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文

首次购房证明

更新时间:2023-03-01 08:28:55 阅读: 评论:0

腊梅的花语-超简单手工折纸

首次购房证明
2023年3月1日发(作者:醋溜山药)

Whatwearemostproudofisnotthatweneverfall,butthatwecangetupeverytimewefall.简单易用轻享

办公(页眉可删)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

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

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为你推荐】租房合同租房协议书房产证上加名字房

屋买卖合同纠纷征地补偿房屋产权证首次购房证明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农村中的土地,不属于农民个人所有,

同时也不归国家所有,而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若农村居

民想要具体承包使用土地,则必须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

意才行。那具体来说到底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呢?马上在下

文中为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

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

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

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

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

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一个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人民公社解体后,生产队一级组织仍按

原规模延续下来,但名称有的已变化,各地称谓不一;其经营方

式,已由原来的集体经营按劳分配变为现在的家庭经营了。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是什么

1、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

首先,它以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为基础,其以土地为中心的主

要生产资料为组织内的农民集体所有,并以宪法和法律直接予以

确认。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中国广大农村的经济基础

和组织保证。其次,它适应中国农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

发展规律,也就是说能够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维护最广大农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民事法律主体的其他组织。

它依法律和政策规定而建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

所,拥有独立的财产和自主进行生产经营的能力,并能在一定的

财产范围内(土地所有权除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民事主体

的资格条件,因此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与法人

相似,但在设立程序和条件、终止条件、生产经营方式和目的、

财产(主要是土地)处分、管理职能等方面却又不同于法人。故其

作为民事主体,有别于自然人和法人,只能把它作为其他组织对

待。

3、重合于农村基层社会的自治组织。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基层社会的自治组织

虽然是村民委员会和其下设的村民小组,但在当前的农村基层组

织中,大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⑤]与村民小组或

村民委员会是同一机构,即两枚印章一套机构。二者决策机制相

似,实践中职能相互重叠,特别是对农村基层社会的管理与服务,

二者无法截然分开,具有“政社合一性”。综上可见,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

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

决定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及其成员的资格权利等重

要内容。

可以说我国的土地,不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就是属于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在实际对农村中的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也

是需要经过严格的手续,最终才能在一段时间内获得土地的使用

权,需要注意,这并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

本文发布于:2023-03-01 08:28: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16776305359204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首次购房证明.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首次购房证明.pdf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 专利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