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
电机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办助设
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
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
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
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
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
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人员
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
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
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
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
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
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人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
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
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
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
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
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
“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
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
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六)设
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
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
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
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
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
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人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
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
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
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
能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
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
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
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
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
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
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
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人检查表,
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
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
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
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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