:借条、⽋条,两者都是某种⼿续、凭证,都是证据;
2、区别: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条是证明⽋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
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条是属概念、是⼤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概念⽽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款,
⽽⽋款则不⼀定是借款了。
3、所谓借条、⽋条“效⼒”⼤⼩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条的证据效⼒,即借条、⽋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
证明效⼒⼤⼩的问题。借条和⽋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
内涵⼤⼩,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较其证据效⼒的⼤⼩,并进⽽得出效⼒孰
⼤孰⼩的结论。
相关法律知识:
从诉讼时效的⾓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期的次⽇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
还款⽇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均有规定。
其实,债务履⾏期限不明确属于履⾏期限未届⾄的情形,债权⼈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履⾏债务,但须给对⽅必要
的准备时间。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种类型:
(1)债权⼈催告当时债务⼈就表⽰⽴即履⾏,实际上却未履⾏的,诉讼时效应⾃催告次⽇起计算;
(2)如果当事⼈协商⼀致,确定了⼀个明确的履⾏期限,实际上,双⽅当事⼈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期限不明确
的债务变成了履⾏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于该期限届满未履⾏债务的,诉讼时效⾃该期限届满之次⽇起计
算;如果当事⼈就履⾏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提出了⼀个合理的履⾏期限后,诉讼时效⾃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
起计算;
(3)债权⼈向债务⼈主张⼀次权利,债务⼈当即明确拒绝,⽽该拒绝⼜是在⾏使抗辩权,例如,债权⼈未给债务⼈
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拒绝即属于⾏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使同时履⾏抗辩权,那么,债务⼈的⾏为不构成违
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4)债权⼈向债务⼈主张⼀次权利,债务⼈明确表⽰拒绝履⾏,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那么,诉讼时效应
从该拒绝之⽇的次⽇起计算,⽽不论债权⼈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5)在债权⼈向债务⼈主张履⾏债务,债务⼈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约定有履⾏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
时,⽆论债务⼈是否明确拒绝履⾏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不履⾏,诉讼时效应⾃该宽限期届满的次⽇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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