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01 02:46:31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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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制度
2023年3月1日发(作者:不可再生资源)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一】

为了更发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肃厂规厂纪,增强职工文明意

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对安全文明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1.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元。

2.工作时间乱串岗位罚款2元。

3.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2元。

4.在车间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相互打骂、吵闹者一次罚款10

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每资罚款20元,写出检查。态度

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生产楼(除办公室外)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

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

严禁带兜进车间,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没收衣

物。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

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

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

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

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

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

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

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

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

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

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使用电熨斗要做到“三绝缘”,

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

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二】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

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

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

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

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

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

刑事责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

陪偿,并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

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

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

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

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

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

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

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

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

门,关闭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

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三】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

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

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

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

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

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

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

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

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

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

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

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

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

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

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

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

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

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

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

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

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

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

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

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

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

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六.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

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

《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

品交接单》《来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

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

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

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

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

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

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

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

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

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

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

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

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

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

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

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

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

(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

量。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

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

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

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

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

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

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

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

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

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

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

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

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

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

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

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

安全。

第二十三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

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

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

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

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

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

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

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

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

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

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

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

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

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

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

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

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x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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