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的内容

更新时间:2023-03-01 14:22:17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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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的内容
2023年3月1日发(作者:云南旅游图片)

护理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所有医嘱需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2)临时执行的医嘱,科室打印医嘱执行单后,需由当日管床的责任护士参

与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实行核对与执行者双签名。

3)临床科室每天对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总核对一次。病区护士长、护理组

长应参与医嘱的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

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需要转抄医嘱时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

医嘱者与核对者均需签名。

5)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核查,确认无误方

可执行,安瓶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抢救后护士应及时核对医师补录的

医嘱,并签上执行人姓名和时间。

6)建立医嘱核对登记本,护士核对医嘱后签名确认。

7)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使用药物查对制度

1)护理人员必须掌握使用药物查对的内容和方法,并严格执行。

2)使用药物过程中,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摆药后

查(药师执行);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

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质量。

3)备药、给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包装、外观、颜色、有效期等),输液

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个核对并在

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

4)用药时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安全核查。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核查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

[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核查有无配伍禁忌。

7)护士长、护理部定期督查使用药物查对制度落实,跟踪存在问题整改。

(3)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手术室与临床科室间交接患者时,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主动

邀请患者参与确认。手术室护士要与病房责任护士或组长一起,根据“术

前准备核对单”查对患者术前准备落实情况,包括科别、住院号、床号、

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手术

部位术前标识,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

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片)。评估患

者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

合乎要求。患者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

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和手术护士)要根据“手术安全核

对单”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

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在麻醉、手术开始实施

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或巡回护士在执

行最后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4)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对包内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

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

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及

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

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5)手术切除的活检组织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

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配血与输血查对制度

1)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配血、输血查对制度

及相关流程指引。输血查对制度通过“输血安全护理单”组织实施。

2)护理人员必须掌握配血、静脉输血查对内容及方法,并严格执行。

3)采集备血标本前,必须经过双人核对医嘱、备血标本条型码、输血申

请单上的信息是否一致方能执行,执行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双签名确

认。

4)输血前应检查血液的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外渗、凝血或变质等问

题,所用的输血器具在有效期内、无质量问题。

5)静脉输血过程中,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三查(血液质量、血袋包装、

标签及有效期)八对(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

签的血型、血编号、供血者的姓名、采血日期)。

6)静脉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应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

安全核查。

7)护士长、护理部应定期督查配血、输血查对制度执行情况,质量问题

能有效持续改进。

(5)饮食查对制度

1)护士掌握饮食医嘱的内容,医嘱开出后,双人核对后打印执行单执行。

2)每日查对医嘱后,以患者饮食执行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标志,

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3)管床护士跟踪、核查患者实际饮食类别与医嘱、床头标志是否一致。

4)特殊治疗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5)对禁食患者,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

原因和时限。

6)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

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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