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
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
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的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
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聘任条件
(一)公司中层干部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
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
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积
极参与改革,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做出实绩;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
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
自省、自警、自励;
4、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
于团结,顾全大局,执行力强;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
和综合协调能力,政治思想水平高,熟悉精通所要担任职务的工作
业务.
(二)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职务应具备的资格
1、提任公司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提任正职
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
2、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聘干部年龄一般在35岁以
下;表现突出、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三、聘用中层干部的程序
(一)民主推荐
1、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
一年内有效;
2、会议投票推荐一般由公司机关相关人员、各分、子公司负
责人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由集团公司党政领导酝
酿提名.
3、民主推荐由公司党委办公室主持,人力资源部配合,应经
过下列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
出有关要求;
(2)填写推荐表,进行个别谈话;
(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4)向公司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4、由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
察对象人数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5、确立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6、党委、行政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人选,可以由组织
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1、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进行严格
考察;
2、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
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
情况;
3、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对考
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4、考察时,要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行政领
导班子成员的意见;
5、在民主测评或个别谈话中,有三分之一不同意选拔任用的,
考察对象不得提拔聘任;
6、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命题包括马
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中共党史、法律法规、经营管理、企业规章制度、
目标任务等,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提拔聘任;
7、对考察对象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公司党委。
(三)酝酿并讨论决定
1、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察结果,经过酝酿后,将
考察结果报公司党委讨论决定;
2、党委或党政工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
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
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
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
数同意形成决定;
3、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将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
本人档案和党委或党政工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讨论记录,公示
文告,谈话记录,民主推荐材料等严格审查后,存档备案。党办
并建立干部管理档案.
(四)任职
1、经公司党委或党政工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后决定的
拟聘任干部,下发任职通知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
一般为7天。
政工干部由公司党委聘任,以党委行文公布。行政干部由总经
理聘任,以公司行政行文公布。
2、被选拔聘用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不
含选举产生的干部);
3、聘任干部的每一个聘任期不超过3年,可以连续聘任;
4、对决定聘任的干部,由公司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5、被聘任的干部要作出“双廉”责任公开承诺.
四、干部交流,回避制度
(一)实行中层干部交流制度
1、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提高
领导能力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
的重点是机关各部室、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后备干部;
2、干部交流在机关各部室之间、各分、子公司之间、机关部
室与各分、子公司之间进行;
3、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或组织、人事部
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4、交流或提职干部不得要求带原单位、原岗位身边工作人员
到现任职单位或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决定.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
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
于同一领导人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
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审
计、财务工作。
(三)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
避。
五、免职、辞职
(一)公司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二)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
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中层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必
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交公司党委,经公司党委会议或公司党政工
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
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2、引咎辞职,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
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
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3、党委及其组织人(人事)部门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
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
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重新聘任中层干部职
务。
六、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
逐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激励机制,优化中层干部队伍,
及时把政治素质高、开拓能力强、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优秀职工
提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上,可在适当时机实行中层干部岗位(包括中
层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机构调整新增中层干部岗位、中层干部任
职期满等)竞聘上岗,可采取公开招聘、推荐和选优等方式。
七、纪律和监督
(一)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遵守
以下纪律:
1、不准以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干部任免;
2、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
3、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或党政联系
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5、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指令提拔
身边工作人员;
6、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
干部;
7、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
活动;
8、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像,或者泄露酝
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9、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
弊、搞团团伙伙或打击报复。
(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交流决定的,依照党纪
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三)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
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
任人的责任。
(四)公司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
(五)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
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司属各单位(部门)和
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有权向上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举报、申诉。
八、中层干部的基本职责
1、中层干部应切实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
既坚持原则,又要方法灵活,协助上级主管工作;
2、负责起草,修定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
作标准;
3、担任本单位(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既定计划,圆满完成年度
工作目标;
4、认真执行公司决策、决议,圆满完成各项临时任务;
5、以身作则,充分调动本单位(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
造性地开展工作;
6、做好本单位(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纠纷,
化解矛盾,形成团结一致,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7、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九、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
1、加强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中层
干部的综合素质,公司有计划、有目的组织干部外出培训考察学习,
聘请专家授课,进行学习考评等,以拓宽思路,更新观念,提高干
部干事创业能力;
2、加强中层中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法纪法规、廉洁经
营教育,建立健全中层干部廉洁制度、学习制度、谈话制度、诫
勉制度,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及评议制度,审计制度等;
3、疏通渠道.为更好地培养年轻干部,形成干部培养教育管理
的长效机制,实行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十、中层干部的评议考核
对中层干部实行每年度考核评议,具体时间由公司党委决定,
党委办公室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考核方式分为绩效考
核、自我述职总结、上级领导评定和职工评议四种形式相结合.
(一)评议考核的原则
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奖罚分明。
(二)评议考核的内容
1、德:
是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
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是否具有大局观念;是否维护职工利
益;是否做到勤政为民,不谋私利,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主义道
德。
2、能:
理论水平和政策观念是否与改革和发展需要相一致;组织、协
调能力及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是否达到本岗位(职务)的规定要
求;是否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3、勤:
是否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单位发展,工作积极主
动,勇于开拓创新,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职工生活水平;是否钻研
业务,精益求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的工作态度和拼命
苦干的奉献精神.
4、绩:
是否全面完成了《部门及个人目标责任书》和绩效考核指标任
务情况。
5、廉:
是否严格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要求,在工
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财经纪律,
不以权谋私;能否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所在单位是否
风气正、职工思想稳定、凝聚力强,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议考核量化标准
评议考核标准分为100分,其中:自我述职总结10分、民主评
议20分、绩效考核50分、上级领导评定20分,。
(四)评议考核程序及要求
1、被考核的中层干部要写出述职报告,填写《部门及个人
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评表》。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完
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取得的主要成果、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问
题、今后工作措施和努力方向等方面。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
突出.述职报告及《部门及个人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评表》交人力
资源部汇总管理,存入人事档案;
2、被考核的中层干部在本单位职工会议上述职,然后由
与会人员分别在《中层干部评议考核表》和《部门及个人目标责
任完成情况自评表》上评议打分。其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承诺
书中有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内容,由经营管理部根据经营者业绩
考核情况统一考评;
3、对分、子公司负责人的评议考核由中层干部互评、本
单位职工评议、公司领导班子评定三部分组成;对机关各部门干
部的评议考核由中层干部互评、本部门职工评议、公司领导班子
成员评定三部分组成。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
中层干部评议考核等次的量化标准:90(含90)分以上为优秀,
80(含80)—90(不含90)分为称职,70(含70)—80(不含
80)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
考核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任用、
选优评比的重要依据,与年度奖惩挂钩。对考核不称职的,要进
行诫勉谈话,提出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或最后一名,
给予降职、解聘或免职.
十一、本办法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发布于:2023-03-01 17:58: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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