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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灭鼠灭蚊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完整版)
爱国卫生人人受益,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根据县爱卫会
《关于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实施2020年春季灭
鼠灭蚊活动的通知》(县爱卫发[2020]2号)和《关于开展第
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县爱卫发[2020]3号)的要
求,值此第32个爱国卫生月之际,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将
在全县全面开展灭鼠灭蚊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
下:
一、灭鼠灭蚊范围及目标
本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以鹰潭城区、余江城区、
贵溪城区、龙虎山景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居民区为重
点,乡镇、社区(村)同时开展。贵溪、余江、龙虎山景区
灭鼠灭蚊活动的具体办法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
况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通过本次活动,确保城区鼠密度、蚊密度符合国家卫生
城市标准要求,农村乡镇鼠密度、蚊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组织形式
灭鼠灭蚊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块块为主,条条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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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块结合”原则。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管辖范围,做好本
地本部门的灭鼠灭蚊工作。各居民区(乡村)的灭鼠灭蚊工
作,以社区(村委会)为单位,由社区(村委会)专人负责
灭鼠毒饵的投放及灭蚊工作。鉴于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的
要求,原则上不开展人员密集、集中性的外环境孳生地治理
工作,孳生地治理宜按照“分区域、分时段、不集中”的原
则进行,灭鼠灭蚊工作中严格按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做好个人
防护。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准备、环境整治、完善防鼠防蚊设施、
药物分发、统一投药、外环境灭鼠灭蚊、检查验收七个阶段
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3月23日—3月28日)
各区(市)、各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
微博、微信、墙报、宣传栏、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灭
鼠灭蚊知识,大造除害防病声势。要印制除害防病宣传资料,
并发放到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环境整治阶段(3月29日—4月8日)
各区(市)、各单位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和
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辖区内环境卫生,治理“四害”
孳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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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区(市)要组织辖区居民群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
位干部职工清除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楼道庭院杂物,疏通下
水管道和沟渠,堵塞鼠洞,铲除杂草,翻盆倒罐,消除各类
小积水。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专项整治,保持村容村貌
干净整洁,做到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
臭水沟渠。
2.由市城管局牵头,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落实小街巷清扫保
洁,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做到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及时
清运,主次道路干净整洁,小街巷无暴露垃圾。
3.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和待
建工地管理,清除垃圾、杂物和积水,防止各类工地成为垃
圾堆放场所,消除“四害”孳生地,同时督促做好物业小区
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由市城管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修缮
破损的窨井盖、化粪池盖等。
5.各区(市)、各单位要按照标准在外环境科学配置灭
鼠毒饵盒,广泛发动居民、职工全面清扫鼠粪,堵塞鼠洞,
清除鼠咬痕等鼠迹,清除各类小积水(具体牵头单位见后附
的《鹰潭市2020年春季灭鼠灭蚊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三)完善防鼠防蚊设施阶段(4月9日—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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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鼠防蚊设施的建设工作在各区(市)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实施。
1.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食品生产、流通
单和餐饮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确保防鼠防蚊设施
达标。
2.卫健部门负责督促小浴室、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
小歌舞厅等四小行业的公共场所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
设施。
3.城管部门负责督促集贸市场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
施。
4.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包括办公区、生活区)、
物业小区建设防鼠防蚊设施。
具体重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灭鼠灭蚊、防鼠和防蚊设施
要求见后附的《鹰潭市2020年春季灭鼠灭蚊灭蚊工作责任目
标分解表》
(四)购药发药阶段(4月17日—4月23日)
各地各部门按照辖区管理和行业主管的原则,在4月23
日前,组织和指导所管辖单位、个体经营户、物业管理部门、
村(居)和社区购买灭除病媒生物药物和灭鼠毒饵盒或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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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的专业消杀公司服务(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已备
案公示,详见附件)。参考购药数量:灭鼠毒饵盒依建筑物
每20-30米1个,灭鼠药数量各单位按照单位人数加办公室
间数,再加内部公共场所需要(以单位人数加办公室间数的
2倍算)共同计算购药数量;灭蚊药每片有效使用空间20立
方米(2片/包)。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消
杀,也可以与有资质的专业消杀公司签订消杀协议,委托专
业消杀公司进行消杀,但必须确保用药安全和病媒生物防制
工作达标。
(五)统一投药阶段(4月24日)
1.统一投药时间:
定于4月24日晚7时整(遇雨天顺延)。
2.各地段、各单位灭鼠投药员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
投药方法,统一时间布放毒饵。为确保灭鼠效果,各区(市)
要组织好相关的投药技术培训和指导。
3.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
卫健委等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
督促超市、餐饮、宾馆、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
垃圾处理场、车站、医院等重点行业单位和重点场所开展灭
鼠有偿服务,投放鼠药进行灭鼠。
4.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市、区属单位按辖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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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统一投药。
(六)外环境灭鼠灭蚊阶段(4月25日—6月底)
1.鹰潭市区建成区公共外环境场所的背街小巷、下水道、
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蚊虫孳生的
水体、苍蝇孳生地等公共外环境的灭鼠、蚊、蝇、蟑工作由
鹰潭市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中标单位按
照统一时间分片进行消杀,市疾控中心负责消杀前后密度监
测和效果评价。
2.市直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见附表),对所辖单位
的外环境组织灭鼠灭蚊。
3.各区(市)要组织人员深入各街办、居委会(村)指
导其抓好辖区内的小街巷、居民区、绿化带等外环境的灭鼠
灭蚊工作,开展布设鼠饵盒、投放鼠药、堵塞鼠洞等活动,
确保辖区外环境鼠密度控制达标;外环境灭蚊应精准消杀,
重点对地下室、地下车库、楼道转角等场所进行滞留喷洒,
减少早春时节的越冬成蚊密度;对居民区、单位以及公共外
环境的喷泉、池塘、泳池等小型水体投放灭蚊幼颗粒剂。
(七)检查验收阶段(4月20日—6月底)
活动开展过程中,市“双创”办将组织人员,采取听、
查、看的形式,对各地各部门的灭鼠灭蚊工作进行抽查,抽
查内容主要是鼠药的发放、投放和蚊媒孳生地清理情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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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的进行反馈,要求工作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限期整
改。督查工作将根据《鹰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
城市“三令制”考核办法》开展,考核结果将作为“双创”
工作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之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区爱卫办及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除“四害”工作,
要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与年度爱国
卫生运动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广泛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组织、经营单
位及个人积极参与到除“四害”行动之中,制定工作方案,
确定工作目标,落实除“四害”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各有关
单位,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控,强化技术指导。
各区疾控中心要按照市爱卫办下发的《2018年佛山市病
媒生物强化监控方案》的要求,落实“四害”密度监控职责,
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指导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
组织等做好除“四害”工作,确保消杀工作学科、规范。各
镇(街)、村(居)要主动牵头开展“四害”监控工作,建
立主动呈报机制,动员辖区内有害生物防制机构自愿上报
“四害”监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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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各区爱卫办要建立除“四害”督导工作机制,要组织相
关成员单位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等落实除
“四害”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市爱卫办将组织开展对各
区防蚊灭蚊工作的督导检查,适时启动“插黑旗”警示机制,
主动与媒体沟通合作,对“四害”监测情况进行媒体通报,
并跟踪报道除“四害”进程,对不落实除“四害”主体责
任、“四害”患严重的场所、单位和村(居)予以通报曝光,
形成社会参与、监督除“四害”的高压态势。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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