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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证明

更新时间:2023-02-28 02:56:08 阅读: 评论:0

酒精灯的正确使用方法-生抽老抽酱油的区别

退票证明
2023年2月28日发(作者:干同事)

银行承兑汇票退票证明

[银行承兑汇票证明书]银行承兑汇票证明书

银行承兑汇票的被背书写错,前手公司已经注销了无法开具证明,依照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

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银行承兑汇票证明书

。你可以通过工商部门注销证明或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取得证明书。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

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

的背书。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

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

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被背书人名称;(二)背书人签章。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背书时应当

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

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

使汇票权利。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

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

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

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银

行本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

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

书背书无效。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

应当承担票据责任。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

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

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

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

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

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以及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

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

拒绝证明时才能行使。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行

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

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

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被拒绝承兑、付款

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拒绝

承兑、付款的时间;(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定义】

支票退票的申辨书怎样写

申辨书

***银行:

兹有我公司于年月日开出支票一张,票号为********,贵行4月7日通知我公司财务银行账

户余额不足。原以为我公司6日有一笔跨市业务款项进账,并于8日转了一笔现金,但因转账

未成功,导致我公司于10余额不足,形成空头支票。为此,特向贵行申诉。我公司将以此为

戒,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支票的学习。

特此告知。

单位名称

年月日

银行承兑汇票被退票

给你证明的格式,请参照填写好,邮寄给第一背书人,盖上第一背书人的印鉴和公章,然后再

去银行托收,或者再转让给其他单位。格式:

证明

XXXXXXXXXXX银行:(汇票签发行)

我单位持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号:31300051/24446354,出票日期2012年3

月22日,到期日2012年9月22日,金额:伍万元整,出票人:(按汇票原始出票单位填

写),收款人:(按汇票原始出票单位填写)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在被背书人签字过程中,邯郸市金赛贸易有限公司中的“金”字书写

不规范(或者写明其他原因,如:背书不清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

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XXXXXXXX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指出现问题的单位,不是你单位)

加盖印鉴(财务章、法人章)

2012年7月15日

注意:需要加盖出证明单位的公章,以及和汇票上一致的财务章、法人章,也可以理解为:印

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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